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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听竹苑当年建造起来其实是当作洛以风练武的场地使用,因此院子建得格外大,后来洛以风去了,这里自然属于洛珩,薛秋时嫁进来后,经常在此一面观赏洛珩的枪法,一面晾晒药草,久而久之,这竹楼也就成了“药楼”,哪怕如今没了药草来晒,竹制的小楼中却仿佛还留存着那一股淡淡的药草味道,昭示着这里曾发生的一切。
    洛知卿轻轻吸了一口气,抬手拿起红缨长|枪。
    枪尖朝下,左手从腹前过握住枪|杆,以巧劲上提,长|枪在右方身侧画了一个半圆,而后意识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源源不断地涌了出来,扎、崩、拦、劈,身随心动,一套趋于完整的枪法在她手中形成。
    在薛秋时还未去世之前,洛珩最喜欢做的事,除了为她画像,便是教洛知卿舞长|枪。
    洛珩一直觉得,女孩子不该只会待在闺房中绣花,要拿得起笔杆,亦挑得起长|枪,才算作洛家真正的后代。
    于是幼时在他半哄半强迫、母亲刻意无视的态度下,洛知卿逼不得已学起了洛以风创下的枪法——落花飞羽。
    洛家的枪法讲的是一个“乱”字,却并非乱七八糟的乱,而是眼花缭乱的乱,以极快的身形和动作干扰对方视线,从而出其不意地取对方要害,达到获胜的结果。
    洛珩曾说,她的枪法柔中带刚,有舞枪的美感,亦有对战的果决,若勤学苦练,假以时日,必定能够成为真正的“落花飞羽”。
    可惜,薛秋时去世后她因怨恨洛珩,故意在他面前弃了长|枪,惹得他失望离去,虽然后来在洛珩北上后她又将枪法捡了起来,可终究总有那么一丝遗憾赘于心头。
    手中的红缨枪在左右各画了半个弧,而后“当”的一声,枪尾被她支在地上,她扶着枪杆大口喘息。
    汗珠从下巴滴落,“罢嗒”一下砸进地面,像在嘲笑如今的她到底有多么孱弱,耍一套枪法便已是气喘吁吁。
    她真的太久没有碰过这位老朋友了。
    今后的路,还需多多依仗它才是。
    竹楼内听到动静的依斓刚掀了帘子走了出来,只不过还没从台阶上下来,目光却是一顿。
    “怎么突然想起舞枪了?”
    熟悉的嗓音从身后传来,但于洛知卿来说,这声音却像是穿过了坎坷的一生、穿过三年的婆娑大梦,终于再次,到达她的耳边,其惊喜程度不亚于星火,在一瞬间点亮了她的眼眸。
    她猛地转过身去。
    来人披了一件大红色披风,戴同色锦帽,若非披风领口处缀了一圈白色狐毛,洛知卿险些要以为这是谁家逃婚的新郎官——且还是个拎着食盒跑出来的新郎官。
    依斓行礼:“七殿下。”
    酝酿的情绪还未成形便被这场面击了个烟消云散,洛知卿忍不住笑出声来:“阿焕,你今日穿得好生喜庆。”
    肤色白皙的隽秀少年因她一句话瞬间愁眉苦脸,哀叹道:“还不是父皇说,若我今年再穿一身绿在他面前晃,弱冠时便不让我出宫立府。”
    当今圣上喜红色,只是他因身份限制很少能穿黄袍之外的衣服,便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儿子身上,要求各个皇子公主在春节期间必须穿红衣,可惜宇文焕的记性向来不好使,穿一身明晃晃的绿出现在一众皇子中几乎成了每年一次,看来今年皇帝是真的无法再忍受,这才使出了杀手锏——出宫立府。
    魏国皇子一般未及弱冠便可得一称号出宫建立王府,但宇文焕作为已故花贵妃的儿子,最受皇上宠爱,也因此被皇上强行多留了几年。
    “若非你每一年都与陛下对着干,他也不会如此说了。”洛知卿将红缨枪放好,回过身来仔仔细细地打量他,又笑了,“红色也好看,显得肤色白皙。”
    宇文焕将手中的食盒递给依斓:“诺,今年的花馍。”又看向她,语气里多了丝语重心长的味道,“我才没有和他对着干,我是真的不记得。”
    “耶!小姐好厉害!”
    宇文焕看着小丫头拿着食盒兴高采烈地蹦走,嘴角抽了抽:“明明是我带来的,怎么夸你?!”
    洛知卿低眸笑了笑,不说话。
    洛知卿小时与宇文焕关系很好,皆因她的母亲薛秋时常被花贵妃娘娘召进宫中看病。宫中女医不少,于花贵妃的恶疾却并无益处,病情拖了许久也不得解决,直到薛秋时与洛珩成亲,一次宫中的宴席中她点出了那人的病症,这才使得花妃对于自己的病产生了一丝希望,而洛知卿出生之后,更是得了花妃的喜爱,被圣上准许可随薛秋时随时入宫。
    只可惜,未将花妃的病治好之前,薛秋时便去了,而没过多久,花妃的病再次恶化,也丢下了宇文焕,撒手人寰。
    某种程度上,两人倒算是同病相怜。
    也因此,交往了十多年,她清楚地知道,他平日里穿衣,可没有逮着一个颜色穿的习惯。
    那又怎么可能忘了穿红,却穿起了明显相对的绿?
    只是因为他心里有道坎,过不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