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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灿灿的,像星星。
    俏俏在那一刻获得巨大的勇气。
    有一次,俏俏在操场上跑步,听到身后传来呼吸声,程司湛慢跑过来,停在俏俏身侧,与她一起行进在跑道上。
    俏俏用护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着问候:“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程司湛瘦了些,剪短了头发,也改了发色,不再是张扬的浅灰或亚麻金,轮廓越发明显。
    两个人跑完一圈,沿着跑道散步,放松肌肉。程司湛伸长手臂递到俏俏面前:“春游时庙里求来的,据说能保平安。”
    是个红色的平安符,保的是健康运。
    俏俏接过来,握在手里,说:“谢谢你。”
    程司湛没再说话,拿起扔在一旁的饮料瓶,转身离去。
    周楚甜一脚踏进运动场,程司湛刚好从她身后走过,两个人都没注意到彼此。周楚甜叫了声俏俏的名字,俏俏摆摆手:“周楚甜同学,我在这里!”
    程司湛脚步一顿,寻声回头,看到一个背影—个子小小的,梳着丸子头,抽出纸巾细心地帮俏俏擦汗。
    周楚甜,原来是你。
    在俏俏的印象里,没有陆骁的那个夏天格外漫长,她做了很多事,参加辩论赛,和唐青瓷一道旅行,加入越野俱乐部,认识了一个名叫季星临的向导。
    那是个很特别的少年,十七岁,喜欢穿纯黑的运动套装,寡言稳重,眼角下一道横切的疤,短短的,颜色略浅,如同燕尾。
    那个少年有着超脱年龄的英俊,在密林之中灵活穿行,黑色的眼睛仿佛星空,永远镇定,没有慌乱。他能说出很多植物的名字,知道每条山溪的来势和走向,告诉那些来露营的人,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碰。
    他喜欢站在高处,俯视一切,伸出手,指间绕着风的颜色。
    季星临的样子总是让俏俏想起陆骁,陆骁的十七岁,想必也是这样,沉着稳重。
    除此之外,俏俏还成了英语演讲协会的主力,参加过很多场比赛,拿了很多奖。每当有人夸她口语好,发音标准时,她都会想起陆骁。
    没有陆骁的日子里,她在学着独自成长。
    她总是梦见陆骁,在夜空晴朗的梦里,那个人依旧是清朗温和的样子,谦谦如玉。
    她在梦里抱住他,说好想你呀,小孩般撒娇耍赖哭鼻子,睁开眼睛,却只字不提。
    有些情绪只能暴露在一个人面前,有些表情只能给那个人看。
    秋天时,俏俏收到一封邮件,正文是扫描下来的病例报告复印件,末尾有医院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一座位于迈阿密的权威级眼科医院。
    大量的专业名词夹杂其中,俏俏抱着字典一点点查,一点点看,过程虽艰难,好在结局是明朗的。她知道陆骁的右眼基本恢复,左眼的炎症也已经消除,角膜移植可以提上日程了。
    他的状态很好,目前为止都很顺利。
    俏俏高兴得不得了,可是笑着笑着,就有眼泪掉下来,俏俏抱着打印的病例跌坐在卧室的地板上,放声大哭。
    陆骁出事后,这是她第一次哭出声音,眼泪越过脸颊砸在地板上,每一滴都是滚烫的。
    有个词叫“虚惊一场”,真是一个太美好的词。
    俏俏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介绍她的生活,她的学业,她新认识的朋友,贴上邮票,寄到了邮件末尾附带的地址上。
    信的末尾有一句歌词,是高考那年,陆骁反复唱给她听的歌—
    Longer than thereve been stars up in the heavens
    I039;ve been in love with you
    远在天上有星星之前,我就已经深爱着你。
    (125)
    俏俏大二那年发生了很多故事,先是余笙出国留学,接着唐青瓷也走了,一个伦敦,一个在曼彻斯特,城市不同,国度倒是一样的,都在英国。
    余笙走时,俏俏就已经足够舍不得,在机场里抱着余笙的行李箱不愿意撒手,红着眼睛说,哥,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每年寒暑假都要回来,我去做兼职,挣钱,给你买机票!
    余笙摸摸她的脑袋,笑着道:“哥没白疼你。”
    那天,唐青瓷没来送他。过了安检进入通道,余笙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唐青瓷发来的。她说,我在你的电脑包里塞了点东西,不喜欢就扔了吧。
    余笙连忙打开电脑包,看到油画的一角,他将画布慢慢展开,是一只被花朵和字母围绕的雄鹿,与他胸口处的文身图案一模一样,繁复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