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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挺开心的吧。”江知津说。
“开心。”方颉笑了一下。“又有点愧疚。”
“我家的事挺多人都知道了,估计背后说话也不会好听。我有时候觉得我自己挺懦弱的,自己跑来绍江,留她一个人在潮城——虽然我在估计也什么忙都帮不上,但至少能给她一点……力量。让她觉得自己至少还有个儿子。”
“多新鲜啊,你不在潮城就不是她儿子了吗。”江知津叹了口气。“你妈为什么要把你送来绍江。只要你平平安安的,不管你在哪儿,都能给她力量,懂吗?”
方颉笑了一会儿,忽然问:“我是不是挺不让人省心的?”
“今天我妈说让我不要给你添麻烦,但我到绍江以后麻烦挺多的。转学、打了人、后来又撞上翟菀来找我,过个生日让你开了三小时车,还喜欢——”
江知津立刻抬头,微微眯起眼睛看着方颉。感觉下一秒方颉要是说了什么不合适的,他就会立刻抽人。
“喜欢小男孩儿。”方颉顿了一下,说。
“我妈还不知道这件事,方承临就够她烦的了,我不想再给她添乱。”
“那就先别说。”
江知津心里有点烦躁,觉得自己刚才看方颉状态不好和他谈心这个决定简直是脑子进水了,却还得耐着性子说话。
“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你有冷静想过这个问题吗,你以为的喜欢和取向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你能确定吗?”
方颉一时没说话。
两人之间陷入了安静,一旁的汤圆在玩客厅里的快递纸盒,发出细微声音,咔嚓咔嚓的。
“我能喝酒吗?”半晌之后,方颉说。
江知津喝啤酒的手顿了一下,看着方颉道:“不能,想被抽吧你。”
“我成年了,明天也不上课。”
“那也不行,成年不等于为所欲为。”
“你上次在电话里不是这么说的。”
江知津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电话?”
“我生日那天晚上的电话。”方颉说。
“你说我十八岁了,可以喝一点点酒,进网吧,学驾照,或者和自己喜欢的——”
“一口。”江知津立刻打断他。“就喝一口。”
方颉没抑制住浮出一点笑意,伸手去拿江知津面前的啤酒。江知津眼疾手快,抢先按在了啤酒罐上。
“干什么,自己去拿。”
“就一口。”方颉答。
言下之意,自己就喝一口,拿一罐新的挺浪费的。江知津眉头微蹙,盯着方颉看了片刻。方颉和他对视,面上挺平静。
最后,江知津先把手放开了。
“你烦死我得了。”江知津说。
方颉笑着没说话,拿过对方的啤酒,仰头喝了一口。
有点辣,有点呛,带着苦味和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怎么样?”江知津问。
“不太好喝,你下次换个牌子吧。”方颉说。
“我惯的你。”江知津要被方颉气笑了,“爱喝不喝。”
方颉傻乐了一会儿,他看着面前的人,突然开口喊了一声:“江知津。”
江知津微微眯起眼睛:“叫我什么?你妈说得叫我叔叔知道吗?”
方颉假装没听见,接着道:“你说得对,我确实不太能肯定,因为我是第一次喜欢一个男孩儿——”
“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方颉说。
江知津看着方颉,没说话。
“我不知道自己对不对,喜欢是不是真实的,能不能就这么确定取向,我只知道,我真的挺喜欢……他的。”
方颉觉得自己有点热,从耳后一直热到脸,可能是刚才那口酒的原因。他拿起啤酒又喝了一口,这次江知津没有阻拦他,甚至没有说话。
方颉放下啤酒罐时手有点重,罐子和茶几一碰,发出咔嚓一声声响。
“我能问吗,你是怎么发现自己喜欢男生的。”方颉吐了口气,直视江知津。
“跟我讲讲吧,还有……你的那个前男友。”
真勇敢啊方小颉,居然就这么问出来了。
客厅里很安静,微黄的顶灯落在两个人头上。汤圆还在玩纸盒,咔嚓咔嚓咔嚓……这只猫怎么这么烦人。
“和你有关系吗?”良久之后,江知津道。
“如果你想有的话。”方颉答。“那就有。”
正文 第54章 亲一口
有的时候江知津会觉得方颉有点像小狗。
比如刚来的时候有点狼狈,又有点认生,像是被人捡回家的流浪犬。后来熟悉以后会稍微和你亲近一点,又乖又不让人操心。但一旦触碰到某些特定的点,又会露出一点尖牙,表现出直接果断的、毫不掩饰的一面。
比如现在。方颉直盯盯地看着江知津,眼神很专注,一定要对方说点什么。
江知津看了方颉一会儿,最后有点无奈似的,仰头往沙发上重重一靠。
“抽根烟行吗?”江知津问。
“行。”方颉答。
江知津从茶几上摸过打火机和烟盒,抽出一支放进嘴里,点燃。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别人都在早恋的时候没喜欢过女孩子,高中时候住校,他们凑在一起看片也没兴趣,还被舍友笑过。”
江知津笑了笑,白色的烟雾在他面前慢慢散开,他接着道:“当时没想那么多,后来慢慢才知道,可能是取向有问题……很普通的过程,真的。”
对女孩不感兴趣,不想和女孩谈恋爱,发现比起异性自己更喜欢同性,然后发现自己是同性恋……是很普通的过程。
但在江知津那个思想还没有这么开放的年代,当时他心里的恐慌和无措没人能知道。连他自己也是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确定了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并且让自己接受。
所以方颉这么快就接受自己的取向,还确认喜欢上了……一个人的时候,江知津有时候会觉得挺不真实的。
他不希望对方把陪伴的感情错当成爱情,这样对他自己挺不负责任。
方颉听着江知津慢慢说,又把面前的啤酒拿起来喝了一口,还把它握在了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