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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也这么在学校外等你放学。」戴思岚悠悠说道,「没想到长大后还有机会。」
他没说话,戴思岚无可奈何。
徐林昭过世的事,她是知道的,程寻先前和她谈过这件事。大半夜的,他似乎还坐在车内,双黄灯答答的响。
他问她,他该怎么办?
怎么办?
徐林昭癌末了,她不接受化疗,一把年纪了, 不想再挨痛,就怕熬不过,医生也相当尊重她的决定,仅用药物延缓病情。她没告诉任何人,仅有上头的老邻居知情,还有程寻。
「我知道初次见面就说这些话会让你困扰,我并不是想要你有负担,你也不用说些安慰我的话,我自己都知道,我只是担心我孙女。」徐林昭垂眼,握着拐杖的手孱弱颤抖。
程寻大致猜到了。
「她很少这么靠近一个人,尽管我们给她许多支持和爱,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存在不被期待,所以她小心翼翼,不愿与人走太近,就怕哪天再度给其他人带来灾难,甚至让别人有机会伤害她。」
「你要说她自私吗?或许 企.鹅qun 73·954·305·4
吧,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承受的内心谴责难道不足以让她学着自我保护?」
徐林昭手脚逐渐不听使唤,眼底还是清明,她抬眼打量身旁的男人。「我知道,你们之间大概也是风风雨雨。我这孙女啊,倘若手段不够狠,感情不够深,留不住她的。」
老人家抿起笑。
程寻承认。
102 第十章 好聚好散(7)
后来的日子,他都睡在医院提供的宿舍,公寓基本上也没回了。他还是把自己打理得干净,短发后梳,做起事来毫无半分拖泥带水,就是整个人更加孤僻寡言了。
大家都说,程寻和徐明远愈来愈像了。
前阵子,徐明远提出离职,院里一阵兵荒马乱,高层为此还开了会,听说最后决议是让他留职停薪。程寻不清楚,也没问。
程家灯火通明,亲戚家人都到场了,远远的,谈笑声热络。戴思岚不走传统那一套,带着全员在庭院烤肉喝酒。程恩渝的嬉闹声尤其恼人,她最近不知道去哪带了一条黄金猎犬,带着狗儿在草地上欢天喜地的跑,活得像单细胞生物。
程寻看着眼前欢乐吵杂的情景,不太适应,「我上楼睡一觉。」
戴思岚还未开口,听到程恩渝大喊:「玛莎拉蒂——看到美女就不要我了是不是!跟你主人一个样,基因里都埋着色字。」
他一顿。
戴思岚瞥见儿子眸光闪动,「我找她过来一起吃年夜饭,待会好好说说话吧。」
程寻眉眼未动,执意上楼,听见后方传来熟悉的慰问,「有好好吃饭吗?」
他习惯性的回:「等妳回来喂。」
女人笑得眉眼柔顺,应道:「那快过来吧。」
过来吧。
字句冲破日益寸步难行的思念,挺拔的身影微僵,他侧过身,女人身着浅色的衣裤,身姿柔软如昙花一现,面颜娇美。
暮色四合,程寻找到了光。
徐丹颖并无太大改变,姿态优柔,态度谦和,依然不多话。程恩渝蹓狗累了,回桌吃肉,趁着程寻看人时,把他盘内的食物全劫去。
徐丹颖见状,「再不吃,都要被你妹吃完了。」
程寻无关紧要的,徐丹颖倒还担心他真的没东西吃,忍不住转头对程恩渝说,「妳也给妳哥留一点吧。」
程恩渝咬着肉,还护食,气嘟嘟的指控:「徐丹丹,妳不疼我了——以前妳只给我买东西吃!只担心我有没有吃饭!」
徐丹颖难得哑口。
听闻,程寻微抬眼皮,懒懒瞟了程恩渝一眼,她连忙抱着盘中的食物,带着玛莎拉蒂逃亡去了。
见身旁的女人起身,程寻眼明手快的拉住人,手劲没控制,质问道:「去哪?」
掐得骨头都痛了,徐丹颖反射性的挣扎,程寻的脣线抿得更深了,却微微松了对她的钳制,女人却在这时回握他的手,「你的手指是怎么回事?怎么会烫成这样?」
程寻想抽手,这回轮到徐丹颖不放了。
他要甩开手太容易了,可是终究太想怪罪她,是她的错,让他无从理智,成了行尸走肉,每每烫一吋指节,盯着被灼开的皮肉,他才能藉由痛感稍微清醒。
程寻任由女人摩挲已成皱摺的红疤,她一定猜得到这些伤口的来源,她蹙起眉眼,是愧疚之色,也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敛下眼,「抽菸一心二用烫的,不痛。」
徐丹颖说得对,他舍不得。
她就是仗着这点,才能知而不返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