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5
一块五一份,比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等,林杉倒也吃过几次,味道不错。班上吃得最好的,要数祝芳芳了,每天都吃一块五的菜。其实林杉觉得土豆味道也不错,可也经不住连吃三年啊,以至于林杉后来再也不吃土豆了。
启智中学的洗漱条件也比小学好,有专门的澡堂,澡堂里有热水,再不用从开水房提水到澡堂里了,可也依旧没有淋浴设备,大家都是拎着水桶,带着洗漱用品,开始洗澡。不过林杉倒也挺适应的,因为她在家里也是这样洗澡的。而和小学一样,澡堂依旧很拥挤,夏天时刚洗完,便又是一阵汗。
令林杉烦恼的,依旧是洗衣服,她虽已洗了两年衣服,可却依旧没有学会怎样才能把衣服洗得干净,这或许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费心去学过吧,她生活的重心是学习,平时的爱好是玩,而奶奶也不觉得这些生活上的能力重要,毕竟等孩子大了,就会自然地习得这项技能的。因此林杉看上去总有些不太整洁,她本来也没什么好衣服,又加上不干净,因此便自然成了同学口中的不好看,林杉虽有时也会苦恼,可大多时候却是不在意。学校里便有一眼泉水,学生们都是在泉水的下游洗衣服。夏天时,每天傍晚,男男女女提着花花绿绿的水桶来到泉水边,一边聊天,一边洗衣服,还时不时有男女生在一起打闹,倒也不失为乡镇中学独特的风景。
而与此同时,隔壁寝室,也就是另一个小班,七(6)班的女生们也在练舞,据杜云蕾说,她们班的舞蹈是《睫毛弯弯》。她们平时排练时,把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似乎生怕有人来偷看。她们班的领舞是林彤,从县实验中学转学来的,据说是因为太爱玩,成绩下降,才被爸妈送到这里的,因为她的舅舅就是七(6)班的班主任。林彤一来到启智中学,便成了闻名全年级的风云人物。乡镇中学的学生,对县城来的女生,无疑是本能地就会多关注些,毕竟她可是城里人呀。而林彤性格也非常活泼,很快就和班里人,尤其是男生,打闹成一片了。其实以林杉现在的审美来看,她其实并不算漂亮,可当时她们却都觉得她很漂亮,这或许是因为她打扮地比较洋气吧。她留着厚重的齐刘海,没有扎马尾,而是披着头发,而林杉她们都是扎着头发。她穿牛仔超短裤,而林杉她们要么穿长裤,要么穿中短裤。她既然是县城来的,那么家境肯定很好吧,虽然杜云蕾这样跟她们说。
“林彤爸妈其实就是在县城里开早点的啦。”
其实对于林杉而言,在县城里开早点,也算家境不错了,可对于杜云蕾这种爸爸吃公家饭的人来说,开早点自然就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了。
七(7)班的女生,足足在寝室排练了一个多月,风雨无阻,没有一个晚上例外。林杉虽然动作都很熟练,可依然跳得没有美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了。她向来很有集体荣誉感,这时便担心自己会拖班级后腿,毕竟其他女生也花了这么多心血,总不能因为自己,影响最后的评比结果吧。她于是跟祝芳芳提议,要不自己退出吧,反正也不差她一个人,舞蹈七个人也可以跳。
“你排练了这么久,我一定会让你上场的。别那么紧张,你的位置很靠后,观众不太看得清你的动作的。还是好好练舞吧,以后再别说退出这回事了。”祝芳芳犹豫了会,拒绝了林杉的提议。
而与此同时,女生们也在商量着服装统一的问题,祝芳芳便提议周六一起去镇上的服装店买衣服,而这也是林杉第一次逛街,小时候她看着《社会》课本上繁荣的街道,总是很羡慕,因为她的家乡只有一条又一条的大路和小路。林杉第一次来镇上的街道,看什么都新鲜,她还第一次吃了热干面。说来倒也是好笑,热干面是湖北最有名的小吃,林杉作为土生土长的湖北人,却是直到初中,才第一次吃到了热干面,而这也是她第一次来饭馆吃饭呢。她恋恋不舍地看着银行、小卖部、旧书摊这些铺面,在心里比较着它们和书本上的异同。镇上的铺面,大多是自家的房子,一楼做生意,二楼住人,装修得也很简陋,可对于林杉而言,却已很是繁荣了呢。不知不觉她们已逛了几家服装店,祝芳芳显是经常逛街,她自如地看衣服、试衣服,时不时得跟老板聊天。
“我觉得这件衣服款式还不错,就是颜色艳了点,有浅绿色的吗?”
“我不喜欢这件裙子上的蝴蝶结。太俗气了,我最喜欢的萧亚轩,就从不穿这种风格的衣服。”
一行人逛了几家店,却都没有看到如意的衣服。林杉对衣服完全没有自己的审美,所以她坚定地相信祝芳芳的审美,直到她们来到了一家叫“欣欣向荣”的小店,祝芳芳和老板很熟,她一眼便看中了一条蓝裙子,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而是慢条斯理地对着镜子比对了其他几条裙子,最后才矜持地试了那条蓝裙子。
“你穿这条裙子,真好看。”林杉热情地说。
祝芳芳却不想表露出强烈的购买欲望,而是跟老板说。
“我觉得这条裙子还不错,可我不太喜欢下半裙,太短了,跳舞时穿还行,平常就不太好穿出门了。”
“不过你要是便宜点,我们倒是可以买,而且我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