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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袁灼是勇士,单从他觉得温瑾做饭好吃这一点上,他就是值得徐家上下敬佩的勇士。
    他并不知道温瑾背地里在忙活什么,也没有察觉到城里好像变了风向,他忙着打点他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地盘,邵旸查得严管得宽,城西风声紧,难免有人来城东抢地盘,几家稍大一点的场子都应付不来,一连几日,总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请他帮忙。
    事业起色,好运气拦都拦不住,袁灼春风得意,小狗尾巴翘得老高,整天蹲在温瑾面前扒拉着手指头算他又拿了多少保护费,离他心心念念的大床还有几块床板。
    短短一周的时日,城东有头有脸的店面都跟袁灼有了联系,袁灼走在街上,总会听见此起彼伏的“袁哥”。
    只是事业辉煌就意味着加班加点,袁灼手底下没那么多人手,场子一多看不过来,连他自己都得亲自上阵。
    他连着泡了三天夜场,被跳钢管舞的小Omega熏了一身甜呼呼的牛奶味,温瑾是闻不出来这种味道的,可架不住他自己心虚,愣是找个澡堂子冲了俩小时的澡,又顶着一脑袋水珠跑回了店里,成功在夏末秋初得了感冒。
    袁灼活那么大,只受过伤,没生过病,压根不知道该吃什么药,而且兴许是因为最近几天累大了,他这感冒没那么容易好。
    可病归病,事业归事业,眼见着差一点点就能买大床,袁灼很敬业的带病上岗,继续猫在乌烟瘴气的场子里,等着同行茬架找事。
    不过,这一晚,他没等到同行,反倒等到了便衣出行的邵旸。
    邵旸私底下的衣品很好,深灰色的短款风衣是才上过时装周的好牌子,他坐去袁灼对面,轻车熟路的到了两杯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袁灼,态度友好,目光谦和,要不知情的旁人看去,只当他是在猎艳搭讪。
    夜场里或多或少会洒一些刺激神经的东西,邵旸的信息素很特殊,他的信息素不是一个确切的味道,更像是两种东西混合在一起。
    涩苦,醇香,浓烈,像烟草和烈酒相互杂糅,又像是泡过威士忌的雪茄,独一无二,直入魂魄,每一个细枝末节的气味分子都透着典雅的贵气。
    “别紧张,我今天休息,不是公务。
    咱们喝一杯?”
    情敌的信息素比自己好闻怎么办?
    一般人可能会吃醋,愤怒,嫉妒,但袁灼没有。
    ——因为他感冒了,他闻不到。
    袁灼无动于衷的搓了搓鼻涕,特意用搓鼻涕的那只手把酒杯退了回去,很是成功的让邵旸面上有了一丝裂痕,
    “不了,一会老婆送饭,喝了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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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灼话音落地,邵旸脸上的裂痕越来越大。
    袁灼对此嗤之以鼻,他才懒得跟邵旸这种老婆都没有的人计较,只能在深夜自己抱自己的单身汉哪能懂得老婆爱心夜宵的美味之处。
    他潇潇洒洒的握着手机起身离开,射灯的追光映亮了他的背影,他点开温瑾给他发的语音消息,换上一副憨态可掬的狗狗专业笑容,美滋滋的照着温瑾的指示奔向了门口。
    ——他完全没有看到邵旸下意识绷着颈子抖了三抖的动作,也没有看到邵旸看向他的目光里夹进去一丝悲天悯人的同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出征沙场的壮士往往不会全部战死,但吃温瑾做得饭的壮士一定会一去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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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温瑾的厨艺,邵旸是领教过的。
    温瑾还念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黑暗料理小王子。
    偌大的一个警校,水灵可爱的Omega都是技术系那边千娇百宠的系花,轮不到邵旸这帮搞刑侦愣头愣脑Alpha的惦记。
    不过他们一点也不眼红。
    警校历届校花评选,数十年来从没有离开过技术系,唯独到他们这一届,旁落别家。
    十七岁出头的徐云升,那会还叫徐晓云,他是刑侦里为数不多的Beta,清俊秀气,眉目盈盈,文化课名列前茅,专业课稳过及格线,训练服一套,细胳膊细腿白皙如玉,连面黑心狠的教官都会下意识对他放轻语气。
    后来学校联欢,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技术系出节目,不是在训练场举铁就是跑步前往训练场的刑侦系打杂,食堂大师傅看小徐同学身轻体弱怪可怜的,直接大手一挥,钦点了小徐同学来自己这择菜烧水,逃避劳动。
    少年时期的徐三爷已经很讲义气了,他借着帮厨之便,偷偷觅下了不少好东西,打算留着给寝室里的兄弟开小灶。
    于是在那个联欢结束后的月黑风高夜,以邵旸为首的五个人翻墙溜进了后厨房,系着白围裙的小徐大厨给他们弄了满满一桌子菜,吃得他们两眼含泪,泪如雨下,最后纷纷拿出四百米越障冲刺的尽头奔向厕所。
    经此一役,小徐同学一战成名,带着整个寝室背上了建校有史以来最丢人的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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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瑾对自己的厨艺产生过怀疑,他曾认为自己可能天生就不适合做饭,可直到他遇见袁灼,他才懵懵懂懂的意识到,以前那些人应该都是不懂得欣赏的垃圾。
    ——从头到脚都不普通的徐三爷唯独对自己普普通通的厨艺盲目自信。
    袁灼感冒生病,病号饭一定得仔细精致,温瑾忙活了一下午,蒸水蛋、排骨汤、清炒土豆丝、外加一个凉拌西红柿。
    他本来是想做米饭的,结果新米不吃水,他稀里糊涂的蒸了一锅稀饭出来,只能临时去街边主食店买两个花卷充数。
    三菜一汤,最出彩的是只加了白砂糖的凉拌西红柿,但这并不影响袁灼低头吃出他那辆破摩托车启动的动静。
    夜店侧面的小巷,垒积如山的杂物堆里特意腾出了一个地方,摆下两个小木凳,一抬头就能看见窄窄的一道夜空,还有不算明亮的星星,正一闪一闪的照在他们头顶。
    “慢点。”
    “呼——呼,那个姓邵的在,呼呼——我怕他找事——呼!嘿,温哥,你还给我放大虾啦!”
    温瑾用得保温桶是进口的,大几千一套,保温性能好得不像话。
    热腾腾的水蛋还停留在刚出锅时的热度,袁灼暴风吸入一口,差点被烫卷了舌头。
    皱皱巴巴的水蛋破碎开来,沉在底下的是尺寸可观的大虾仁,大概是怕他营养不够,温瑾一口气放了五只进去,这碗水蛋要是会说话,恐怕一定会说一句:我裂开了。
    “你说邵旸?”
    袁灼嚼着虾仁,腾不出嘴说话,只能边嗯边点头,也没法吐槽两句邵旸穿得骚包。
    邵旸这两日在城西闹得半城风雨,照理来说,是没时间顾及城东的,温瑾若有所思的蹙了蹙眉,袁灼鼓着腮帮子瞅他,突然觉得嘴里虾仁酸溜溜的。
    “温哥——我鼻子疼!”
    野狗对外有多野,对内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