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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永不熄灭
    彭靖捣鼓了好久才成功在手机上放出了春晚。
    春晚,多难得啊。
    他在沈凌志怀里扭了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可没多久,彭靖就觉得无聊了。
    一群人在屏幕里乐呵,可彭靖认真地看了半天,也没看懂他们在笑什么,沈凌志的手指一直在卷彭靖头顶的细碎头发,在手指上缠了好几圈,又放开,有时没控制住力气把彭靖揪痛了,又赶紧用粗糙的指腹轻轻磨蹭彭靖的发根,热热软软的,彭靖哼了几声,就不再计较了。
    屏幕里的人又开始跳舞了,彭靖打了个哈欠,泪眼朦胧。
    这春晚,怎么一年比一年无聊啊。
    他把手机关了,转头看沈凌志:“不好看,我们出去走走,行吗?”
    沈凌志看看手机,想把彭靖按回被子里:“十一点了,大家都在家看春晚,外面有啥好玩的,又冷……”
    “我听人说昨天步行街那装了一整条街的小灯泡,”彭靖跪坐在床上,“肯定很漂亮,我们今晚去看看,行吗?”
    外面黑灯瞎火的,沈凌志看了眼窗外,闭上眼睛假寐,任彭靖怎么推他也不动。
    除夕夜,阖家团圆,气氛好,最适合做点其他的事,沈凌志才不愿意跑出去,他把彭靖抓进怀里,大腿抬起压着人不让动,嘴上也不闲着,亲得他说话都含糊。
    “回…回来就…”彭靖好不容易推开沈凌志,嘴唇红润润的,喘着气叫停,“就做,多久都行。”
    “多久都行?”
    彭靖点点头,感觉脸上有点冒烟,不敢看沈凌志。
    他还在被子里绞着手指害羞,沈凌志却已经穿好了衣服来掀被子,他抬起头,沈凌志正手忙脚乱地拉衣服拉链,边拉边催他:“快点,看完就回来。”
    见彭靖没动静,沈凌志又捏他的脚踝:“快点啊!”
    “干别的事没见你这么急呢,”彭靖轻轻踢了一脚沈凌志,没好气地抱怨,“每天就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屁股又被人拍了,那只手掌还捏着臀尖揉了揉,沈凌志压着彭靖的背亲他耳朵,耳廓被温热的嘴唇划过,酥酥麻麻的。
    等出了门,彭靖才知道,街上什么人也没有,平日里车辆川流不息的街道此刻只剩了那些高大的昏黄路灯,路灯亮起,原本灰黑色的马路上就像被洒了一层金粉,旁边树叶也被照得发亮,连风都没有,马路的左右两边整齐排列着这样的金色圆圈,金光在一整条马路上跳跃向前,渐渐消失在街角,可彭靖挪一个身子,又能看见隐隐约约的金色了。
    他要追上那束金色。
    “骑车去,”沈凌志拍了拍旁边的共享电动车,“想骑吗?”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这种电动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遍布了县城,原本只是一个新奇东西,可听来餐馆里吃饭的婶子们说,方便又便宜,二十分钟内只用两块钱,沈凌志一直想试试,可他没骑过电动车,也难找到一条空旷的马路让他这个新手过瘾。
    今晚这趟,也算是出来对了。
    彭靖捏捏沈凌志的耳朵,笑嘻嘻的:“你怎么这么可爱,走吧,骑车去看灯。”
    真坐上去,沈凌志才发现一点也不难,只要保持好平衡,手腕转动,电动车就能欢快雀跃地跑起来——像在骑不用蹬轮子的自行车。
    婶子们真没骗他,沈凌志笑开了眼。
    就是车实在是小了点,他长手长脚的,只好都缩起来,又生怕自己忘记放两根手指在刹车上,不时低头看自己的手,还得分出心思抬头看路,彭靖骑了一大截看人没跟上来,停在路边转头往后看,就看见沈凌志笨拙的模样,大个子不肯加速,摸摸这里摸摸那里的,缩起来的样子像只小心翼翼的螃蟹。
    他突然觉得面前亮亮的,仰起头看才知道自己正停在一盏路灯下面,这路灯可够亮,金光把彭靖笼起来,往前看,马路有个够大的下坡和上坡,金色长河依然平铺在马路上方,那两个坡就这么组成了一个河谷,蜿蜒直至远方,像条柔软的丝带。
    彭靖想乘船钻进河谷里,他按了几声清脆的喇叭,扭头叫沈凌志:“沈凌志,快点快点!”
    沈凌志有些忙,于是急匆匆应了声,说话之间彭靖却骑着车蹿出去老远,他挠挠头,看马路确实一片空旷,憋了口气才压下手腕,车也开始往前冲。
    “彭靖,慢点!”
    声音从大前方传过来,模模糊糊的,但沈凌志偏能听到笑声。
    “没车,你往快里开,怕什么呀!”
    离河谷很近了。
    脚下的马路不再是平坦的地面了,彭靖低头看到自己正奔驰在一条条狭窄简洁的虚线上,一瞬间世界上所有的风都朝他涌来,涌进他的头发里,贴着发根游行,外套也被灌了风,随着不断提速而向后拱起,彭靖觉得自己也许是要生出一对翅膀来,衣服布料被风刮过的窸窣声便是翅膀扇动的声音,路灯光影不再是清楚的,而是虚幻的,模糊的,光影连结在一起,于是金色长河就在车轮下,车轮碾过金色的河水,而彭靖就在这车轮之上。
    云和月亮变近了,只要驶在这金河上,彭靖就能碰到月亮,指尖也能勾住云。
    没有车辆的鸣笛,也没有人群的喧闹,只有这个河谷,彭靖松开手腕,车跟着惯性向下俯冲,飞快地掠过最低点,又往上抛去。
    新手终于成功地骑在了他左侧,沈凌志松了口气,眉毛不自觉往上挑,声音里透着得意:“追上你了。”
    这是没有人的除夕夜,也没有温暖的被子,只有这个金黄色的世界。
    马路属于他们。
    停在步行街的入口,沈凌志匆匆把车锁上,彭靖就捂住了他的右手。
    沈凌志人比他高,手也比他大,一只手能轻松扣住彭靖的两个手腕,还能把彭靖的拳头包起来,又暖和又可靠。
    “出来就这么高兴,”沈凌志揉了一把彭靖松软的头发,“笑得阿靖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除夕夜是步行街最安静的一天,小县城的人们都窝在家里和七姑八姨嗑瓜子聊天,剩着这一条街,但街和清冷也搭不上边,因为上面发光的小灯泡。
    沈凌志楞楞地看这一整条街,彭靖也没骗他。
    这条街有数不清的小灯泡,它们吊在绳上,有些摇晃,悬在街的正上方,从街头到街尾,把那方狭窄的天染得明亮起来,而地上,则彻底是金色的了。
    温暖又明亮的颜色,把这条空荡荡的街道变成了县城最热闹的地方。
    彭靖跨进这条由金黄灯泡构成的长廊里,认真地观察离他最近的一只小灯泡。
    “你看,”彭靖指着灯泡,“像不像有人把太阳分成了好多份,装进…干嘛呀?”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沈凌志捂住了嘴推到了铜像后边。
    沈凌志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