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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三思以为,他是打从心底里为林溪辞的彻底解脱而欢喜,多次想与他谈心都被婉拒。
直到那人头七之后,秦之余主动向羡宗请命去镇守北疆:“如今北狄作乱,边关不定,臣自请前去镇守雁门,保家国平安。”
林溪辞一死,他便在京城待不住了,究竟是什么心思,羡宗也能猜到一二。
“爱卿可想好了?此去雁门,须得平乱立功才能回京。战场风云变幻,朕舍不得你。”
“臣忝居侯位已久,迟不立功,总归说不过去。臣还年轻,大好时光若不在战场上拼杀,岂不是荒废了。”
“既然爱卿心意已决,朕便放你去往雁门。记得,要活着回来。”
秦之余面上扫过一丝不易被察觉的笑意,微微颔首,将眼底的情绪掩藏在了阴影处。
“臣斗胆,想向陛下求个七年之约。”
“七年,之约?”
“是。七年后,臣必退戎狄,荣耀归京,到那时,陛下可否……与臣同在他灵前,进一炷香呢?”
果然是为了这个吗……
羡宗沉思片刻,许是还醋着他对那人的觊觎之心,可转念一想,人都不在了,这份感情必会随时间流逝而淡去,七年之后,他是否愿回来看那人一眼都是两说。
他同意了秦之余的请求,北疆不定,时有戎狄犯雁门,能有一个肯豁出命去保家卫国的侯爷,对大渊而言也是件幸事,他没理由拒绝。
临行前,他唯一的一句告别便是:“爱卿,活着回来。”
可他真的想他活着吗?
黎三思看透了这只老狐狸的心,在为他饯行的酒宴上喝得烂醉,一反常态与他勾肩搭背,说些旁人听不懂的醉话。
“去不得,去不得啊……换作我是他,就让你有去无回,你这个傻子……大傻子,劝你不听,一句话也不听……”
他又哭又笑的,赖在秦之余身上大闹着,让满堂宾客都看了笑话。
有人说,还真是第一次瞧见相爷酒后的醉态,也算是难得的景致了,只有秦之余知道,这个人一向自制力傲人,知道酒后会失态,就不会多沾半滴,这分明是仗着酒醉的借口,在这儿发泄自从那人死后憋着的一腔的悲愤呢。
散席后,秦之余拎着烂醉如泥的黎三思,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喝那酸涩的醒酒汤。
“我都要走了,相爷就打算这么送我吗?”
“不然呢,还得敲锣打鼓的欢送你不成?”黎三思一扫醉相,虽说一身酒气还红着脸颊,眼神却是清明的,“一个两个都不肯听我的劝,如果当初你听我的话,没有杀他,也许现在……”
“可惜并不存在这种也许。”
“……说的也是,那我便只能祝愿侯爷,早去早回了。”
“你可知,陛下也对我说了相似的话。”
“他是真心想你死,而我,是真心想你活。”黎三思朝他笑笑,似是觉着自己的笑太过僵硬,还用两根手指抵着嘴角,往上顶了顶,“虽然我觉着,这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今日一别,便是诀别了。”
话是不正经的话,眼神却透着若隐若现的哀伤。
当时秦之余不知他悲从何来,只当他是真情实感地在为自己的前途担忧,甚至还在感叹,相爷果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人啊……
不过很快,那人便倒在一边,昏昏沉沉地说了句荒谬的醉话:“今晚喝的太多,明儿个必会宿醉,就不去送你了,侯爷多多包涵,多多包涵。”随后脑袋一歪,便一睡不起了。
秦之余拖着他一动不动的身子,翻着白眼嫌弃道:“好家伙,咒我死还推辞不来见我最后一面,黎三思,可真有你的。”
翌日启程,那人果然没有出现。
本是意料之中的事,秦之余还是不免失落,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黎三思会一语成谶。
在边关的日子枯燥且无趣,他落脚于一座叫做雁息的边陲小城,每到春秋更替,都会看到群雁迁徙的奇景。
他的夫人为他诞下了一个男孩,时值南楚犯边,他便为幼子取了“南归”之名,寓意甚好。
似乎是这个孩子的降世的确为大渊带来了福祉,天子御驾亲征前线,不到半月,南楚便降于大渊,为此,羡宗早早就给了定安侯之子承袭爵位的恩宠。
在秦之余身上,他根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有日渐长高的独子与黎三思时不时送来的手信证明他并没有被人间抛弃。
这些年过去,身为一国之相的黎三思连半点儿稳重都没学着,徒长了一把年纪,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总向秦之余抱怨这位大人手脚不太麻利,做事拖泥带水,蹭了他一身稀泥,或是那位大人看他不爽,总变着法儿的给他小鞋穿,一天到晚小肚鸡肠的,比那小脚老太太的心胸还不如。
秦之余心道也不知到底是谁的心眼子又多又小,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值得送信来说一通,都赔不上那几只送信累死的鸽子,因此对于黎三思的抱怨总是视而不见,看过便把信纸塞进匣子里收好,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一封寒暄问候的信,措辞也很官方,一向是“黎相”,“相爷”,“丞相大人”之类的称呼,不像那黎三思,也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开头就喊:“之余小甜甜……”
……一个老男人,想想都让人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