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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怎么能用这样的声音,面无表情地杀了她呀!
不是公子错了,是她做错了。
阿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惊醒后郁卒得大脑放空:美色误人啊,男色比女色还恐怖,让她枉送无数次性命不说,还每夜都噩梦重演。
她忽然想起什么,摸索着从枕下拿出一本手札。
那手札是上好的青檀制成的生宣,触手光滑,只是装帧的线却歪歪扭扭,显然制作的人并不擅于这种活计。难得这样做工粗糙的册子,她还能保存的这么好。若不是纸的边缘都泛黄,怕是没人能猜到它是多年前的产物。
手札的封面是平铺直就的大字“择夫准则”,笔触稚嫩,一看就是小孩子写的。
正是四年前的阿笙专属。
翻开第一页,两行要求占了大半面:
一、长得好看。
二、活着。
比起第一条阿笙歪七八扭的字迹,“活着”两个字虽然笔力仍有不足,但已经能感受到其中铁画银钩的风骨。
四年前的小公子崔珩晏递过来崭新手札,漫不经心地挡住针扎破的指尖,“在外面捡的,送给你。”若不是他眼角余光频频循着她望过来,怕是没有人会察觉他的在意。
幸而欣喜若狂的阿笙正忙着接过手札,并没有察觉到小公子玉白面颊蒸腾起的霞色。她笨拙地拿起崔珩晏的毫锥,蘸取墨汁在上面描画,浓黑色泅晕成一片。
小公子见状,情不自禁皱眉,几步踱过去,问奋笔疾书的她:“你对未来的夫主,就只有皮相好这么一个要求吗?”
从小就喜欢俊秀郎君的小阿笙不疑有他,小鸡啄米式点头:“嗯,这我就很满足了。”
崔珩晏嗤的一声:“那他若是个病痨,你还要嫁给个死人,守着牌坊过日子吗?”
小阿笙沉思良久,再抬头对视上他柳色描就的清澈双眼,觉得这话不无道理,于是从善如流: “果然还是公子聪明,那就再加一条要求吧。”
崔珩晏实在嫌弃阿笙的丑字,接过她紧紧攥在手里的毫锥,“好人做到底,我帮你写吧。”
小阿笙傻乎乎地挠挠头,不留意把墨汁染到粉嫩小脸上,“可是,这就不算我的手札了。”
性洁的崔珩晏看不下去,替她擦脸,没想到越抹越花,直把个粉妆玉砌的小姑娘整成一只大花猫。
没伺候过人的小公子难得心虚了,干咳两声,转而将受伤的指尖藏在宽大袖口,轻握住女孩的手蘸取浓墨,“真麻烦,我教你写,这样总可以了吧?”
崔珩晏的手从小就冰凉,而背后环绕而来的是渺远杜蘅清香。小阿笙就这样晕乎乎地,和小公子一起在手札上,填好第二条择夫新要求。
虽是如此,可这幼时玩闹般写就的手札也一直被主人妥善珍藏,搁在枕下便是杜蘅味道的一夜清梦。
然而近半年来,这清幽好眠转变成可怖的梦魇,那才高行洁的公子变成了个嗜好杀她的魔鬼。
阿笙死了一次还不够,公子还要在梦境里杀掉她十次百次千次,甚至每一次的死法都不相同。
再联想起昨夜梦里,那如玉公子推来金盏中盛着的毒酒,阿笙抹掉唇边不存在的淤血,觉得自己的小腹又在隐隐作痛了。
她咬咬牙下定决心,越过同房熟睡的侍女,用指尖小心翼翼勾过来一只粗糙炭笔,在手札上添加难得的新要求。
三、不会杀掉她的。
这次终于不再是春蚓秋蛇的稚嫩笔迹,反而是一手轻盈娟丽的簪花小楷,可见这么些年来阿笙写字很有进宜。
然而她打量着这新鲜出炉的第三条,却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索性啪的一声合上手札,重新塞回枕头底下了。
阿笙想要闭上眼睛假寐,可是一旦阖上眼帘,就是公子将她溢出的血含进自己嘴里的画面。
太可怖了,这怎么睡得着?
阿笙就这样抖着睫毛干挺着。直到晨光微熹,同一个房间的侍女推了推她,“阿笙醒醒,卯时三刻了,一会便要服侍崔姑母了。”
阿笙躺在床榻上缓了缓神,将反复重演的血腥画面费力驱散掉,挣扎着爬起:“就来。”
阿笙洗漱后,仔细打量了一下铜镜里自己的样子:虽说年纪小,更兼是个侍女,却一直在屋子里养着。
不论怎么看,也可以称得上稚齿婑媠,雪肤玉貌了。
可惜,顶尖的美人绝不会因为容貌而宽恕任何人的。
比如说有着极佳皮相的崔珩晏,对阿笙是说杀就杀,绝不因为自小认识留下丝毫情面。
阿笙心不在焉地向崔姑母的屋子里走去。
今天阿笙因为想事情走得慢,就没有一下子推开外面帘子,也因此偶然听到了里面的对话。
先是崔姑母犹豫的声音:“真的要让阿笙嫁给他吗?”
阿笙伸出的手迟疑了,谁,阿笙?所以是在说她吗?
回答崔姑母的,是身边一等大丫鬟双桃的谆谆诱导:“我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