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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忙起身,赵幸的手被猛地打掉,衣袖没能遮住腕子上的伤痕,赵瑾一怔,将他的袖子全部撸起来,手臂上深浅不一狰狞可怖的血痕密密麻麻地被她看到眼底。
赵幸自嘲又无奈地笑道:“看到了么,阿瑾,这就是皇家的人心啊。”
清冷声音犹如冬夜里飘飞的细雪一般微凉:“你母妃虽然逝世,但她曾经一手打造的玄甲兵还在,只要你决定远征,那支军队便只属于你。”
“可我对统兵打仗没有兴趣。你诱我继承我母妃的军权,不过只想让我帮你打下江山助你而已。”
赵幸一直都知道她是个聪慧的女子,有些话他不必说她便懂,于是他也笑了:“若你还是从前那个无欲无求只向往平淡自由的小皇女,我自然劝不动你。”
“可是你不是了,你的心被什么东西牵绊了。”赵幸缓缓站起身,拂了拂衣摆的尘土,低低念出一个名字,“阿狗?”
赵瑾冷笑一声:“皇兄的手伸得真长,居然对我的公主府了如指掌。”
“京城谁人不知,向来水性杨花的长公主殿下突然夜夜专宠于一人,还遣走了府中所有面首。我想不知道都难。”
屋外骤起大雨,狂风卷着尘土肆虐着,被淋湿翅膀的的鸟儿停在树枝上发出似是悲鸣绝望般的叫声。
赵瑾看向它,叹着自己是该如这鸟儿般无所无依,还是该如这尘土般随风而栖呢?
第 2 章
四
如今朝中太子独大,朝局早已形成大势,只等老皇帝咽气,大臣们老泪纵横对着天子位长吁几声吾皇走得太早,便可将太子推到皇位,他们也可顺带加官进爵。而赵幸既无出身也无权势,唯一有的只是他的野心和早已被宫中的残酷打磨成的不择手段。
于是赵瑾问他他凭什么能利用她时,他想都没想就说道:“因为阿狗在我手上,而我相信你不会让他受到伤害。”
赵瑾承认他说的话,从此以后皇城内便再无赵瑾这个皇女,而满是荒芜沙地的边外却多了一个统帅着整支玄甲铁骑兵的女将。
出征之前,她在长公主府最后见了一眼阿狗。
他仍是怯怯懦懦的模样,抓着她的衣角,似撒娇般地小声道:“公主殿下……”
“叫我阿瑾吧。”她深深看着他的眼睛,笑容轻佻,眼中却有一层粼粼水雾,“等我回来,做我的驸马?”
阿狗没有回答她,用他贫瘠的语言,想了许久后道:“……很危险。”
“这样……不是也挺有趣的吗?”
阿狗抿了抿嘴唇,送给她一个栩栩如生的草蝴蝶。
她又笑了两声,认真接过,向他摆摆手,转身离去。
边关苦寒艰苦,赵瑾从小生在宫里养尊处优,一路上伤寒便没断过。有时只她一人深陷敌营,面对重重包围眼看便要送上性命,但她只要一想起初春三月中那个少年轻柔地在她面颊上留下的吻,而他还在等她,就能在千千万万的包围中杀出一条血路,身上中了十几支箭也能留下一口气。仅仅五年时间,她手刃过数万敌人,女将赵瑾成了敌军落荒而逃闻风丧胆的最可怕的名字,由她带领的玄甲骑兵名震天下,比曾经她母妃的势头更胜。
等她终于得以重回皇宫之时,一路漫天风沙卷着枯草,她落下了寒疾,一吸入尘土便咳个不止,仍旧是一身红衣劲装,箭袖扎得极紧,夹杂着尘土的长发高束。她骑在马上拼命抽打着马鞭,像边关的糙汉子一般用手背随意抹开嘴角血迹。她从没有一刻,这样迫切地拼了命地想要去哪,只想快一点,再快一点。
五年时间,朝局突变,赵幸是有手段的人,纵使没能动摇太子的根基,也在朝中夺取了一席之地,被封为景王。虽身处劣势,但赵瑾却携着帝国最精锐的一军玄甲兵选择了他的阵营。赵幸手中有了太子没有的军权,单单只是这一股势力,便足可撼动太子的地位。
他带着玉冠优雅从容地倒了杯清茶递给她,淡淡地笑了:“小妹,你当真是让我惊喜啊。这杯茶算我敬你。”
赵瑾面无表情地道:“我早就不喝茶了,边关没有这种东西,只有烈酒和浑水,你倒不如为我倒杯酒,也好能暖暖身子。”
“你还想要什么赏赐,都与我说。”
她紧紧握着手中兵符和那只染了血的草蝴蝶,硌得手心生疼,声音带着浓浓的苦涩与疲惫:“我要先见到阿狗。”
在边关的五年中,赵幸曾为她寄过书信,其中说到他一直在教导阿狗,现在已与常人无异。她跟着赵幸走在景王府的长廊中,心里扑通扑通地跳的飞快。
眼前是一片被桃花树围着的后院,桃花似红色的起伏云浪一层压着一层,树下白衣墨发的青年眉眼如画,手中执着一把精致银剑,舞出的剑法优美飘逸,而他嘴边还抿着浅浅的醉人笑意,叫人一望便痴了。
泪流过赵瑾被风沙割裂的脸,她只感觉此时才活得是真实的。
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念出那个名字的,原本优雅如画中人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