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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越一身轻进了考场,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女朋友给他填了相同的志愿,万一有个万一他们俩能进一个大学呢?呀!那不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吗!
    想想就高兴。于越灵机一动,决定作弊。其实他没有任何准备,也没有打小抄。但是他有一双好眼睛,大概是基因问题,他的视力算是班里最好的,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于越打定主意,从第一科抄到最后一科,全被他抄到了。
    于越高高兴兴从考场出来,想着这回能跟女朋友上同一个大学了。妈妈在门口等他,不知道他为什么高兴,这时候女朋友也考完了,看样子是考得不太好。于越赶紧找机会把妈妈撵走,他得陪女朋友。
    妈妈被他气够呛,但还是听了他的话,走了。妈妈大约是知道他在谈恋爱,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反正同不同意,他都要跟女朋友上同一个大学了!于越很高兴。
    寒窗苦读的学子们,从此之后天各一方,各奔前程。
    于越从来没想那么远,反正该上初中就上初中,该上大学就上大学,能上哪个上哪个呗。他完全不抱任何希望,捡着什么便宜都行。
    等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于越的成绩让人大吃一惊,就连班主任都扶了扶眼镜,就他这个样子居然能摸上二本院校,这不是玩笑么!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于越靠着一双好眼睛,考进了一所二本院校,就是女朋友给填的那所。但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女朋友没考好,只考取了一所不怎么样的三本院校。于越傻眼了,他是不是抄多了,少抄几道题不就好了吗?
    但事情已成定局,他得去报道了。他得跟女朋友分开了。
    高中最后一个暑假,女朋友陪他玩儿了三天,为什么说女朋友陪他,而不是他陪女朋友呢?
    因为于越就是这种感觉,女朋友并不依赖他,也并不需要他,他们俩在一起总是他在主动联系女朋友,不然女朋友就又要玩儿消失。对了,人家没考好嘛,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于越跟人家腻歪了三天,其实什么也没发生。暑假可真短啊,于越马上就得去报到了。女朋友要跟他分开了。
    他们俩说好,一定要写信联系。
    于越心情复杂地上大学去了,其实他不是没有一点点高兴的。
    于越在乡下出生长大,从来没去过什么地方旅游,只有家门口那么丁点大的地方,又不善于交朋友,所以他几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也没见过圈子以外的人。
    他甚至连一个人坐火车去上大学都有困难,还是父母两个一起送他去的。
    但父母总不能一直陪着他,他们也得回家呀。家里没钱,多住一点就花一天的钱,父母纵使再舍不得他也得回去了。
    于越眼眶红红地送走了父母,没感觉到有多高兴。
    新生报到,班级里的同学们见到面了,一个个都是生面孔。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穿着的确有点土。其他男同学穿的都是干干净净的耐克阿迪,他穿的是爸爸穿剩的衣服,算起他带过来的衣服总共也没几件,都是那一个风格的。其实当时,他连耐克阿迪都不知道是什么,就知道他们穿的跟他不一样,干净好看,时髦。
    再看言谈举止,发型和总体形象,又不一样了。
    他们的头发都修地干干净净,短的,不像他,头发好像半年没剪过似的,乱糟糟一脑袋。还有人家的皮肤也都挺白的,他简直比人家黑好几个色号。
    再说他们班女同学,有那么几个长得倒行,但是很奇怪,为什么梳俩辫子,小孩儿嘛?还有点儿像他们乡下人的打扮,还有六七十年代的电视剧里都这个造型,不过就是辫子长了点。于越不懂时尚,那是当年年轻人最流行的发型,他只觉得土,什么玩意,还赶不上他一个乡下来的。
    寝室里一共八个男同学,他住上铺,下铺是一个叫何冰的男同学,俩人是一个系一个班的。何冰是城市里来的,从衣服到鞋子都很干净,跟于越不是一路人。人家学习成绩好,据说是班里成绩最高的。不过一个大男人,他也太爱干净了,怎么还天天刷牙洗脚,不嫌累嘛?
    衣服也都得洗地干干净净,真能装。
    不过住了几天,于越也跟他一个步伐了,因为他发现整个宿舍的人每天晚上都要洗漱,都要刷牙,都要洗脚,还得洗袜子,洗内裤,要是他不洗,不就太特殊了?好像他多脏一样。于越只好融入集体生活。
    除了他,其他几个男同学也都有女朋友,一起聊天的时候说的。于越其实有点插不上嘴,这些学习好的人跟他脑回路都不一样,聊不到一起去,尤其那个何冰,说的都是些什么,他连听都没听过,什么肯德基,麦当劳,什么这个牌子那个牌子,他都没听说过。还有谁谁谁要来开演唱会了,他也没听说过,那都是谁呀!
    他不问,何冰也不解释,他能感觉到,他跟何冰是两个世界的人,何冰压根没瞧得起他。他想起过去,那些不被人喜欢的日子。
    他其实也很困惑,现在上大学了,据说没有什么大哥了,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