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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伤害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从主观故意上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故意,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
接下来,我们从心理和社会的角度来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一下,父母为什么会虐待孩童?
1、认为孩子是父母的附属品
很多家长将孩子视为私有财产,可以任意处置。在他们的思维里,孩子是自己的,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别人一律管不着。这种思想也是成为虐童现象推波助澜的凶手。而这些家暴行为,都被他冠以“都是为了他好”的名义,甚至认为只有打骂才是严格的教育。
2、父母性情暴躁或孤僻古怪
不少施虐父母东窗事发被抓后,当媒体或警方的询问他为什么要打孩子时,很多人都会表示自己平日脾气比较急躁,所以,孩子不听话时一时太生气就忍不住打了。还有的虐童父母平时老实巴交,和街坊邻居也很少来往,虐童事件曝光后,认识他的人都表示很惊讶,一是平常并不知情,二是往日并没觉察孩子的父母有什么异样,甚至认为对方人还挺不错。
3、父母曾有被虐待的经历
其实不难发现,很多虐待孩子的父母,一般惯用的几句解释就是:我脾气不好,我太着急了,孩子不听话,我哪儿想到会这么严重……有不少的调查报告显示,这些父母在童年时期,也是经常被自己的父母打骂,甚至虐待。当这些父母长大后,潜移默化中,就会被这种行为所感染,从而当自己成为父母的时候就会模仿出来。
4、父母的文化程度和生存环境
那些虐童案中的家长,多半来自于农村或城市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他们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比如:有因为觉得孩子是累赘而毒打女儿致死的,有因为事业不顺而迁怒于孩子的。因为赚钱养家的压力大,再加上文化水平不高,导致内心的负面情绪无法自我排解,一旦遇到不顺心或者孩子调皮不听话时,就极容易迁怒于无辜弱小的孩子。
5、父母法律意识淡薄
虐童案中的父母大多没念过什么书,法律意识淡薄,更不懂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到底意味着什么。监护权本身强调的是保护、照顾和抚养,而不是管教,更不是打骂。可在虐童家长的眼里,监护权代表的是“我可以管教你、监督你,你犯了错我可以任意教训你”,可想而知这种思想有多可怕。
6、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
一些家长重男轻女思想特别严重,平常对儿子百般疼爱,对女儿却百般看不顺眼,稍微有点不顺就拿孩子出气。面对这种家庭,女儿无论长大多优秀,在家长面前都是一个多余的物品;如果孩子在出生的时候出现某些生理缺陷和智力问题,就会更加加重被虐待的几率。
7、夫妻关系紧张单亲
在很多虐童的事件里,有一半以上都是因为夫妻关系引发的。当夫妻关系处理不当,或者长期处在一个施暴的过程中,那孩子必然也会变成受害者。现在也有很多关于夫妻关系不和、婆媳关系不和,而带着孩子自杀的新闻。在他们眼里,孩子是你的命,那我就拿走你的命,让你生不如死;他们就是把自己的情绪,撒在孩子的身上,甚至酿成大祸。这些例子中,如果再出现单亲的家庭,可能就更加命中虐待的发生。
8、旁人默不作声就等于纵容
其实,大多数的家庭虐童事件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施暴过程。面对家暴,有些家属要么习以为常,要么因为害怕离婚而不敢吱声,甚至害怕配偶迁怒于自己而选择沉默。中国人一向奉行“少管闲事”的处事之道,更何况,不少人骨子里认为家长打骂小孩也不是多大的事,而且那是他家自己的孩子,旁人管不着,也就不愿多过问。种种这些,都无形中令施暴者将虐待孩子演变成习以为常的经常性行为了。
☆、送给别人家当女儿
有人说,第一次婚姻失败,可能是对方的原因;第二次婚姻失败,则要想一想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了。然而,自负如萧家兴,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所以不需要反省自己,反而将原因归咎于别人的闲话和女儿的拖累之上。
“某些人啊,就是见不得别人好,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话都说了,非要把别人好好的家庭拆散了才开心!还有萧雯这个臭丫头,不会说话、哄人开心也就罢了,还天天拉着一张臭脸,人家张玉环说不定就是被你气跑的!”萧家兴如是说道。对此,萧雯不敢反驳,因为她知道,反驳没有任何作用,说不定还会挨骂或者挨打。
自张玉环离开之后,萧家兴一时受不住这个打击,便开始自暴自弃了。他每天待在家里,不是呼呼大睡,就是酩酊大醉,把家里搞得一团乱。这样的家,萧雯哪里还敢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