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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3

      来的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我的爸妈在七月初的一天去民政局办了手续。我没有去,我不想去,也没必要去,我内心已经麻木。办完手续后,我和我妈仍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我爸彻底搬离。那个晚上,我一夜未眠,但没流眼泪。
    让人真正长大的是那个彻夜痛哭的夜晚吗?是我忍住没哭的那个夜晚。
    那个夏天,我身高166,体重却瘦到◆斤。
    是生活看我实在太惨,动了恻隐之心终于网开一面。七月中旬我查到自己被B市X大规划系录取,是A市今年有且仅有的一个。
    我在电脑前泪流满面。
    那个时候,平心而论,在激动之余我也感到遗憾。
    然我能离开A市、和林君一起去B市了,但X大并不是我最想去的志。没有录取的时候我担惊受怕,可录取了我又有些嫌弃它。但实际上这个选择是对的。我很感谢这个选择,大学的学校和专业改变了我很多。
    它成就了今天的我。
    时间是伟大的。所有你当下的疑惑不安和迷茫,它都会在未来给你答案。
    只要你不停下脚步,勇敢地往前走。我很幸运。
    我庆幸在我单调枯燥又敏感自卑的高中时代,我遇到了林君,遇到了杨森,遇到了陈晨和张瑶,遇到了周烈和石海义,遇到了老刘,遇到了我可爱的三班同学。他们不完美,我也没那么美好,但他们让我长大以后每每回忆起那三年的时光,嘴角都会不自觉带笑。
    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毕业的那个暑假流行毕业升学宴。很多同学收到通知书后,家里都会大张旗鼓地大宴宾客。张瑶有、陈晨有、周烈有…….但我没有。我考得不好,不想办;我爸妈的关系,也不方便办。
    不过没事,我不稀罕。我马上就要逃离A市了,这是我这个冗长暑假的唯一盼头。
    林君也办了升学宴。他要在升学宴上发言致谢,头一天他还拿着发言稿来找我,让我帮他参谋参谋。我觉得他写得很搞笑,像小学生作文∶感谢在坐的各位三年来对我的帮助和支持,我以后会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意义的人……但我忍住没笑,我怕他趁机让我帮他改。我可不会改这些。
    那年我们省的高考状元是年级里一位其貌不扬的女生。我曾经提到过她,矮矮胖胖、皮肤黝黑,带着厚厚的眼镜,虽然稳居年级前十,但不太自信,走路都低头含胸。她后来也去》大。我在A大碰见她时差点没认出来她戴了隐形、留了长发、身材也变得苗条,最重要的是她整个人都由内而外透着自信和朝气。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在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她和林君,还有六中另外四十六名学生,一起出现在了校训旁边的光荣栏里.而我的名字只出现在光荣栏旁边的布告栏里那里有全年级同学的张榜去向。第二年暑假我和林君回六中,布告栏已经换成下一届学生的,但林君的照片仍还。在我怂恿下,他和玻璃栏中的自己合了个影。
    虽然只隔了一年,但橱窗外的林君比起橱窗内的照片,越发英姿俊朗。
    这让我时常感到疑惑。在我的眼里,林君好像从未变过∶他一直都有点跳跳的,没有什么烦心事,干啥好像都轻而易举,偶尔还有点幼稚,每天倒是很积极,而且这种气场极富有感染力,哪怕现在他已快而立之年,我时常觉得他好像还是高中时候我认识的那个他。所以当我听到有人评价他聪明敏捷、成熟有魅力、甚至沉稳内敛之类时,当我听到有人叫他林哥甚至林总的时候,我总有轻微迟疑∶这是我认识的那个林君吗?
    也许是的。只不过我们相识时间太久了,我早已对他失去了客观判断力。如果我换成第三人称视角,看到他打完球用球衣擦汗不经意露出的腹几,看到他在六教接水彬彬有礼排队时候的侧影,看到他沉着冷静不慌不忙地交卷时候的步伐,看到他穿上正装走上讲台不疾不徐展开竞选演讲,看到他夏日里骑着自行车在四合的暮色里翻飞的白色衣角,我的内心也会发出土拨鼠尖叫∶ 妈的,这是哪个学院的男生,好踏马帅!
    灵魂归位我又暗中窃喜,内心再一次发出土拨鼠尖叫∶是我的!是我的林君!
    是我的林君啊。
    我真幸运,遇见了这么一个人一
    他跟我说再难的事情,只要找到方法,就会变得很简单。他告诉我出了差池不用甩锅,因为他不会怪我,一切都没关系。他对我很宽容,我固执的选择哪怕最后错了,他也和我一起承担。他告诉我什么是温暖;他身体力行示范什么是乐观;他给我力量,给我信任和依靠。我在十五岁的时候遇见他。十七岁的时候喜欢上了他。十八岁的时候因为他脱了单。
    我想如果终究有一天我们分开了,我也一点不后悔。因为我愿意。因为他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