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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笃定自家儿女以后必是有这样的造化。
    可惜,直到老秀才死了,也没见到那些来自修真界挑选仙胎的大能。
    老秀才死了,春晓头上缠着白布,苦着脸蹲在灶台前面。
    秀才给人教书,得来的钱财全都拿去求道问佛,家里一穷二白,现在人没了,生计没了,家里除了兄妹俩,就一间漏水的破屋子,灶台旁边躺着七八个红薯。
    春晓蹲在灶台前面烤红薯,被烟熏得一张小脸漆黑,等着她那哥哥回来。
    天寒地冻,小破屋子的窗户外呼呼刮着寒风,秀才老爹死了,窗户到现在也没人补,此刻冷风裹着雪花哗啦啦往里面灌,春晓吸着鼻子,只恨不得自己也钻到灶膛里面去,徒受这人世间冰天雪地的罪。
    好容易烤到红薯焦黑,春晓正在用火叉叉捅柴灰,家里的大门忽然被推开了,跟着汹涌的风雪一块刮进来的,还有她那瘦巴巴的哥哥。
    沈秀才以一己之力养活了方圆百里的算命瞎子,所以家境很穷,家里破败,兄妹俩也都饿得面有土色,冬天连身像样的袄子也没有的穿。
    春晓探了个脑袋去看来人,便被扑面的风雪迷了眼睛,连忙狂喊:“哥,快把门关上!冻死人啦!”
    那穿着薄薄的破袄子的少年横在门前,搪着风,几步走到黑乎乎的灶台这边,将春晓从灶下面拽了出来,伸出手给她拍了拍灰:“跟我走。”
    春晓被拍出来的灰呛了呛,丧眉耷眼地在沈大的手下扭了扭,“外面这么冷,要去哪呀?我都烤好红薯了,咱们先吃饭啊!”
    沈大的头上还扎着孝制的白巾,此时抿着唇,将自己身上的破袄子脱了下来,将春晓一整个裹着,揽着个球一样,将她连推带拖着弄出去,“去王家。”
    沈大自小就是个爱干净的,虽然衣物房屋都是破旧,但是偏爱打理得干干净净。大冬天的春晓不爱洗澡更不爱下河洗衣裳,独独沈大每日不落地洗澡擦身,然后抱着他的衣裳,去河沿上凿开冰块,取水洗干净。
    所以他的衣服盖在脸上,春晓也没有反对,索性不客气地用他的破袄子做头巾,将自己围得只留眼睛那一道缝,半推半就地走到屋外,转身看沈大转身锁门,“咱家这破屋子,耗子都不乐意做窝,有什么好锁的?去王家干嘛呀?借粮食吃吗?咱家红薯没剩几个了,地里头天寒地冻也种不了庄稼,爹爹生前每个月还能有些束脩赚,现在咱俩可怎么办呐……”
    春晓发愁地嘀嘀咕咕,才十来岁的年纪,愁得像个操持十几口人的老太太。
    沈大细心锁好门,转过来看了她一眼,伸出冻得红彤彤的手将春晓脸颊边的破袄子掖了掖,坚定地道:“去王家,给你退亲。”
    春晓还在心里感叹自家便宜哥哥这修长好看的爪子都长冻疮了,一下子又被他的话惊住了。
    “退亲?万万不可!万万不可!”春晓火烧屁股一样跳了起来,瞪圆了眼睛,坚决反对,“我不要退亲!我的天,哥哥你是傻了吗?”
    王家,是这十里八村不说最富庶,也是前三富庶的人家,比不得那些圈许多地的地主老爷,也是家里小有薄产的中产家庭。当初沈秀才觉得独自抚养两个仙胎太费劲了,于是本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就要把闺女借给人家养,减轻负担。
    沈秀才在方圆十几里挑了又挑,最终挑中了王家的第三个儿子,王志远。王家是耕读之家,家里有地也有读书人,三个儿子头两个种地是一把好手,老三念书很聪明,老两口精明强干,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沈秀才便起意想要和他们结亲。
    按理说,人家家境那么殷实,王志远又是读书人,应该是看不上穷秀才的挫闺女,但这门亲事,还就这么成了。
    主要原因在于,王志远今年六岁!
    沈秀才愿意将自家闺女上赶着给人做童养媳,日后王志远发达也只要做一个小妾就满足,只要换王家每个月给一袋红薯,养到春晓十五岁出嫁。这样划算的人口买卖,王家也没有不答应的理由,王家地多有薄产,红薯这种产量高的玩意,真的看不上。
    看似沈秀才傻了,要把闺女送人,但是沈秀才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沈秀才找春晓偷偷聊过天,告诉她,她日后要有大造化,现下只要受一点点委屈,但等到他日飞上枝头,谁敢看她不起,必将要他们高攀不起!潜台词就是,日后能去修仙,就卷包袱甩了王家那小子。
    可没想到,沈秀才尸骨未寒,他的大儿子就要去坏了他的好算计。
    春晓夸张地和她的哥哥比划,女孩的声音脆的很:“每个月一袋红薯呢!那么大一袋,虽然好些烂的,但是挑挑拣拣,咱俩也能过下去!沈大你可不要突然想不开!我要活命的!”
    春晓索性一把扑到门上,抱着门锁不放了,“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