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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留给人的空间小得出奇,顶多只能塞下三、四个人。
    书店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他带着个老花镜,我一只脚踏进去时,他懒懒从报纸后探出脑袋看我一眼,又把头埋回了报纸。
    “随便挑啊——”夹杂着上海本地的口音,我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才想清楚他说的什么。
    我知道这种想法蛮可笑的。
    我今天这一天都蛮可笑的。
    如果我在这家店能找到《黎明之前》……
    如果可以……
    那我拼死都要保护它。
    在堆放小说的那一旮旯,我蹲下来一本一本耐心地翻着,原本的位置稍微有些偏差时,我查找完一摞又两只手摸着书沿一本本调整好。
    没有、没有、没有……
    内心嘲讽的声音如细浪轻拍礁石,轻微却触动心弦。
    你把自己当什么了?
    你觉得你很厉害吗。
    我还有一整个白天,我可以慢慢找的。
    总会有办法的对不对,又没到世界末日。
    那一旮旯的书被我翻了个遍,《黎明之前》的影子我都没看到。我茫然地蹲在那儿停了一会儿,缓缓起身,羽绒服碰到身后的书,沿着书角发出“嘶嘶”的声音。
    待我身子站直,听见“啪嗒”一声,是书本掉落在地上的声音。
    我低下头——
    《黎明之前》。
    黑色底面配上这四个大字重重地叩击着我的心脏,我蹲下身,捡起它。
    凑近看它,封面已经脏得不成样子,好在是黑色,不至于很不体面。
    今天不见太阳,那一刻我却明白它只是躲在了云后面,它一直在。
    它温柔地抚摸着世间万物,柔声安抚到:“别急,别急。”
    你看,我还是很幸运的。
    我拿着《黎明之前》走向正津津有味看着报纸的店主,微微一笑,语调轻快:“这本书,我买啦。”
    再见啦
    又是昼夜颠倒的一天。
    合上笔记本电脑,抓起被子一角钻进被窝里。白炽灯的光亮直直投到眼里,我眨眨眼,眼角有一小丝打呵欠氤满的泪水顺着脸颊缓缓滑到脖子那儿。
    外面天已经泛着深蓝,缭缭白雾仿佛故意遮掩着那座山包,而我每次都看得清清楚楚,运气好的时候,带上眼镜可以看到电线塔。
    所谓欲盖弥彰,用在这里或许也恰当。
    每次这个时候我都很清醒,可以由窗外那只小蚂蚁,联想到整个宇宙去,可以盯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很久很久,远方的灯光愈发强烈,不知是哪家灯火。我只好回到安乐窝,坐下来,钻进去。
    我知道,明天还可以是令人期待的一天。
    墙角的墙皮一点点掉落,触地的声音听来略微刺耳;玻璃窗被风刮着,嗤嗤叫个不停,像怪物的耳语;我裹紧被子,却听见“砰当”一声。是我的电脑顺着被子掉了下去。
    一切重演,一切可改变。
    我闭上眼睛。
    “你想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想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闭嘴。”
    “你……”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童年的我扎着两个双马尾,抬着头,手里抱着妈妈买给我的小熊,不再发问,只看着我,定定地看着我。
    “我知道,我会保护好李纳纳和谭齐的。”
    我蹲下身。
    “可你不知道,做大人,就必须要舍弃一些东西。有些东西,注定得不到。你明白吗?”
    我叹口气。
    “我尽力了。”
    童年的我微笑着眨眨眼,声调愉快:“那我就放心啦。林一一,你要,加油哦!”
    黄粱一梦。
    我很久没去过片场了。这半个多月以来,我几乎都窝在这间宾馆里,睁开眼提过门口的外卖,打开电脑,洗漱完坐在电脑前。
    手机里是导演发来的消息,明天的剧本哪里需要大改。
    我打开外卖,机械地回复几句后敲敲脑袋开始写剧本。
    至少不是面目全非吧。有一点点,一点点我自己的东西就好。
    《破晓之前》是一部悬疑小说,主角是李纳纳和谭齐,没有女主角,没有感情戏。我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亲情。
    而剧本《破晓之前》,是有女主角的。不仅如此,还浓墨重彩刻画了一场三角恋,兄弟与爱人,最后终于有谁退让,潇洒道别,说,还是一辈子的朋友。
    亲情几乎被删没了,就算我写了,也是被砍的多,后来我索性不写了。
    我也曾经盘腿坐在沙发上看剧,看到一些无厘头剧情内心痛骂编剧。
    我也曾经幻想过自己写剧本,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模样。
    而如今我能做的,就是尽力让《破晓之前》有点《破晓之前》的样子,再适当地,悄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