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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了这个总裁“养父”的丑恶无耻的面目。
就在这两天,媒体又报道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消息:鲍毓明案牵出民间送养黑链条,有人养一堆孕妇卖孩子!
据记者调查发现,各类私自□□的信息,在网络中不断蔓延,隐匿在QQ群、论坛等社交网站中。“养不起”、“很意外”等成为私自送养的主因,同时标出数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的“补偿”。
那么,问题来了,私自□□是否违法呢?毕竟,私自□□的现象到处可见,人们似乎并不觉得奇怪,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接下来,要划重点了!可以肯定的是,□□是不合法的。根据《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由亲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如果孩子不满14周岁、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也可以被人收养。但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首先,□□有几个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私下□□虽然从形式上看,满足了部分家庭无力抚养小孩,和部分夫妻不能正常生育后产生的送养及收养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种私下送养收养行为已属违法,几乎游走在涉嫌犯罪的边缘,稍不注意则可能触犯刑律。收养小孩必须要通过福利院办理手续,私下捡、收养是不合法的。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我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规定,收养小孩必须办理相应的收养登记手续,需要提供收养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居委会和计生部门的证明等资料。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第二百四十一条则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报道中的送养者、领养者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有关收养的规定,其收养行为不合法。有偿的收养行为更不可取,一旦送养的儿童系通过不合法渠道送来,则送养人与收养人均有可能涉嫌犯罪。
☆、一分钱都来之不易
有很长一段时间,萧雯不愿意跟任何人交流,整个人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她总是低着头,总是小心翼翼、畏畏缩缩,别人一个简单的抬手动作都能吓到她,晚上更是噩梦不断,甚至大喊大叫,哭着醒过来。
萧天佑夫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知道,萧雯遭受了很大的打击,需要得到很多人的关爱。但是,在这个家里,除了他们夫妇外,再也没有人关爱萧雯了。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老夫妇,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开导一个心灵受伤的孩子。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是不幸的。萧雯虽然有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有一群冷漠无情的亲戚,但幸运的是,萧天佑夫妇从始至终都是疼她、爱她的,为了让她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起来,他们几乎用尽了所有办法。比如,他们会轮流送她上学,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然后目送她走进教室。
有一天,江小娟在校门口遇到了陆之涵,不知情的陆之涵好心地对她说:“大娘,其实,你不用天天来送小雯的,她已经是8岁的大孩子了,可以自己上学!”
“陆老师,你不知道……”江小娟还未说明缘由,眼眶就已经湿润了。这时,她摆了摆左手,意思大概是等一会儿再聊,与此同时,她用右边袖子擦了擦眼泪,接着独自走到一旁去了,然后站在墙角边上,直接用右手擤了一把鼻涕,继而抬起右脚,将右手上残留的鼻涕抹在了鞋跟上面。
在他们这种乡下地方,很多人都有随地吐口水、随手扔垃圾等不良习惯,尤其是老头老太太们,就算想改也改不掉了。陆之涵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但见江小娟还有些讲究,对她也就多了几分好印象。
江小娟微微弯腰,在裤腿上擦了擦手,又稍微整理了一下衣服,这才返回来,站在陆之涵面前,不好意思地笑道:“陆老师,让你见笑了,我没有带手帕的习惯。”
陆之涵连忙说道:“不会,不会,其实,我也没有带手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