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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静静地从后面抱住我,偏着脑袋,眼神恍然在说‘就这样吗?这样的话我可不能满足’。
我眯了眯眼,压低了声线警告:“你还想怎样?!”
“想让马车和卢西恩感受一下我们的激烈。”
“……”
“?”
“!!!”
我,露薇尔,在此断定,我身旁名为帕什·拉格瓦桑的男人已经疯了。
彻彻底底地疯了。
他要疯他自己疯去。
恕我不奉陪。
先是震惊到了极点地看了他一眼,之后,我直接一个滚字按在了他的脸上。
他比我还委屈。
“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答应我的。”他满脸忧郁,像是被感情骗子伤透了心,“明明说好了,只要我帮你杀死那个男人,你就愿意考虑一下嫁给我。”
“那是骗你的不知道吗?”我甩过去了一双白眼,“你想得真美。不就帮我杀了一个小混混,就想把我哄回家?”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话里有不对劲的地方,当听到我的话后,帕什竟是没有继续耍无赖,而是陡然一怔,看起来相当的猝不及防。
“一个……小混混?”
他困惑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
我也很困惑。
我压根不知道他在困惑些什么。
这让我因犹疑而结巴起来,“小混混……怎、怎么了吗?”
他没有出声。
不仅没有出声,甚至把自由还给了我,他死死地盯着我、反复打量我,仿佛是想将我的里里外外全部看个透,他的眉心收得死死的,简直能夹死苍蝇,脸上出现的晦涩神色是我不能明白理解的复杂。
我立刻反思我刚刚是不是说错话了。
可无论怎么想,我皆找不到任何问题。
——许多年前,出于我的央求,帕什确实替我杀死了一个小混混。
这是我反复搜寻记忆后得到的答案。
我非常确信,所以帕什的困惑让我愈发地难懂了。
我想再追问他,他却摆了摆手,注视我的目光奇奇怪怪,仿佛我真的是一个奇奇怪怪的人。
“不,没什么。”
“你走吧。”
我一头雾水。
一边推开马车的车门,我一边在想,我是不是遗漏或遗忘了什么事情。
……
从弗里城返回帝都的路程,短则两天长则三天。
由于我们的代步工具中有马车的存在,所以大概要三天之后,才能见到帝都的影子。
眼下,已是堪堪过完了第一天。
今天夜里,我们在大路边上、森林的边缘扎营,作临时的修整。
神圣骑士团骑士们能干地扎好了营地、升起了火、煮上了肉汤,而我,野外生存能力为零的我,便只坐在被劈砍成了凳子的长木上,欣赏他们强壮的身体……我的意思是,矫健的身姿。
不得不说,假如我的爱慕者是这些单纯可爱能干的小骑士,该有多好啊。
——通过转移视线欣赏由骑士们创造出的秀丽风景,我在努力地从当下既诡异又尴尬的氛围中逃离出来。
此时,我的身后是沉沉夜色,我的身前有一锅肉汤。
肉汤的周围围了一群人,包括:我、问我想吃什么宵夜的帕什、盛了一碗肉汤给我的卢西恩、看热闹看得飞起的莎拉、因大病初醒而对眼前状况摸不着头脑的乔洛斯。
铁锅底下的橙红色柴火烧得噼啪作响,时不时有火花子炸开。
而我,也如这火花,时不时炸开一下,指不定下一秒,就会又黑又糊。
尽管我是一个很贪心的女人,送上门来的男人我想照单全收,但老实说,当前的场面还真的让我吃不消。
更准确来说,是心惊肉跳。
“露薇尔她不需要烤兔子的宵夜。她喜欢的是可爱的宠物兔,而不是把它作为食物。”
“哈哈!那尊贵的希拉阁下一定不知道,伯爵夫人在吃烤兔腿的时候吃得有多畅快了。”
战火烧到了我的身上。
对我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我温柔地为他送给我的兔子顺毛的卢西恩寻求我的肯定:“露薇尔,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