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忑万分:“雪姐,这么早,您有事啊?”
听听,你字下面一个心都给吓出来了。
“昨晚玩得爽吧?还‘狐狸精039;呢,还得人唱你的歌呢,还顺势抢人粉丝呢,厉害呀,夏夏,不对,夏哥,夏爷。”
“听说最后直播完了,还有辆大大大壕车来接您呢。哎哟喂,啧啧啧,什么时候傍上的款儿,我都不知道呢?”
李雪一顿冷嘲热讽,还故意捏着嗓子来说,堵得盛夏说不出话来。
“雪姐~”他干脆撒娇卖萌装傻。
“昨天叫你别吃亏,可你也不能把人胡力菁当傻子玩啊,他背后有人你不知道啊?”李雪气哼哼地,“昨儿晚上人就告枕头状去了!凌晨两点阎关伟那边的电话就追我这儿来了!”
“他能告我什么啊?”盛夏有点不屑,“粉丝们不爱听他唱歌又不是我的错,他的粉丝倒戈相向,那更不能怪我了啊。人家那是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开眼了。再说了,他到底有几斤几两,公司里谁不知道啊?雪姐,你就为了这个一大早来跟我不痛快啊?”
“你真以为胡力菁是傻白甜啊?昨天直播最后,你是不是提到乐队演唱会的事儿了?”
“是啊,有粉丝问起来演唱会的事儿,顺嘴提了一下,怎么了?”
“怎么了?”李雪扯着嗓子嚎了一声,“盛夏你傻的?你这不是送把柄给人手上吗?本来你们乐队平时的演出什么的,小打小闹一下,公司睁只眼闭只眼也懒得管,现在你跑台面上闹这么大动静,再加上你最近的热度,你觉得公司还会放着这么巨大的利益,坐视不理吗?”
盛夏心里一咯噔:“姐,胡力菁到底又出啥阴招了?”
李雪长长地叹息一声:“夏夏,你们乐队的演唱会,恐怕要完。”
第二十二章夏爷卖身不卖艺
“什么?”盛夏一骨碌坐了起来,急道,“凭什么呀?我和公司签的是主播合同,跟乐队有什么关系?乐队的哥几个自费开演唱会,关他们什么事呀?就得他们杠上一脚?”
“你先别急啊,”李雪安抚道,“阎关伟那边到底想出什么花招我们还不清楚呢,但听他昨晚那意思,不狠狠从你身上剐层皮下来不会罢休。毕竟你合约马上到期了,最后这几个月,还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我估计他会利用这次演唱会大捞特捞一笔,不光你,包括你们‘乐队,一个也逃不开。”
“盛夏,你记住了,这件事不能硬碰硬,哪怕你只是签的主播合同,但合同里细则条款上百,条条都是有利于公司的,闹僵了,到时候名誉受损的是你,对你以后的发展没好处。现在咱们也只能以不变应万变,先看看阎关伟那边的动静再说。”
“嗯。”盛夏低低地应一声,挂了电话,暗暗攥紧了拳头。
他愤怒,却又无奈。
他当然知道,如果配合公司的安排,也许短期内就能赚的盆满钵满。娱乐圈本就是个名利场,谁也不想拒绝,不能拒绝。
可是如果答应了,他没法想像这场演唱会变成什么模样。
音乐成为了金钱的奴隶,他会觉得脏。
他从小就开始学习音乐,十七岁就和志同道合的朋友组建了“BLACKSKY”乐队。
音乐于他,是世间纯净的梦境花园,是人鱼公主倾心呵护的七彩泡沫,是他永远的热爱与追随。
而他也很清楚,乐队其他人和他一样,在音乐面前,他们就是一群赤诚的孩子。
在孩子的眼中,钻石不一定比得过一颗美丽的玻璃弹珠。
他要为他的“玻璃弹珠”而战!
他卖身不卖艺!
重新一头倒回床上,他还得睡会儿。昨天晚上顾恺之可把他折腾个半死。
哎,卖身也是不容易的。
睡到中午他才起来,随便打冰箱里找了个面包糊弄了一下,然后叫了辆网约车,就出门了。
演唱会在即,乐队成员早就定好了时间,每天下午两点在基地集合训练。
他们的基地,在一条很有文艺气息的街上。街上各种涂鸦,各种井盖画电话亭画电箱画,两边是装修得你装B没装够年头都怕进去就露怯的各种酒吧。
这条街不长,规模也不大,但在京城地界可是极有名。
一杯酒动辄好几百的地方,能不有名吗?
街尾的那家“Breaktherules”,就是他们平时驻唱的地方。
看看,哥几个多么高比格。
没办法啊,谁让他们乐队有壕呢。
“Breaktherules”的老板孟渝舟,可是他们乐队的主唱。
他能当上主唱绝对不是因为钱,呃,好吧,盛夏摸了摸良心,结果发现自己没有。
估计是被金钱给吃了。
可不就是为了钱吗。
乐队这么些年,就没赚过一分钱。一直是大家伙自己砸钱买设备、进棚录音,包括刚开始的时候,连个练歌的地方找不着,几个人窝在一间狭小的地下室里,夏天跟蒸桑拿似的,冬天冻得手都握不住鼓槌,苦着呢。
不然盛夏能出来当小主播卖身?
不就为了养那几个孙子么。
幸好后来有孟渝舟这个壕加入,乐队有了驻唱的地方,积攒着自己的人气,才算慢慢地熬出了头。
于是一群没有良心的乐队成员,狗腿巴巴地选了孟渝舟当他们的主唱。
不是,请忘记上面那句。他们有良心,有音乐的良知。他们是摸着良心选的。你看孟渝舟那张脸,啧啧,是人长的吗不是,请再次忘记上面那句,应该这么说,你看孟渝舟那张脸,长得是人吗?
呸!娇*溏*途*安*怼
孟渝舟号称自己有八分之一的意大利血统,天生的妖异俊美,而且还有头半长的卷发随风飘摇,说不清道不明的xing感与危险。
对,不冲钱,就冲脸,主唱也得是他。
一群野兽中间总得有个能魅惑众生的不是?
乐队成员对他们的组织结构极满意。
吉他手雷超,一身腱子肉的短寸型男;贝司手林涵,装模作样戴副眼镜的斯文败类;鼓手盛夏,嘟嘴卖萌天下第一;主唱兼键盘手孟渝舟,妖孽得不是个人。
更重要的是,他们四个都是音乐天才。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一点没错,四个人都挺疯。疯到一块堪比十三级台风“威马逊”。
看盛夏就知道,疯得全网怼上顾影帝,背后再爬人家的床,一般人可干不出这事。
盛夏推开了eaktherules那扇极具金属质感的厚重大门,深夜里繁华热闹的场所,此时褪去华美的外袍,安静得像个青涩的姑娘。
“夏哥来了。”侍应生跟他打着招呼,“超哥在二楼的包厢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