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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论筐捏蜜枣,按成品质量和筐的大小领取上大、中大、下大、上小、中小、下小六个等级的票据。等到整个工作结束之后,大家就可以拿着所有的票据去财务处领钱了。在家就有机会挣零花钱,试问,谁不心动呢?闲着的女人和孩子们便争先恐后地去排队报名了。
于是,天还没亮的时候,萧雯就被江小娟叫起来了,急急忙忙吃完早饭,便跟随打工的大部队去蜜枣厂了。一路上,萧雯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比如三婶杨慧玲和堂妹萧雪。大家三三两两,结伴同行,工作起来也互相有个照应;放眼望去,偌大的蜜枣厂里,好像只有萧雯一个人单着,瘦瘦小小的她,在不懂压力的年纪里,便要独自承受“单打独斗”的压力了。萧雯毕竟年纪小,手脚也不如成年人麻利,自然处处落后于别人,但好在她肯吃苦,一个星期下来,也能挣个百儿八十块钱。这对当时的她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和李晓慧成为好朋友后,萧雯便又多了一个挣钱的机会。听说李晓慧外婆家有一大片果园,每到收获的季节就需要一定的人手来包装果实,萧雯立即毛遂自荐,让李晓慧帮忙说个情。李晓慧也特别仗义,不仅让萧雯当上了临时工,还让她留下来吃中午饭。李晓慧的亲外婆、二外婆、三外婆以及舅舅舅妈们都十分友好,对萧雯也特别照顾,让萧雯很是感动。
打工挣来的每一笔钱,萧雯都舍不得乱花乱用,毕竟,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都是来之不易的。萧雯把它们统统上交给江小娟,让她帮忙收着攒着,用来交学费、杂费和书本费。有时候,江小娟看着她满是伤痕的手,会忍不住哭泣,然后一边哭一边说:“爷爷奶奶真是没用,不能好好照顾你,不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让你受苦了!”
其实,萧雯知道,一直都知道,不是爷爷奶奶让她受苦了,而是她让爷爷奶奶受苦了。如果不是因为她,他们本该拥有更好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她,大伯和三叔又怎会恨他们、不赡养他们呢?
说到底,罪魁祸首还是萧家兴。每次离家后,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谁也不知道他究竟人在何处,又究竟在做些什么。在萧雯的记忆里,“父亲”这个词,一直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萧家兴这个人,不过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罢了。很多时候,萧雯甚至希望,这个人永远都不要回来了,因为,他的每一次出现,往往都会带来一场狂风暴雨。
☆、讨论/如何看待未成年人打工?
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兴□□族兴。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就是关注祖国和民族的未来。
然而,有些未成年人却因为家庭贫困,不得不放弃学业,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他们从事的工作比较简单,劳动强度相对较小,因此,工资也会比成年人低一些。
关于未成年人打工的问题,社会上也有很多讨论,大部分人认为未成年人受国家保护,不应该出去打工。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生存才是王道,不然,谁愿意放弃学业、外出打工呢?
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首先说明一点,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1、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者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002年10月1日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于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作了十分详尽的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使未成年人过早地从事与其体力不相适应的劳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应聘者的身份证,一律不得录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此,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的义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负有相应义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现象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按照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罚款标准提高一倍,并吊销营业执照;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