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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才睡醒的小姑娘嗓音格外软。
    带着点儿鼻音,语速是慢吞吞的,有时还会打个哈欠,像只睡不醒的小懒猫。
    她说:“不知道今年的小品好不好笑,去年的那些就都很无聊。听说还会有魔术表演,不过这么多年过去,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年刘谦变戒指的魔术。”
    “哦,对啦。”她又笑,“刚才我起来,打开手机,全是佳佳给我发的消息,她说晚上九点她老公要上台唱歌,造型特别帅,让我一定别错过了她老公的高光时刻。”
    当时两个人就着春晚的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可就是舍不得挂电话。
    “好。”顾迟同意了。
    许秋容见他半天没说话,本来已经不抱有希望了,突然听到他的一声好,愣了愣,尔后,开心的笑容漾在脸上。
    “我去开电视。”
    又对旁边的男人道:“谦昊,你去切盘水果,把冰箱里那盒樱桃也拿出来洗洗。”
    电视机打开,刚好在放开场舞,布景灯光搞得很华丽。
    顾迟漫不经心地看着,偶尔拿出手机,看一下有没有消息。
    许秋容把果盘端到他面前,笑着,声音温柔:“这是山东的大樱桃,可甜了,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这个。”
    顾迟低头,看着果盘里的樱桃,颗颗鲜红饱满,色泽诱人。
    他并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喜不喜欢吃,拿起一个,扯起唇,笑了下:“谢谢。”
    客气,却还是少不了疏离。
    许秋容心里蓦地涌起一丝酸涩。
    记得很多年前,儿子还很小,牵着出去散步,每每路过水果摊,总爱睁着双黑漆漆的眼睛:“妈妈,我要吃那个红色的水果。”
    三岁多点的孩子还不知道樱桃这个名称,只知道用最简单直白的词描述。
    那时的樱桃贵,她又没什么钱,一次只舍得买半斤,洗好之后盛在干净的陶瓷碗里。
    小男孩迫不及待地拿过碗,从里面挑出一个最大,最红的。
    却不是自己吃,而是拎着前端的梗,露出一口小白牙,亲昵万分:“给妈妈吃。”
    陈年的往事涌上心头,现在想来,还是泛着酸楚的。
    许秋容十七岁那年考上的大学,拎着一蛇皮袋的行李,从绍兴一个小镇坐火车来到热闹繁华的大都市。
    她长了张如花似玉的脸,一身最简单不过的粗布衣服也掩不住袅娜窈窕的身段,又是南方水乡里长大的,温温柔柔的性格,说话时吴侬软语,不知道多招男生喜欢。
    在大学里,她收到的情书很多,可是一个都没有接受。
    许秋容家庭条件不好,父母幼年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读大学的学费生活费都得自己挣。
    那时的她只想好好读书,以后找个好工作,过上好日子。
    大二那年,她参加了学校里组织的一个读书交流会,认识了隔壁院系的一男生。
    那男生个子高,人长得帅气斯文,学会生主席,家里条件也是相当优越,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枚妥妥的高富帅了。
    那枚高富帅对她一见钟情,一天一封情书,玫瑰,巧克力也是隔三岔五地塞她抽屉。
    到底抵抗不了少女心动,她最终答应了他,两人谈了两年甜蜜的恋爱。
    到大四,快要毕业时,许秋容在心底规划着两个人的未来,初恋男友却迫于家里的要求,办理了出国留学手续。
    分手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她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了后来的第一任丈夫,也就是顾迟的生父,顾齐磊。
    一个下着秋雨的夜晚,她兼职完回学校,却在一个小巷子里遇到抢劫的,坏人抢了她的钱包还不够,又对她的美色起了歹念。
    危急关头,是从厂里下夜班的顾齐磊救下了她,自己却被歹徒带着水果刀划伤了胳膊。
    之后的几个星期,许秋容每天去医院看自己的救命恩人。
    顾齐磊理所当然地喜欢上了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他对她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救命之恩的感激让许秋容一时冲动,接受了这个并不算了解,还比自己大七岁的男人。
    大学毕业,她和他结婚了,只是这个婚结了不到一个月,她就意识到自己犯了多严重的错误。
    感激并不能当成感情。朝夕相处间,矛盾都显出来了。
    当初的救命恩人如今样样不合适,邋遢,抽烟喝酒,嘴里经常带脏字,两人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只是后悔也晚了,她已经怀上了孩子。
    日子凑合着过了三四年。
    顾齐磊还是钢铁厂的起重工,许秋容已经升到了单位的小领导。
    升职后免不了出去应酬,可顾齐磊又是个心眼小,爱疑神疑鬼的性格。
    她但凡回家晚了,就是质问争吵,许秋容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提出离婚,顾齐磊死活不同意。
    又是一次争吵,这回顾齐磊动了手,一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