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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眼,转头,一步步离开了。
“不要硬抗。”
“不要逞强。”
陆旻烨还是忍不住交代两句。。
周念欢背脊微僵,加快了步伐。
她背影瘦削清丽,如初涉人世的小鹿,干净且充满灵气,一不小心便会被猎人射杀。
“王爷,这姑娘性子倒挺好,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还生怕连累了您,和那些耍心思利用和依附别人的女子大有不同。不过,您真不帮她了吗?”钟铭好奇道。
“帮?”陆旻烨道,“先让她自己处理,吃点亏锻炼下。现在本王帮她,日后谁帮她?本王答应她不插手,便不会插手,倘若事关生死本王自会救她。”
钟铭点头,他看见晔王对着那小姑娘消失的方向沉默伫立…
良久后。
陆旻烨凝视着自己那双满是杀戮的手,声音寒凉如东风。
“本王踽踽独行二十多年,未曾想还有人希望我眼底有笑,心里温暖。可惜,我这样的人,配不上温暖两个字!”
钟铭与风晚二人叹息。
“回府。”
陆旻烨白衣带血,神色难掩疲惫,回了晔王府第一时间便是进书房:“风晚研磨。”
他连血衣都未换,便提笔在纸上写下:请辞书。
“请辞书?!”风晚顿时脸色大变,与钟铭齐齐失了规矩,异口同声地喊道,“不可!王爷不可!”
二人双双跪下。
“本王心力俱疲。”陆旻烨俊脸寒凉,满眼厌恶与决绝,“其在朝堂上与那群狗东西尔虞我诈,不如解甲归田,活完剩下的几年光影。”
风晚神色紧张,着急道:“王爷,您的病肯定还能治!一定能找到神医压制您的怪病。”
“够了!”
陆旻烨蹙眉,神色不悦,“本王这一身怪病,从前每月只犯一次,如今一个月却连犯数次,很难想,本王下次发疯会做出什么丧失理智的事情。”
“本王既坐在摄政王这位置上,便要担这份责任,一个随时发疯的摄政王是国家祸患。”陆旻烨的脸上,透着深深的疲倦与苦涩,“本王……受够了千夫所指的日子…”
最后一句,风晚与钟铭皆是心里泛酸。
二人自十四岁便跟着陆旻烨打仗,最了解他不过了。
他自十五岁戍守边关,战场死人堆里摸爬滚打五年,二十岁封王,成为家喻户晓的战神,风华直逼中宫,权势滔天,深得民心!
同年,战神得了怪病,每到月初就会发疯,要杀一百多人,杀无辜的百姓、杀拥戴他的良将、杀身边照顾他的家丁。
无数医师束手无策,根本找不到病因,开的药见效甚微,都说,战神是杀人太多,养成了嗜杀成性的性格。
此后,他依旧战无不克,却成了全天下都厌恶也恐惧的杀神。
从前风光霁月的摄政王,一夜间千夫所指,偏偏骂他的,还是他浴血奋战保护的子民。
如今,他确实是累了。
风晚回想完从前,红着眼郑重地劝:“王爷……三思呐!”
陆旻烨已经写完了那封请辞书:
冒然请辞,或属不敬。
然臣已思索良久,挣扎月余,终决意就此辞去,归隐山田,此后不问世事。
风晚已失望的跌落在地。
那请辞书末尾,陆旻烨填上姓名:摄政王,陆旻烨。
他停笔,坐在了座椅上,目光孤寂冰冷:“收入密室,等过几日,本王盖上印章后呈给皇帝。”
他此生鲜少做善事,既然那小姑娘夸他好人心善,那他便用自己那滔天的权势,以权谋私一次,替那小姑娘铲平坎坷后,再彻底请辞,做一回好人再离开长安城。
风晚将请辞书收入密室,狠狠道:“只怕那群狗东西要高兴的几个月睡不着了。”
“他们费尽心思对付王爷,殊不知,除非王爷自己不想当这摄政王,要不然他们根本不是王爷的对手!”钟铭满脸鄙视。
……
周念欢如行尸走肉般回到太傅府,众小厮即刻将她拿下,绑了绳子带去面见郑夫人。
郑夫人揉着太阳穴,冷冷道:“后天就成婚了。你们母子倒是会闹幺蛾子,竟然逃跑。”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郑嫣然为郑夫人捏肩,眼里有冰冷的笑意,“娘亲,要我说,您呐,就该狠狠把那周燕打一顿,打怕了,打断腿,就不会跑了。”
周念欢跪在地上,拳头僵硬低头不语。
不会儿,满身是血的周燕被抬上来。
郑夫人心有不忍,叹口气:“若是乖乖出嫁,你母亲怎会受这些苦?你母亲,是她自己逃跑不听管教,被下人误伤的。”
“可笑…”周念欢眼神心疼地扑过去,抱住周燕,哽咽道,“误伤?会把她打的遍体鳞伤吗?那误伤的是不是太多了?”
“这就是你的命,孩子,认命吧。你不过是一个农家村姑,能被太傅认作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