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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会就将猎物一击致命,挣扎痕迹很少,所以总能得到非常完整的材料。
    当糜稽带着这次的战利品去到镇上一间酒馆的时候,老板还在后面忙活,店里只有一个高大的男性客人在饮酒。
    这里的酒当然不能指望其质量,但聊胜于无。糜稽对酒没兴趣,但有时酒馆老板会给他倒一杯,他会喝,尽管他目前未成年。这里又没人管你几岁。虽然要是被伊尔迷或是基裘知道了的话,少不了一顿训。
    “摩柯的老鼠啊。”男子坐在椅子上侧过身,看到了糜稽携带的东西。
    糜稽朝男子望去。
    这人一身危险的气息,光是看缠就知道是个非常强大的念能力者。不过这人对自己没有恶意,倒是有点兴趣的样子。
    “刚杀的。”
    “经常干吧,这皮毛看着很完整,嗯,看这质量、个头,是最近那只说吃了好几个人的大家伙吧。”
    “是吗,它还吃过人啊,难怪看着有些胖。”糜稽挑眉看着手里捧着的东西。
    “这东西尾巴挺好吃,你是自己留着吗?”
    “嗯。”
    “门牙、爪子、皮毛,操作都很利落,也很有眼力嘛。”
    “谢谢。”虽然不知道这人什么目的,一直在夸他,总之先给个回应。
    “呦,小子又来了。”老板捧着一瓶酒回到店里,看到椅子上的男子,老板热情地道,“东西拿来喽,特地留着招待你的。”
    “嗯。”男子笑着点头回应。
    糜稽对两者的关系没探究的兴趣,等着两人话落,老板的注意力转过来的时候递出了带来的东西。
    “嚯。”老板很是满意地将东西收进简陋吧台下方的柜子里。“芬克斯,介意分小家伙一点吗?”
    “你打算拿这个当报酬?”男子微皱起眉头,如果他又眉毛的话。
    “不是,只是想犒劳一下小家伙。”摆手。
    芬克斯举着酒瓶,有些怀疑地打量着糜稽:“你能喝酒?”
    “当然。”
    “小孩子喝酒对身体不好。”
    老板本来正转身拿要给糜稽的东西,听到这话赶紧停下动作,转身对着芬克斯吹胡子瞪眼:“有什么关系,小家伙酒量不错,而且我也没见过哪个开念的家伙喝酒喝坏身体的。”
    “行吧行吧。”芬克斯伸手从吧台上又取了个被子,是所有规格里最小的那种。他边倒酒边说:“小孩子还是别喝太多。”(注:未成年人请勿饮酒。)
    “谢谢。”糜稽坐到芬克斯身边的椅子上,接过对方推来的酒杯,抿一口。
    “比起以前的可好太多了。”糜稽如此评价。
    “这是招待老朋友的,我的珍藏!”老板把一袋子东西丢到吧台上,脸上止不住肉疼地,“我也是思想斗争了好久才决定拿出来的,可给我珍惜着喝!”
    “好。”
    然而隔壁的芬克斯在老板话音刚落就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你啊你。”老板更肉疼了。
    “酒当然大口喝才过瘾,我又没那么容易醉。”
    “你真是!”老板叹口气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小家伙真是赶巧了,芬克斯很少回来这里的。”老板饮一口酒,朝芬克斯抬抬下巴,“哎,几年了?”
    “谁记那个,两年三年吧。”
    “哈,我都要以为你把我忘了呐!”
    “谁会忘记你啊,”芬克斯恶劣地笑着,“反光大脑袋我是向忘也忘不了。”
    “眉毛也没有的家伙不许笑话我!”
    “我这天生的!哪像你!”
    “bulabula……”
    糜稽总觉得自己不该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两人从形象说到以前做过的蠢事,互相揭短的架势,让围观人士都听不下去了。
    糜稽喝掉酒杯里最后一点酒液,抓起自己交换到的食物袋子,朝老板示意一下便离开了。
    后来过去一个月,糜稽再次出现在酒馆的时候,看着眼前满是修补痕迹的酒馆,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哈,跟芬克斯打架来着,就说不能喝那么急。”老板看着有些心虚,“还好他不怎么回来,不然我这店就不用开了。”
    “幸好我走得早,不然就被卷进去了。”
    “也是,你倒是运气不错。”老板豪气地,“说起来,看着也不像是普通人啊。”
    糜稽不置可否地笑笑,将这次的猎物放到吧台上。
    “咱们认识也有段时间了,有兴趣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好啊。糜稽。”
    “多伦。”老板拿出一瓶酒,推到糜稽面前,“这个给你,可不许给别人就你自己喝。”
    “突然这么大方啊。”糜稽有些惊讶。
    “我什么时候不大方了,你小子!”多伦不满地哼了声,“我看你合眼缘,不然哪那么照顾你。”
    糜稽被逗笑了:“多谢多伦大叔照顾!”
    “喊什么大叔,我年纪是大了点,但你该喊完老哥!”
    “行,多伦老哥。”
    “这才像样。”多伦扬起下巴,颇有些得意洋洋的样子。
    这次糜稽跟多伦聊了很多,两人相对而坐,多伦又拿出瓶酒出来两人分着,甚至很奢侈地准备了下酒菜,让糜稽受宠若惊。
    “你知道芬克斯是谁吗?”
    “他有什么特别的身份吗?”
    多伦端起酒杯在面前晃了晃,神秘兮兮地:“幻影旅团。”
    糜稽微微瞪大眼睛。
    “知道就好。”多伦笑了笑,喝掉一大口酒,“芬克斯以前住在这,那时候我才刚把店开开。想想也是怀念啊,那时候的芬克斯也跟你差不多大。”
    多伦伸手在糜稽头上比了比:“嗯,应该比你高点儿。那时候他也是,跑出去猎杀魔兽,然后到我这换东西。他最开始那技术,哎呦!”多伦抿起嘴,光是看着多伦的表情就能猜到当时芬克斯的技术有多惨不忍睹了。
    “哎,我看到你啊,就像又看到芬克斯小时候一样,哈哈哈,就是比他多了对眉毛哈哈哈!”
    “小糜稽,你未来打算走什么路呢?”
    第14章
    一整年,365天。对糜稽来说时间过得很快,浪着浪着就过去了。大概没哪个人来了流星街能过得他这么没心没肺了吧。
    因为不确定伊尔迷什么时候会来,糜稽前一天特地睡得很早,这天早起等着。
    然而这天就算糜稽不打算早起也得早起了,远远从镇子的方向传来的骚动声足以把糜稽唤醒了。要是在家,糜稽可以睡死到伊尔迷敲门都听不到,但是在外面,尤其是流星街这种地方,糜稽的睡眠变得非常浅,一点风吹草动就能把他弄醒。
    糜稽本身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只是一直以来理性都足以压制它们。他看着镇子那边突然多出的一大群人,以及那些人骚动不已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