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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他。
我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了。
经历过初三朦朦胧胧的感觉,经历过高一杨森给我的挣扎,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就是冬季起床困难时,一想到到了学校就会见着他,顿时就有了动力。
就是早上进教室时,第一眼是去瞧他的座位,如果他没来,这一天都会觉得空落落的。
就是在和别人说话时,如果有人提到他的名字,就会情不自禁地竖起耳朵留意。
就是在他给你讲题的时候,深奥难懂的数学忽然变得有趣起来。就是在给他点面条的时候,不由自主就加了个荷包蛋。
就是别人在开你和他的玩笑时,你嘴上从来不承认,心底却会偷偷地开心,甚至会反复惦念回味猜测这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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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突然间你知道了他最常用的笔是得力牌的、最喜欢穿的衣服是阿迪达斯的,他书包的颜色和款式你闭着眼睛就能画出来,他偶尔课间沉默看窗外的神情是你目光长久停顿的所在。
就是想看到他、想听见他、想和他待在一起。
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哪怕一件平平常常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你都会觉得新奇极了、好玩儿极了。
你看见他就想笑。这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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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山会 限 56、当你(1)…
我的心情很复杂。
我有些害怕。因为感情上我很慢热,当我自己都能察觉到这事儿时,说明它已经由来已久、根植很深了。但我又觉得很困惑,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以前分明是讨厌他的,我说的讨厌不是说他像陈麻花那样调皮惹人烦,我对他的个性有点看法。我曾经给心中的白马王子下过清晰的界定∶ 要深沉忧郁、要低调有才、要会一种乐器,而且最好是钢琴。可当林君出现的时候,他完完全全地打破了我的设定,他乐天派、真性情,没有深沉神秘的范儿,乐器一个不会,作文干瘪得可怜,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让我把以前的条条框框忘得一干二净。而且不光如此,自高三我们误会消失,我越来越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同学,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同学,而我越觉得他优秀,就越感到悔不当初, 甚至对他产生一种崇拜依赖之情。
如果高一的我看见高三的我,会不会真的来革我的命?
可感情就是这样霸道而没理由。我以前看见他会装作熟视无睹,现在看到他觉得他在发光。更难以想象的是,我那颗擀面杖一样的心不知道怎么一下通了,我忽然间就明白了为什么年级里有女生给他送情书。他又高又帅,成绩又好,又打篮球,性格又阳光,怎么可能没有女生喜欢?
天啊, 我真是一个打脸专业户。通过林君,我认识到一一爱人,是不可以预设的;感情,是不可能防备的。
不知道老刘知道此事会作何感想。在他看来,我是一个标准的乖乖女,特别老实朴素、嫉早恋如仇,所以非常放心我坐林君前面。但是万万没想到,我最后也叛变了。他会不会坐在办公桌前,用三十岁的面容叹六十岁的气,痛心疾首地说一声∶大意了…...
是啊,大意了啊。我就是大意了。
可就是这种大意让我高三末的日子变得难以言喻。念书十二载,我从未这样渴望过天天上学,生活充满斗志、学习充满动力,甚至舍不得高三结束。那天陈晨给了我一本去年的高考志愿指导书,我都没有看南方的学校,而是看以我的成绩可以去B市哪些学校……
看完我还特别傻地自欺欺人∶ 张瑶想去B市,陈晨可能也会去B市,所以我也最好去B市 …….
但感情不会欲盖弥彰。
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在陌生的领域我很不自信,稍微碰壁我就会自我怀疑,然后悄无声息地缩回触角。这在高一下杨森的身上已经验证过了。但在高三下的这个初夏,我感觉到了不同。
如果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你一定有所感应。我开始相信张瑶的话是真的。
竞赛回来后,林君彻底解放。他没能入选最后中国队的六名选手,但能参加国家队的同学已经很厉害了清一色的保送生,不少后来都是他的大学同学。我们高考后的假期有三个月,而林君的假期其实从这时已经开始。但他仍是每天都来上课,上午很快就把卷子或者习题刷完,下午和晚上都在后面看从图书馆借来的文学小说。
有一次陈晨问他∶林君,你怎么还天天来上课?他从书本里抬起头∶我不来上课干什么去?
卡晨说∶我要是你早就出去玩儿了,比如报个团去旅游,或者在家每天睡到自然醒,看电视、上网.……好多事情要做呢。
林君笑了笑∶那多无聊。
陈晨奇道∶这还无聊了?难道天天坐在教室不无聊?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陈晨的这句话,因为当时我也很想知道答案,而当陈晨问出口后,林君非常明显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好似无所谓地笑说道∶当然不无聊啊。
我没有说话,但内心忽然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