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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帽檐微微抬高了些,温茉这才发觉他脸色很差,薄唇泛白,双瞳黯淡,对视了会儿,他就给错开了,“好好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许隽:想占有不是喜欢,请你离温茉远点
贺行烨:想占有的前提是我喜欢,请伪善者闭嘴
女鹅是不喜欢许隽的哟,至于她对许隽是什么样的感情,看下去就知道啦。
☆、最初
接下来一段时间,温茉见到贺行烨,心里就会不自觉地感慨:身体也太弱了。
一场感冒,他过了快两周才好。
这期间,她可没少听从老妈的安排去给他送吃的送药,在他发烧迷糊不肯吃药的时候,她还得轻言细语哄着。
这哪儿是多了个邻居,分明是来了个祖宗。
好在这位祖宗是懂得感恩的,今晚请他们大吃了一顿,虽然最后是爸妈抢着结的账。
温茉喝着奶茶慢吞吞走在后面,一会儿看手机,一会儿觑一眼前面的三个人。
贺行烨跟人说话时,会下意识看向对方的眼睛。
气质光华,那股矜贵劲儿拿捏得恰到好处,能一下舒坦到人心坎儿里去。
从店里出来这段路,她已经看见好些个女生偷拍。
勾人的妖孽啊。
就因为火锅店的装修风格有唐朝那味儿,赵则这个历史迷没忍住打开了话匣子,以为会冷场,没想到贺行烨接了他的话,然后从开吃聊到现在。
不管他说什么,贺行烨都能接上。越往下聊,赵则就愈发喜欢这孩子。
是个博学多识的。
到老城区巷口,几位棋友拽赵则去下棋,赵则大半心思还在历史上面,“小烨,今晚先说到这儿,得空我们继续!”
贺行烨颔首,喝了口矿泉水润喉。
一回首,他发现温茉手里多了串糖葫芦,小手正撕着外面那层薄膜,明亮的眸子紧盯顶端那颗,薄膜撤掉,嗷的一口咬下去,大概是被酸到了,小脸皱出了包子褶,不过很快缓和了。
什么叫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他算是见识到了。
嘴里还没吃完,她就咬了第二颗。
两边腮帮子鼓鼓的,像极了河豚。
傻乎乎,又很萌。
温茉瞧贺行烨盯着自己,以为他也想吃糖葫芦,于是她转身跑去老伯那儿又买了一串。
一股甜腻的味道扑面而来,贺行烨眉心微紧。他的视线掠过红通通的几颗山楂,落在那只素白的小手上,往下是纤细的皓腕,轻轻一折仿佛就会断。
她今天穿的短袖搭配背带裤,脚踩帆布鞋,丸子头旁边别了一个樱桃发卡,俏皮又可爱。
哪哪儿都乖,就是太瘦了。
察觉到对方的打量,温茉低头看了眼自己,没有哪儿不对劲啊,就在她心里纳闷时,听道,“吃饭不好好吃,倒是对这些不健康的零食爱得很。恕我直言,你要是去海城,分分钟上天。”
海城属于沿海地区,刮台风是经常的事。
所以她没想过去海城。
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一对上贺行烨深邃不见底的眼睛,温茉就蔫儿了,心里的掷地有声是怎么也不敢说出口。
半晌也没憋出一句。
知道她怕自己,贺行烨不再为难,接了她的糖葫芦,“回家,时间不早了。”
温茉头也不抬地哦了一声,亦步亦趋跟在后面,趁贺行烨没注意,赶紧往嘴里塞了一颗。
不健康又怎样,好吃就行。
贺行烨余光瞥见,无奈撩唇。
他一贯不喜欢酸甜交织的刺激性食物,看她吃得香,回家后尝了一口。眉头倏地皱紧,贺行烨抬手一挥,整串进了垃圾桶,嘴里的也给吐了。
不健康,还难吃。
乐茗昨晚发消息说自己脱单了,画室里那个她暗恋的男生向她表白了。
暗恋成真,而且还是双向暗恋。
温茉只在小说里见过这种情节。
乐茗向来豪爽,为了庆祝自己告别单身,特意在琼花镇最贵的酒店订了一桌。
偌大的桌子只坐了他们三个人。
一对情侣加一个电灯泡。
和乐茗说完话,电灯泡温茉开始低下头认真吃东西,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裴见城比乐茗大三岁,是琼花二中的高三学生。清秀白净,看着斯文腼腆。
绝对是眼镜给了她这种错觉。
温茉心想。
乐茗被裴见城抱到了腿上坐着,像照顾孩子一样,很有耐心地夹乐茗喜欢的菜送进她嘴里。
点菜那会儿,乐茗想喝酒。裴见城不许,就换成了一人一罐旺仔。
现在,乐茗渴了,裴见城打开旺仔递到她嘴边,瞧着白色液体和娇嫩的唇瓣交织,镜片下的眼睛逐渐幽深,喉结滚动,“慢点喝。”
乐茗小脸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