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唯独秦月蓉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见爹娘跪下,还茫然的站在堂中,她不认识什么太子,但她一眼就看见了缩在沈鹤之身后的秦欢。
秦欢已经换了出门时的衣裳,外头披了件淡蓝色的斗篷,脖颈边有一圈白绒绒的毛领,衬得她白玉般的小脸又白又嫩。
虽然秦月蓉认不出这是什么衣料,但一看便知道价值不菲,是她绝对拥有不了的,心中的妒忌简直快要满溢出来了。
是的,她不喜欢秦欢,从头次见到她起就不喜欢,她长得好看讨喜,不管是谁见了都会喜欢,在秦欢来之前,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爹娘什么都依着她。
可秦欢来了之后就不同了,爹爹第一次训斥她,娘亲准备的好东西全都被分成了两份,她根本不是来小住的,是来分走爹娘宠爱的。
不仅如此,就连最疼爱她的哥哥也是,每个人都对她那么好,她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最好的东西,凭什么呢?她不就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吗?
知道秦欢不见后,秦月蓉除了慌张之外,更多的欣喜,好似压着她的乌云都消散了。
即便挨了巴掌,挨了父亲的责罚,她也更多的是轻松喜悦。
可她怎么又回来了。
秦月蓉先是不敢置信,而后看向秦欢的眼神似妒似恼,若是可以,她现在就想把人赶出去,只是不等她有所动作,就感觉到站在那的人,不着痕迹的将秦欢往后藏了藏。
她抬头去看,触及到的是泼墨般的眼,以及眼底的冷漠与戾气。
她年岁小,尚不明白这眼神代表了什么,只是直觉的退缩害怕,往后退了两步最后竟是被生生吓得哭了出来。
偏偏眼前人并未心软反而目光愈发的阴冷,吓得秦月蓉没有忍住,身下一热,彻底的瘫倒在地。
沈鹤之嫌恶的撇开眼,这一家子比他想象的还要荒诞,秦逢德连小家都处理不好,又如何指望他修身治国。
若非看在这是秦欢的伯父,他定是不会踏足此地,与这人有丝毫的关系,正在思索该如何处置此事,就感觉到衣袖被人轻轻的扯了扯。
低头去看,身旁的小姑娘在仰着脸看他,她的心事全写在了白嫩的小脸上,有担忧又有害怕,五官皱在一起像个小包子,可拽着他衣袖的手却尤为的坚定,她这是要给这一家子求情。
见沈鹤之面无表情,秦欢又拽着他的衣袖左右晃了晃,无声的撒着娇。
舅舅,舅舅。
沈鹤之盯着她的手指,静默须臾,抬手往衣袖的方向挪了挪,最终没有将她拉开,而是在她的额头不轻的点了点。
不仅软弱到被人随意欺负,还心软的求情,真是无用至极。
可被点了的小姑娘也不觉得疼,还伸手捂了捂脑门,冲着他咧嘴傻笑。
跪了许久的秦逢德,感觉不到沈鹤之的动静,只好偷偷的抬了头,等到这会他才发现秦欢的存在,像是发现了救命稻草,手脚并用的朝她靠近。
“欢儿,你没事!这可真是太好了。”
“你不见的这一会,伯父都快担心死了,快让伯父瞧瞧,可有哪儿磕着碰着了。”
按理来说,这是沈鹤之想看到的,他特意走这一趟便是为了敲打,但看着秦逢德殷切的嘴脸,以及亲眼所见秦家的状况,他突然改变了主意。
“多亏了殿下送你回来,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沈鹤之神色不耐地打断了他的话,“劳烦秦大人这几日照看秦欢,孤来,是要带她回去。”
说完侧头看向秦欢,语气平平的交代:“去收拾东西。”
他说的轻松,就好似喝水一样简单,却如同惊雷炸在了每个人的心上。
当然,其余人都是惊,唯有秦欢是喜。
她被巨大的惊喜砸中,先是懵了片刻,而后笑容止不住的放大,双眼亮晶晶的在原地跳了跳,确定不是在做梦,才像只小雀鸟欢快的跑走了。
留下秦逢德想拦又不敢拦,脸上满是急迫与懊悔,秦欢是他的侄女,照拂她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且若是她真的走了,那他还如何能与太子攀上关系。
“殿下,怎的如此突然,下官下官……”话未说完,便感觉到了沈鹤之的施压,顷刻间似有八方涌来的压力,让他猛地禁了声,不过须臾便被冷汗浸湿了后背。
秦欢的东西少,有同福陪着,很快便收拾好了,包袱还是来时那么小小一个,姚氏为她再做的衣服首饰她都没拿,只带了一支笔。
秦月蓉已经被婢女带下去,秦逢德夫妻二人送着他们出院门,眼看着秦欢就要被人抱上马车,却见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挣扎着下来,转身朝着他们跑了回来。
她在不远处站定,认真又笨拙的行了个大礼,意思不言而喻。
秦逢德却有种难以言说的心情,他接秦欢回来的场景犹如昨日,当时他就是这般让秦欢向沈鹤之道谢,可谁能想到,今日拜别的人却成了他。
看着秦欢离开的小小身影,他的心底竟有了两分不舍得。与太子无关,她是秦欢,是他胞弟唯一的骨肉,她与太子并未血亲,到底是有些不方便。
他的脚步不自觉的往前迈了半步,“欢儿。”
秦欢闻言天真的看向他,张了张嘴似在无声的问他,怎么啦?
“欢儿要不……”别走了。
正巧这时候,马车的布帘晃动了一下,车内人清了清嗓子,秦逢德的身形一颤,后面半句又吞回了肚子里,临时改了口:“欢儿若是想回来了,便让人来传消息,伯父就去接你,在殿下府上,要听话。”
她其实还是很喜欢伯父伯母的,即便他们没那么喜欢她。但要让她选,她还是更喜欢舅舅啊。
秦欢用力的点头,弯眼露齿笑了,而后朝着马车快步奔去,只是这次她没有再回头。
直到马车消失在巷口,姚氏才敢站起来,“老爷,该回去了。”
秦逢德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低沉的嗯了声,“回去吧。”
一切又回归了平静,像是秦欢没来过那般。
半个时辰后,秦欢又回到了太子府外,她抱着小包袱看着头顶的匾额,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等沈鹤之从她面前大步走过,她才眼巴巴的跟了上去。
虽然沈鹤之事先没有打算要接秦欢回来,但府上下人的手脚快,他刚做了决定,前院后边的小院子就被收拾了出来。
这是原先待客用的院子,即便不大却也一应俱全,从正屋到耳房厢房,俨然是个独立的小天地。
太子府对秦欢来说是陌生的,可她还记得这不是下午待过的院子,虽然在秦家她也不是与秦逢德他们同屋,可好歹在一个院子里,隔着不过几步路,这让她有些困惑和不解。
“站着做什么,进去。”
秦欢虽然有疑问,但还是很乖的跟了进去,同福很是贴心的向她一一介绍里面的布局。
“这是正屋您休息的地方,这是书阁以后您可以在这读书写字,这是琴房棋室还有水池和石亭,池里有鱼和莲花,待到夏日盛开的时候好看极了。”
秦欢惊喜的发现,她不仅拥有了自己的屋子,还拥有了一整个院子!
这让她暂时忘记了疑惑,兴奋的睁着亮闪闪的眼睛一直四处看,好多新奇有趣的东西让她应接不暇,这也太厉害了吧。
等看完之后,才依依不舍的回到了正屋,最让她欢喜的是,她的兔子布偶就被摆放在床榻上,她笑的合不拢嘴,抱着兔子跑到了沈鹤之的身边,仰着脑袋可爱的看着他。
“喜欢?”
秦欢用力的点着头,都快把小脑袋点晕了,她的喜欢溢于言表。
沈鹤之淡淡的嗯了声,“喜欢就住下,一会让伺候你的人过来,有什么想要的就同他们说。”
见都安顿好了,他就起身往外走。
却把秦欢弄得措手不及,急匆匆地上前拉住了他的衣袖,张着嘴焦急的问他。
舅舅去哪儿?
“我自是回前院。”
秦欢抱着兔子愣在了原地,舅舅不和她住在一起吗?
第9章 金屋藏娇
虽然秦欢什么都没说,但沈鹤之还是从她脸上读懂了她的心思,抬了抬眼淡淡的道,“你长大了。”
长大了就该学会一个人住,他把人带回来,会尽到教养之责,却不代表他能忍受一个总是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在面前晃悠。
秦欢见他态度冷淡,慢慢的在心里把自己给说服了。舅舅说得对,她过了七岁的生辰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自己一个人住大院子了。
只是想通归想通,低落也还是低落,刚刚因为新鲜事物而得到的兴奋感,瞬间就被浇灭了,知道沈鹤之要走,也不像之前那样去撒娇的拦了。
低着脑袋可怜巴巴的跟在他身后,想要送着他出院子。
冬日的天暗得快,今日又来回闹腾了这般久,此刻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沈鹤之大步的走在前面,临出院门才止步,想要让秦欢回屋去。
低头便见秦欢手里正紧紧抱着布兔子,乖顺的站在陌生的院子里,斜阳落下暗橙色的光影,一点点的将她瘦小的身影吞没。
大约是感觉到他停下了,秦欢跟着抬起了头,在触碰到他的视线时,她原本失落的神色重新明亮了起来,咧着嘴冲他挥了挥手,在与他道别。
她明明没哭,还很懂事的笑着与他道别,这本该是沈鹤之愿意看到的,可不知为何这勉强的笑,却让他更加不悦。
在秦家什么正经东西都没学会,倒是学会忍了?
已经到嘴边的话转了个弯,再出口便成了:“跟上来,我带你认认路。”
看着秦欢勉强的笑变得诚挚灿烂起来,沈鹤之才转过身去,听着身后属于小孩的脚步声响起,几不可见的勾了勾唇角。这还差不多,方才那比哭还难看的笑,真是丑死了。
而后不发一言的朝前走去。
天都快黑了,肯定不可能打着灯笼逛府邸,这所谓的认路自然是从小院到前院的路。
小院和前院其实离得并不远,中间只隔了两道院墙,可为了将其与前院分离开,中间的院墙并未打通,要去前院就得绕一大圈,走了足有一刻钟,才到前院。
秦欢实诚的很,说让她认路便真的记得无比认真,等到前院,晚膳都上来了,她还在脑海里努力的回想,生怕一会找不回去了。
直到沈鹤之轻点了两下桌案,她才回过神来,一眼就看见了她最熟悉的小金碗,和最喜欢的鸡蛋羹,一高兴就把什么路都给丢到了脑后,捧着小金碗吃得无比的香。
也不知是饭菜合口味,还是因为有沈鹤之同席,她的胃口出奇的好,不仅把整碗鸡蛋羹给吃了,还吃了半条小黄鱼,要不是同福怕她吃多了,夜里会不克化,她能吃上两碗米饭!
饭也吃饱了,路也认了,秦欢这回终于满足了,乖乖的与沈鹤之道别,回去休息。
兰香的风寒来势猛烈,在病彻底好之前,同福肯定不会让她伺候主子,便另外从前院挑了一个嬷嬷和四个婢女,过去照顾秦欢的起居。
对于太子头次带人回府,而且还是个小姑娘,下人们猜测纷纷,都好奇的想往她身边钻,希望能得些好处,伺候起她来也就愈发的仔细。
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不好伺候的样子,原以为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会害怕的睡不着觉,嬷嬷已经预先想好了七八种哄小孩的法子。
可没想到,一种都没派上用场。
秦欢洗漱更衣躺上床后,不到半刻钟,就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嬷嬷不敢相信的探头去看,就见小姑娘怀里抱着布兔子,睡得格外的香甜。
天方微亮,书房的桌上已铺满了纸张。练字可静心养性,沈鹤之每日都会晨起练字,这个习惯多年来雷打不动。
纸上的墨汁未干,入目皆是狂草,每个字都是从头到尾一笔落下,且一张比一张要写的大,大到纸张已装不下他的字,有种欲要腾空而出的磅礴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