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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带着他们,一路上吃喝拉撒可都是银子。”
顾衣坚决不松口,推说身子乏了不想动。
她琢磨,只要自己不点头同意过去瞧瞧,那陆恩难不成还会自己送上门?与小心眼子男主相见的剧情,必须避开!
谁知,那店小二过分热情,下楼给他们烧热水,竟然带了许多人上来,“姑娘想买人,又不愿动,赶巧了,门口正好有扁奴路过,我就给您喊上来了。”
说罢,一脸等着打赏的喜悦。
顾衣:“……”
不想打赏,只想打人。
看来剧情很难更改。
顾衣默默叹气。
卖扁奴的是两个络腮胡大汉,一前一后赶着一串人上楼。
这一串人双手伸开,被牢牢捆在扁担上,这便是本地最有名的扁奴。扁奴与其他被买卖的奴仆不同,这些人以往的痕迹都被除干净了,只能卖作死契,买回家去,最是干净。
顾衣抬眼瞧这些人,有穿粗布烂衫的,也有穿绫罗绸缎的,但不管穿的什么,衣裳都是破破烂烂,瞧着应该没少挨鞭子。
这些人男女老少皆有,脖子上还系着孩童拳头那么大的铃铛,神情麻木,进来不等人吩咐,就朝顾衣跪成一排。
顾衣一眼就瞧见了跪在最中间的少年。
那少年虽蓬头垢发,衣衫褴褛,但不似旁人畏畏缩缩,抬了头盯着顾衣瞧。此人生的剑眉星目,一双丹凤眼狭长锐利。高挺的鼻梁下是苍白的薄唇,此刻紧紧抿着,像是噙着一把锋利的刀。
这便是小说的男主陆恩了。
书中对他这般描写:样貌出众,气质冷然,于一众俯首奴隶中昂头挺胸,一双眼睛写满了不甘、倔强,让顾衣认为,此少年若得机遇,将来必成大事。
是以书中的顾衣慷慨解囊,买下了陆恩,并在听取陆恩身世后,好人做到底,大方送陆恩回家的盘缠。如此好心,才招惹了陆恩。
现在坐在主位的是穿越来的顾衣,她深知陆恩这种有本事、爱钻牛角尖又心狠手辣的人是招惹不得的。既然陆恩会因为她的好心喜欢上她,那她不发善心,剧情不就走不下去了。
机智!
顾衣佯作把所有奴仆瞧了一遍,失望摇头:“不过如此,本姑娘一个都瞧不上。”
买家瞧不上,生意自然做不成,卖家合该痛快离开才对。哪知两个大汉也是个倔脾气,当场把陆恩拎出来,又举起一把长剑,炫耀道:“姑娘莫急着下定论,我手下的奴仆都是个顶个的好。不但干活卖力气,而且每个都身怀绝技,平时用来逗个乐也是好的。比如这个,他能吞剑!”
陆恩:“……”
本来还一脸矜傲,听了这话,脸上瞬间没了血色。
他怨恨地看向顾衣。
顾衣:“……”委屈!
瞪她干什么!又不是她让吞剑!
小说男主的脑回路歪的有点厉害!
“吞剑就不必了。”顾衣怕男主日后对她打击报复,敷衍说,“我不想看,你们走吧。”
络腮胡大汉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容易骗钱的女娃娃,自然不肯轻易离开,故意说:“这么好的奴仆都不买,莫非几位兜里没银子,装成大小姐出来骗吃骗喝?”
顾衣冷笑一声,并不在意。
香草却中了计,怒喝一声:“瞎了你的狗眼,这是顾大将军的独女,小瞧谁呢?顾大将军你们难道不知,便是赫赫威名的顾争凌大将军!”
正准备悄咪咪溜了的顾衣,震惊地看向香草。
谁让你自报家门了,嫌人家陆恩日后报复找不到家门是吗?
看来她想避开买下陆恩的这段剧情是不可能了。
为了日后少吃一份毒药,顾衣含泪解开了钱袋。小说中,她只买下了陆恩一个,现在,为了不让陆恩感觉自己受到了特殊对待,她咬咬牙,把所有人都买了。
一手交钱,一手接过一沓厚厚的卖身契时,顾衣的心都在滴血。
算了,回头把这些人都放了,就当做好事了。
银契两清。络腮胡大汉笑呵呵拖着个麻袋往外走,之前大汉来时人太多,顾衣都没注意到两个大汉脚下还放着个麻袋。
顾衣本不在意,也不知道是不是麻袋里的人命不该绝,下楼梯时,捆袋口的绳子断开,一个脏兮兮的孩童脑袋从里面露出来,重重磕在地板上。小孩似乎已经不省人事,磕的这么重,也没发出一声呻、吟,只紧紧皱着眉,用扭曲的五官宣示自己还活着,还能感受到痛苦。
“等等,这个人为何不卖?”顾衣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可最瞧不得老人和孩子被欺负。
大汉道:“这个男童生了重病,快死了,所以没有卖给姑娘。”
“既然生了重病,这样拖着走,岂不是病的更重?”
大汉憨憨一笑:“出了门就将他挖坑埋了,要是在路上断了气,是他的福分,一会在土里少受着苦楚。”
大汉笑的越憨,顾衣周身的冷意便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