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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在前面乖乖带路的老板娘,我不禁在心底感叹:我真的是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金光瑶啊,虽然只是将他笑里藏刀的本事学了个两三分,但也可以唬得住人了。(~0~)
可我刚转过身,还没迈开步子,就又听见魏无羡在背后嚷嚷了起来:“哎,常姑娘你去哪啊?快过来坐!”
呃,还是算了吧……
我一边努力无视掉蓝忘机那极其不善的目光,一边笑着指了指正在一旁等候的老板娘,笑道:“你们先坐,我去东厨转转。”
魏无羡耸了耸肩,转头招呼蓝忘机道:“那含光君咱们先坐!”
蓝忘机终于收回了他冻死人不偿命的视线,转而朝魏无羡微微颔首,施施然坐下了。
一旁的小朋友们也已落了座,聊起了天。
在融洽欢腾的氛围中,只有金凌一脸不耐——也是,这剩下的小朋友都是蓝家子弟,就他一个金家人,而且,金凌那承了自家舅舅近乎十成十的暴脾气也的确不像思追他们那样引人亲近。
我又回想起前半天金凌非但不按剧本走而自顾自地留下来,而且还奇奇怪怪地看了我一眼,那被魏无羡烦得一时压下去的疑惑感便又再次萦绕在了心头。
不过现在也还不是时候去弄清楚这个问题。
犹豫了半晌,我最终还是没敢看洋洋,径直随着老板娘进了东厨。
这些年来我虽是一直在为治眼睛所需的药材奔波,可也并不是没有闲暇的时日,而在这空出来的时间里,我除去钻研医术,剩下的便是苦练厨艺了。
不是有句话叫那什么——“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嘛!
书道:……_
不管怎么说,怀着这样伟大高远的信念,我苦练厨艺的结果还是非常可观的~再加上有书道外挂给我提供的指导和菜谱,“色香味俱全”几个字我现在是可以很有底气地说出来了!!\^O^/
然鹅,看着大厨在铁锅里翻炒的菜叶,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客栈如此冷清了——
饭菜确实不是不干净,但应该……的确是不好吃的。_||
静静观摩了一会儿,我终于压抑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厨艺之魂了!
我摸出一点碎银子交给老板娘:
“可否借用一下东厨?”
根据现有的食材,我做了道炉焙鸡(也就是鸡肉啦~)当主菜,考虑到魏无羡喜欢吃辣,为了不动声色地讨好主角,我便又顺手做了盘酥没辣。
雷厉风行地做完了这两道菜后,最后,我取了些时令花,十分认真地做了盘花糕——花糕是甜的。
我喜欢吃甜,但这种喜欢却和他人的喜欢不同,我的喜欢并不是纯粹地天生来就有的个人喜好,而是在这些年来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喜爱——
只要想洋洋了,我就会吃糖。
所以我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嘴里含了一颗糖的。 不过我是没蛀牙啦~(^_^)
因为一个人,喜欢上一种味道。
怎么说呢,这种感觉……
有时会难受,但也会有欢喜,而更多的,则是细细地品着口中的甜意,思念远方的人儿。
我将铁锅中的炉焙鸡装了两盘,想了想,还是将淡粉色的花糕给每桌都装了些——若是只给洋洋一个人,那样也太明显,太……尴尬了些,所以只能让其他人也沾点洋洋的光,尝尝鲜啦。
我突然想起在三次元时听到的一个故事:
男孩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孩,可马上就要毕业了,他还没有表白,于是他给女孩写了封信。为了不被他人起哄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男孩就连夜给班上的每个人都写了一封信——而这些信,都只是为了他真正想要送出的那封。
我现在所做的,应该也和那个男孩做的事情很相像吧。
从前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只觉得是男孩太傻,可现在我终于理解了——那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一切都是那样的心甘情愿,即便再苦再累,也会甘之如饴。
男孩是这样,现在,我也是这样。
将菜全部端出去大概要跑两三趟,于是我打算先送主菜。
我端了两盘炉焙鸡,刚走到东厨的门口,便听见了金凌怒气冲冲的叫声:
“这都是些什么啊?!这么难吃!你们居然还吃得下去!!”
老板娘在一旁脸都发青了。
再看看一旁的男主们——
蓝忘机在自己那边的桌子上不动如山,魏无羡则是转过了身,但却也没有起身制止——因为蓝思追此刻正在极力地息事宁人:“金公子,虽然这饭菜不合口味,但现在既然已经端上了桌,还是先将就一下吧。”
“将就?!”
金凌偏过头刚想继续说些什么,就被一脸嫌弃的蓝景仪打断了:
“我说金凌,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大小姐了啊?!这菜到底怎么了?就你这个样子,要是去尝尝我们蓝家的——”
蓝思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