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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憨厚老实,也不善言辞,但在关键时刻,脑袋却突然开窍了,嘴也不笨拙了,笑着说道:“我今年二十八岁,马上就三十了,还是光棍一条,要不,刘叔你帮帮忙,给我介绍一个媳妇吧!”
    刘父很高兴,径直问道:“你看我家桂兰怎么样?她今年二十七岁了,以前为了弟弟妹妹,把自己的婚事给耽误了,在我们这儿,这个年纪,大是大了点,但她心眼好呀,人又勤快,绝对是个不错的媳妇!”
    恰巧这时,刘桂兰从堂屋路过,听到父亲这么说,顿时愣在原地,也不知道该从何处迈脚了。萧家和见她那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想笑却又不敢笑,竟然还产生了一见钟情的感觉,于是连声说道:“好呀,好呀,我回家跟父母说,让他们过来提亲!”
    就这样,两个老实本分的人,意外地相遇相识,又意外地走到一起,然后不意外地过着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倒也十分知足。
    过了两年,萧家兴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与邻村石家的二女儿石艳红结为夫妇。石艳红看似温和,实则强势,在家做女儿时,她就比她大姐厉害,是弟弟妹妹们的带头人和主心骨。
    嫁给萧家兴之后,石艳红风风火火,处处逞强,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主动要求掌握家里的财政大权。在当地,一般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女人手握家庭财政大权也无可厚非,没想到,在萧家兴眼里,这一举动就是□□裸的挑衅,也为日后的生活埋下了隐患。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老话,有些感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然后一步错,步步错。可不是么,一个是长相普通却富有个性的姑娘,一个是外表英俊却极端自负的小伙子,在第一次相亲的时候,女方就爱上了男方,而男方却看不上女方,甚至有点嫌弃女方。结果,他们居然结婚了!
    婚后第一年,萧家兴和石艳红因为个性不和,时不时就发生口角之争,一个总是把“我是一家之主,你什么都要听我的”挂在嘴边,一个总是用行动证明“我也有我的想法,我把事情做好了不就好了”。
    俗话说:在感情的世界里,谁认真谁就输了。在这段感情里,很明显,石艳红比较认真,至少,她是真心喜欢萧家兴,真心想要为他生儿育女、甚至付出一切的。她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想体贴他,让他无后顾之忧罢了。谁知,所有的体贴,在他眼里,竟然全都变了味,成了“逞能”。
    在这一年时间里,萧天佑夫妇不知劝了多少架,操了多少心。这对善良的老夫妇,明知他们是一对冤家,却总希望他们赶紧生几个孩子,还一心想着,也许这样就可以好好过日子了。
    在那个年代,在那群人的意识里,或许没有哪一对夫妇是不吵架、不打架的,正所谓:床头打架床尾和,只要不做伤风败德的事情,就永远不会走到离婚的那一步,毕竟,离婚对谁都挺不光彩的。
    殊不知,对一个有想法的女人来说,能够过上幸福的小日子才是最重要的。这一年的轻视、嫌弃、猜疑、冷漠、讥讽以及打压,早已消磨了石艳红对萧家兴最初的喜欢和最后的爱意,她开始有了离婚的想法。
    就在这时,石艳红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即将成为母亲的她突然母性大发,舍不得打掉自己的孩子,便不得不暂时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同时安慰自己,公公婆婆也许是对的,生几个孩子就可以好好过日子了。
    第二年,石艳红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叫做萧志远。她原本以为,孩子的出生会给家里带来好运,至少会让孩子的父亲加强责任感,谁知,成为人父的萧家兴,依旧还是当初的那个萧家兴,空有一副好皮囊,只会说漂亮的废话,不会做漂亮的实事,把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很艰难,而且大有越过越难过的趋势。
    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萧家兴习惯了轻松的生活,如今有了孩子,依旧像甩手掌柜一样,只顾自己舒服就好。不知是不是上辈子积了德,他的运气竟是如此之好,结婚之前,万事有父母支撑着;结婚之后,大事小事还有媳妇打理着,自己就跟大老爷似的,只需发号施令即可。
    此时的石艳红,已经被生活磨掉了全部的棱角,她开始认命,开始精打细算,不再热情好客,不再乐于助人,不再四处走亲访友……在她的生命里,仿佛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她的儿子。即便如此,萧家兴还是不满足,甚至还会吃儿子的醋,要求她只能爱他一个人。
    可是,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石艳红会忍不住无声哭泣,也会不断地质问自己:那么要强的一个人,怎会变得如此卑微?萧家兴到底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啊?
    是啊,她肯定是喝了迷魂汤,中了他的蛊毒,才会这般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没有灵魂的女人。石艳红如此想道。
    直到有一天,她和萧家兴因为一点小事大吵了一架,而这所谓的“一点小事”,真的只是一点小事,当时,有个乞丐来家里讨米,说是不给他一筒米的话,他就赖在她家不走了。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自家的男人不在家,她也拿那乞丐没有办法,只好舀了一筒米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