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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迈巴赫停在眼前,我弯腰看了看,驾驶座上坐着的的确是安然,这才放心,低头钻进去。
    安然开车一贯平稳,车里开着暖气,让人有些昏昏欲睡。于是我真的睡着了,睡梦之中,暂时被压下的酒劲重新泛上来,让我模糊了对许多事情的认知。
    先是坐不稳,头沉沉的,随着车身转弯,不断歪倒。然后,脑袋就被一直手揽了过去,放在肩窝里,无比契合的感觉太好了,我忍不住伸手,环住他精瘦健硕的腰。
    再后来,意识愈发模糊,听到身边的男人说了几句什么,他的手摸着我的唇角,而我唯一的反应就是露出惬意的微笑我喜欢他。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下来,男人叫我:张梓潼,醒醒!
    我不愿意睁眼,也不愿意放手,装作听不见,把头更深地埋进他怀里。他纵容地笑笑,胸膛震动。
    之后,他抱起我下了车。我处于一种半梦半醒半醉的玄妙状态,在他拿了热毛巾来卸妆时,想起好久以前也有这么一回,那回是我初次见着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
    呢喃着:我喜欢你。整个人都轻盈起来,暖洋洋的像是飘在云端,这大约就是幸福。
    他柔声哄我:别闹,好好休息。
    我理智全无,好歹还记得身上的裙子首饰价值不菲,抬手就脱。他吓了一跳,赶忙按住我:别乱动!你这个扯法,要把头发耳朵都扯坏。
    我着急:很贵啊!我赔不起!就这么和衣睡着揉搓一晚上,弄坏了可怎么办呢?
    他安抚我:别急,我帮你弄。
    嗯!我满意了,摊开手脚随他摆弄。他也不客气,一会儿就拆了发髻,摘了首饰,顺便把我剥得精光,然后拿柔软的羽绒被一裹:睡觉!
    我闭着眼念叨:程嘉溯。
    嗯?
    我喜欢你。
    嗯,我知道。
    我喜欢你。
    我知道。
    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男人离开了,我带着笑睡着了。睡梦里,有一团温暖的火焰靠近,我伸手拥抱它,为那舒适的温度深深迷醉。火焰也拥抱着我,一直暖和到灵魂里。
    正文 045 谁是你爸爸?
    半夜,被渴醒。
    醒来的瞬间,我有些失神,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身边的男人是谁,只是遵循本能,紧紧依靠着他。
    手底下是一具结实的躯体我的手伸进了男人的衬衫里,触着滚烫的胸肌我倒抽一口凉气,倏然抽出手。
    男人醒过来,大手贴了贴我额头:难受么?声音低哑,直直撞进心底。
    我呆呆摇头,他拉着我的手又放了回去,伸进衬衫解开的领口。
    他胸膛滚烫,烫得我的手心慢慢濡湿。他的掌心也出了汗,濡湿了我的手背。
    我的手底下则是他心跳如擂鼓,有紧绷而灼热的物体紧紧抵着我柔软的侧腹,他呼吸急促,隔一会儿就要深吸一口气,试图缓解那急促的心跳。
    好一会儿,我才呆呆开口:我渴了
    他叹口气,用力抱我一下,开了床头灯,翻身下床。他没换睡衣,剪裁精良的衬衫西裤勾勒出宽肩细腰长腿,我更渴了。
    眯着眼打量四周,才发现这里并不是酒店,而是一处从未见过的房间。极度简约但绝不简单的设计彰显着设计者的心思,冷色调的青灰、孔雀蓝与玻璃家具营造出工业化的冷漠质感就像这个男人的外在。
    但男人此刻非但不冷漠,反而显得极其温柔,温柔得让我疑心自己在做梦。不是梦里的时候,他就连维护我,也是恶声恶气的,才不会有这样温和得令人落泪的语气。
    他端了水回来,扶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床单被褥也是黑色的。我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水,温热而不烫嘴,也不在意他的手就落在我光滑的脊背上,只是懵懵发问:这是哪里?
    这是我家。我没骨头似的往下窜,没一会儿又滑进被子里,把自己裹成春卷。男人也自然而然地在旁边躺下,顺手拽了被子一角盖住自己,拥住我轻拍几下,快睡吧。
    大抵是酒还没醒,我竟没有意识到这样与他同床共枕有什么问题,被他一哄就又睡了过去,并且因为他的温柔,梦境宁静又美丽。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房间里空无一人。床头照旧放着一件大号男士衬衫,我不禁为程嘉溯的恶趣味感到一阵无语。
    好吧,我已经习惯了。
    好在房间里暖气很足,地暖温度很高,即使赤足踏在地上也不会觉得冷。
    换好衣服去洗漱,隔着洗手台,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高质量的足够睡眠,眉眼都是舒展从容的,眼睛水亮有神,面色白皙晶莹,透着自然的桃花粉。从内到外都是沐浴在幸福中的模样。
    不太记得昨晚的事情,只知道不过是一晚拥抱而已,哪里就称得上是幸福了?
    洗漱完一出门我就楞了一下:这是回越城了?再细看,才能发现这栋房子与程嘉溯在越城的别墅装修得非常相似,但细节处还是有所不同。
    程嘉溯穿着整齐的西装,正抱着一台笔记本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表,精神抖擞。
    他奉行华尔街精英的生活方式,不论前一天晚上加班又或是参加酒会到多晚,次日必定是凌晨五点钟起床,健身四十分钟后冲澡,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中,绝不让人看出他平均每天休息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
    我就够拼的了,与他比起来,却还是远远不够。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能做到总裁,而我只能给他打工吧。
    见我起床,他放下笔记本:吃饭了。
    我沿着楼梯走到一半,忽然一道旋风一样的影子从身边冲过,顺便推了我一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抓住楼梯扶手,好悬没被推下去。
    定睛一看,那道影子已经站在程嘉溯面前,大声宣布:我饿了!
    竟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浓密的褐色头发,琥珀色眼珠,略大的门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艾玛沃森。
    这个容貌出众如小天使的小姑娘此刻却是满眼戾气,嚷嚷着:我饿了!为什么还不吃饭?
    程嘉溯沉下脸:程呦呦,谁许你这样不懂礼貌的?
    原来她叫程呦呦。
    小姑娘不高兴了,声音尖利地吼:我讨厌你!说完又一溜烟刮过我身边,回到楼上砰地关上了门。
    我:
    程嘉溯揉揉眉心:吃饭吧。
    她呢?
    爱吃不吃。他面上浮现出嫌恶的神色,饿了自然会想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