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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开他们的话筒,一边微笑着反唇相讥:讲人心比鬼可怕,她可是无神论者。何况建国之后,哪里有东西敢成精?她和厉骞都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那篇稿子最后应该是没有见报,原来是被对面人拦下了。
    捂着胸口起伏半晌,汤曼青额头有两指红印,牙根鼓胀,要不是知道对方因为财团的事情不大顺心,她几乎怀疑现在与她对立的厉骞被人偷偷掉包。
    哪有这种事事计较和情人的杠精金主?她会这样讲软化无外乎哄他开心不是?
    真真好心被人当做驴肝肺,一计不成只好再生一计。
    病娇不成只能再换会她最擅长的温婉。
    讪笑两声,汤曼青搂着他的胳膊重新收回身侧,用力扯下西装门襟遮住自己的身体,再抬头时像只啄木鸟乖巧点头,“那也许是我听错,可能是佣人起夜!那厉骞哥哥有没有吃早饭?我下厨好不好,见鬼可能是谎报,但我确实对你日思夜想,你这会儿跟我说说话也是好的。”
    可能是几周未见,一对漂亮男女都有些生疏之感。
    厉骞闻言倒是没有再次呈口舌之快,只是立在那儿,没走远也没走近,骄矜的眉眼冲着窗外看,像在盘算什么心事。
    汤曼青睨着他这副德行,表面奴颜讨好,可心中愤愤:吃顿饭而已,好像要他的命,以往还未开席,便抱着自己坐在椅子上,从下往上贯穿还不够,要得不行,不肯撒手的是哪位色坯?
    这坏种真他妈能装。
    且看他还能装多久。
    搞硬他下半身,不怕撬不开他上面那张嘴,艺术财团的内幕消息,她说什么都拿到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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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鲜。
    厉骞面上八风不动,没什么表情。
    沉沉呼吸了几秒钟,才在汤曼青的注视下抬起手掌,不怎么自然地拍拍她的额发,口气到底软烂了一点,真像多情的金主诱哄那无知的情人,他说:“好,我正巧有事同你讲。”
    几个佣人简单将新鲜时蔬和蛋肉拿出来搁在料理台,随后就弯腰从厨房退了出去。
    只留下汤曼青一个人,穿好了衣衫洗手做羹汤。
    汤曼青在德国留学时是喜欢穿素色的,宽大的牛津衬衫,长而有型的阔腿裤,再不然夏天很热时,她就像学院里那些眉目英俊又姿态飒爽的男孩子一样,短裤球鞋,牛仔白T,青春无敌。
    头发削剪到耳畔,更显得面目清澈,精灵般俏丽。
    且她对女性化的物品一概不感兴趣,几乎都不会去遮盖面上的小雀斑,她最羡慕的就是可以平淡老去的女人,因为也只有失去了肤浅的容颜,一个人的灵魂才能真正闪烁起来。
    在信奉年轻才是王道的社会中,她恨不得迅速被时光风干枯萎。
    终日不是弹琴,就是去弹琴的路上,人也太原生态了,教授们多夸奖她朴素用功。
    不是正式登台演奏的场合,她从来不喜欢穿裙装彰显自己的外表,即便有时邵怀玉在情人节攒了钱带她去高档餐厅,她也一样穿着十分普通的衣裳,丝毫不羡慕周围女孩子身上闪亮亮和裙装和甜腻脂粉。
    从背影看过去,汤曼青像瘦弱的男孩,一对“兄弟”般的情人,就在哥特式的教堂前相拥接吻,任冷风侵袭都不觉寒冷,随后嬉笑着十指紧扣,共同踏过被冰雹砸过的石板路。
    旅人们大多不喜欢欧洲的冬季。
    日照太短,天寒地冻,可汤曼青早都习惯那种刺骨的风,寒意让她清醒,饥饿让她感知到生存的意志,也能让本身不多的快乐更弥足珍贵。
    她是无神论者,可她却也乐得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
    但自从跟了厉骞,汤曼青很少被冻着,也很少有穿男装的机会,她就是被温水煮熟的小青蛙。
    因为她的衣服大多都是厉骞挑选的,所以无论春夏秋冬,她没得选,都要穿着招摇的裙装,长到脚踝的恬静,迷笛裙很优雅,至于露出腿根的超短裙则是放肆勾引。
    无论是什么样的布料和长短,一把撩起裙摆,扯碎丝袜,随时随地,只要厉骞想要,就可以在她身上肆意狂欢。
    方才汤曼青回屋自然也换的也是裙装,情趣套装扔在地上,指尖略过许多衣架,最后选了这条平口的吊带裙。
    颜色是水嫩嫩的鹅黄,设计上偏A版,几乎没什么腰身,只是胸口剪裁很大胆。
    于是就有大片肤色像云朵般飘出来。
    汤曼青生得白,所以配这种嫩色额外显小。
    侧脸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可颈子下头的风景又肥腻,违和感强,情色意味很重,可能这就是这条裙的目的所在吧。
    当然也是她选这条裙的意义。
    冷艳到骨子里的美人立在诺大的料理台前,手上却要忙活着人间的吃食,其实,在后面的观赏人看来,她看起来,才像是那个即将被烹饪上桌的一道鲜味。
    女人立在厨房做饭,女人被压在床上做爱,其实有时候对于掠夺者来说是一种感觉。
    尤其是可以把正在做饭的女人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