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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休。”
我知道我完了。
不管身处何地,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公孙临,不管走到哪里,他都会把我找出来,他会亲手毁了我的江湖,说不定还会要了陈齐的性命,那我在那座城里,就真的一点儿值得炫耀的回忆都没有了。
阴谋
一天,一只信鸽飞来我家,它脚上绑着一卷轻盈的布帛。
再熟悉不过的字迹映入眼帘。
他说,别闹了,只要我跟他回家,他便放过陈齐,也放过我的江湖。
我笑笑,转手将那卷布帛烧成灰烬。
公孙临答应过我很多,护我周全,保我无忧,惜我如宝……从前我蠢,错信了他,以后,再也不会了。
没过多久,又有一只鸽子被司程打下来。
那人说,再给我三天时间考虑。
我欲哭无泪。
我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所谓江湖,其实也早就只剩下一个虚名。我们已退让至此,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
往后每过一天,都会有一只信鸽飞进来,提醒我剩下的时间。
他们安慰我:“别信那孙子!最好多来几只,权当给我们加餐!”
我苦涩地笑了一下,再不想同他们说起心中的惶恐。从今日起,所有苦难,都让我独自承受就好。
公孙临真有那样的本事,他权势大,人脉广,还舍得花钱,总有一天,他会破解天风寨的阵法,总有一天,成千上万的马蹄会踏平我们最后的家。
若是以我一人性命,换取所有人安好,未尝不可。但我拎得清自己的分量,公孙临想要的从来都不是我,是整个江湖。
挨到了第三天,我疲倦得睁不开眼。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因为畏惧,不知前路,不知将来。
该来的总还是躲不过。
秦风叔叔冒险下山打探消息,回来之后告诉我:“献王被捕入狱,罪名是勾结兰氏逆贼。”
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与陈齐,自京城一别,再无相见,为了各自安好,连同书信也不曾互通一封,如何勾结?我在朝中无权无势,从不与权贵交好,在江湖之中更是与人为善,如何又成了逆贼?
我尚且如坐针毡,陈齐的境地只怕是更加艰难。太子容不下他,皇帝保不了他,文武百官全都忌惮他,陈齐到底怎么办?
最近形势不好,小傲便没了洗手做羹汤的兴致,大伙儿心里不好受,胃口却好了许多。
秦风叔叔问起锦儿:“你觉得它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锦儿懵了半晌,不知如何作答。
这个问题却是刁钻,隔了一层肉的东西,谁能知道它是男是女?要是有那本事,在巷口摆个摊儿做占卜也能发家致富!
“如果是男孩儿,就叫阿南,如果是女孩,也叫阿南。”
我们仨相视一笑,心里明白得很,只有锦儿不明就里,很认真地问:“为什么要叫阿南?”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哟!
秦风叔叔取名字就是如此随意。
司程、小傲、豆豆。
我们仨的名字都是他取的,都取得没头没脑,其中司程的名字最好听,也没什么实质意义,只因为司程自己要求取一个帅一点的名字,恰好秦风叔叔觉得这个名字很帅。
这就是晚到的好处!
我和小傲一出生就被他安上了这粗俗不雅的名字,那会儿我们很小,小到无力反对。
“阿南,阿南,多顺口!”
他是家长,他说这名字好,锦儿也不好说什么。
这顿饭吃得很好。
小傲没有逼迫我们吃他做的“一团糊”。
司程的孩子,得了一个顺口的名字。
天微微亮,除了锦儿,每个人都换上一件轻便的衣裳,坐在马背上等我。
救陈齐。这是我们的决定。
公孙临的军队的确很厉害,陈齐的军队却不见得真的就是酒囊饭袋。再联合江湖各大世家,纵然太子一党狡诈至极,我们未必没有胜算。
武林是历朝历代国君眼中不得不拔的芒刺,谁当皇帝,都容不下我们,可若是陈齐做了皇帝,或许会有唯一生机。
谣言已将江湖和陈齐紧紧捆绑在一起,不管哪一方被打败,剩下的一方都是死路一条。与其任人鱼肉,不如联合抗击,困兽犹斗,何况是江湖儿女?
我上马,看了看司程。
“你别跟我们一起了,留下来照顾锦儿和阿南。”
他憨憨一笑:“献王对我们有恩,人得先报恩!”他脸上是无限自豪的神态,“锦儿她懂我的!”
他的锦儿,自然懂他。
司程永远不会知道,那杯下了迷药的热茶,锦儿压根儿就没有喝下去。她只是闭上眼,躺在床上,静静听他离开。
司程留给她一只空心的檀木发簪,里面装有鸩毒粉末,危急时刻,可用来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