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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干不出来这事儿。
艾宠在心里直翻白眼,冷冷瞪着刘义说,“大哥,你这人真没劲,刚刚还说喜欢我,跟我求婚。现在又干起保媒拉纤的活儿来了?你放心吧大哥,找不到合适的我就剩家里,不用你咸吃萝卜淡操心!”
艾宠使劲想抽出被刘义攥着的手,他不想放艾宠走,可又不知道怎么说,急得脸更白了。
“那什么妹子,你别走,你听我说,最起码,让我把吉他给你买了啊!”
“我不要了,你快松手,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了!”
两人就这么拉拉扯扯上了,最后刘义发了飙,右手勾住艾宠的脖子,用嘴堵住了她的嘴。
刘义没有什么吻技可言,舌头伸进去横冲直撞的一通搅弄,可如此笨拙的吻,却让艾宠有些心动了。
怎么会有这么笨这么傻的人?跟他弟弟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是亲生的吗?
刘义胡乱亲了一会儿,气喘吁吁地松了嘴,这时候他胆子突然大了起来,把艾宠推到门上,哑哑地道,“宠儿,哥以前从来没这样过,只有你,快要把哥弄魔怔了。”
艾宠听了,舔着嘴唇笑了,踮起脚尖揽住刘义的脖子,“大哥,你真纯。”
刘义傻傻点头,“是,我是挺蠢的。”
“噗,什么呀大哥,我是说你纯。”
刘义望着艾宠,眼眸闪亮,气息炽热如火,“宠儿,我喜欢你,我会一辈子守着你的,不管你以后跟谁结婚,只要你招呼一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艾宠用鼻尖磨蹭刘义的鼻尖,“大哥,你是我的,你会一生都忠于我的,对吗?”
“对,这辈子,还有下辈子,我都是你的。”
刘义沦陷在艾宠深泓般的眼眸里,再次猛烈地吻住了她,对于刘义来说,艾宠是个神一般的存在。
艾宠一出现,他之前的二十多年就算是白活了,仿佛被冻住了的冰面,下面再波涛汹涌,上面都听不着一点动静。
那些平静,恬淡,从容,都因为她,而土崩瓦解。
保守传统如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做出这么惊世骇俗的事儿来。
二十八年,他没对谁动过心,现在看来,他分明就是在等着艾宠。
等着爱她,疼她,宠她,守护她。
十几分钟后,刘义和艾宠一起走出了饭店,刘义脸色不错,有些绯红,看起来挺萌。
艾宠心里甜丝丝的,竟然有种恋爱中小女人的感觉,走到大门口,刘义去取车,艾宠一边玩手机一边等他。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路虎开到了门口,从车上走下来一个男人。
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很普通的休闲装,板寸,眉眼清秀,神情很是高冷。
可是不知为什么,艾宠陡然间心头一紧,望着那个男人,竟然怔住了。
那男人从艾宠身边走过,下意识地瞥了她一眼,艾宠心里也说不清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古怪极了。
就好像从前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特别熟悉,但却又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
正恍惚着,忠犬刘义开车回来了,见艾宠呆望着一个男人,禁不住喊了一声,“哎!沈默!”
是的,没错,这个颇为高贵冷艳的男人,正是四公子之中最为传奇的一个。
逸公子,沈默。
第20章
为什么说沈默这个人很传奇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如果说一个男孩子,八岁时弹钢琴就得了国际大奖。
十二岁毅然放弃音乐参了军,十八岁进入某某特种部队,立下战功无数,却又在二十五岁悄然退伍,在总政治部军事法庭当起了干事。
这算不算得上传奇?
沈默的父亲沈俊彦,也是军委委员,沈默和刘义一样大,都是二十八岁。
可是如果四公子站在一起,肯定都以为沈默最年轻,他的五官是四人当中长得最好看的。
小时候刘信总拿沈默的长相取笑他,说他男不男女不女,后来沈默进了特种部队,刘信无形中被打肿了脸。
沈默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最烦别人说他长得如何如何,不熟悉他的人,认为他很难相处,太过于高冷了些。
从特种部队出来之后,就变得比以前更高更冷了,在同事里没什么朋友,要好的战友倒是有几个,但人家都还在部队,也没法经常联系。
沈默年纪不小了,他爸爸也挺着急,一直给他张罗着介绍对象的事儿。
可是沈默一个都没去见,说是暂时没心情想这方面的事儿,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