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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扮地并不算得体。她还很喜欢唱歌,林杉经常听见她唱邓丽君的《又见炊烟》。
“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
她的声音像劣质糖果般又甜又腻。
“您唱得真好听。”林杉捕捉到了师娘盛装后的失意,她想夸夸这位爱美的师娘。
“真的么?我其实唱得不够好,虽然没跑调,可音色不够好。”师娘笑得羞涩,眼角的皱纹便开出一朵花,像刚恋爱的少女。
“我觉得好听的呢,虽然我也不怎么听歌。不过好听就是好听。”林杉诚实地补充,她想让师娘高兴,可又实在不懂音乐,只好冒出这句干巴巴的话。
而这学期,学校不知为何并没有给初一安排第三次月考,这让林杉想在数学成绩上一鸣惊人的想法落了空,她只好等待期末考试。到期末时,有了期中考试的前车之鉴,林杉整整检查了数学试卷两遍——她做题一向很快。题目都会,还仔细地检查过两遍,照理说成绩不会差,可林杉却还是惴惴不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是怕了数学了。寒假在家时,她看电视都不尽兴,因为她等成绩等得发慌。而当她总算到学校拿成绩单时,班主任,同时也是数学老师,一见到她就跟她说。
“林杉啊,你这次没考好呢。”
林杉一时急得都快哭了,这可是她苦苦努力两个月的结果啊,可她还是强做镇定,问班主任。
“多少名啊?”
“林杉啊,你考了全校第一呢,数学考了满分,是初一年级唯一的满分呢。”班主任却笑得爽朗。
“林杉,你真是老师的骄傲,不过到下学期我就不能教你了。学校下学期按成绩来分大小班,小班不再额外收费,你是第一名,肯定是小班的学生呢。”班主任又道。
这于林杉真是个好消息,她年纪还小,也不懂照顾班主任的情绪,只觉得这的确是好消息,自己考了全校第一,能去小班了,同时还不用额外交钱。
“这真是太好了。”林杉激动地向老师鞠了个躬。
回到家,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奶奶,然后第一件事,便是打开英语课本,开始背单词。她马上就要是小班的学生,她可不能再让英语拖自己的后腿了。期末她虽是第一,可英语只考了107分,依然是拖后腿。背单词,她采取的是最简单粗暴的做法,先对着英语单词说出中文词意,再对着中文词意背出英语单词,两天背一个单元,每天都先复习前一天的单词,再开始背新单词。她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寒假,每天睡觉前脑海里还在默背着单词。
作者有话要说:
初中的生活开始啦!
故事是虚构的,环境却是真的。
我初中就就读于一所乡镇中学。
第26章 广播站
林杉刚到七(7)班时,人生地不熟,话便很少,上课很认真。令她高兴的是,小娟也考上小班了,而且两人还是同班同学。初一上学期时小班的学生,虽不是按成绩择优录取的,可一般农村里愿意出钱让孩子上小班的家长,多半是因为孩子本身成绩还不错。因此原先小班的学生,底子本来就比大班学生好,而他们又已在小班里呆了一学期,师资和学习环境都比大班好,因此便拉开了和大班学生的差距。这次虽是按照成绩重新分班,可从大班里考入小班的人数寥寥,分到小班的大多都是土著。
林杉在新班级第一个认识的人是祝芳芳,因为她太惹眼了,经常和男生在一起打打闹闹,尤其是和陈宇的关系好,班里的人都在传他们俩的绯闻。她是祝鑫的堂妹,学校的食堂就是她爸爸承包的,家里条件在农村里算不错的。她长得挺漂亮的,可却输在了皮肤和身高上,她不白,皮肤却很好,是均匀健康的小麦色,身高只有堪堪一米六,和温雨菲这样高挑白皙的大美女站在一起,未免有些吃亏。因此,温雨菲仞是他们班无可争议的班花,而祝芳芳则被男生评为最受欢迎的女生。
半年没接触,温雨菲变成熟了许多,追她的人依旧很多,可她却再也没有在人前炫耀,也不像小学时眼高于顶,反而对人都很有礼貌。她也有了自己的闺蜜,杜云蕾,两人学习都很认真,成绩也都不错,都在班里前十名。温雨菲虽然是光芒四射的大美女,可和杜云蕾站在一起,旁人却也不会忽略了杜云蕾。杜云蕾的爸爸是启智中学的老师,妈妈虽没有正式工作,可也开了盈利可观的小卖部,在乡镇中学里,算是家境不错了,因此她穿得比其他人好,气质也比其他人好。她和弟弟杜云峰是双胞胎,俩人都在七(7)班。其实启智中学的老师们,很多都会选择在县城买房,然后让孩子在县城读初中,由爷爷奶奶照料生活。而杜云蕾就曾告诉林杉他们,他们家在县城买了房子,自己和弟弟本来要去实验中学念书的,可是因为没人照料生活,才作罢。杜云蕾语气里并无炫耀之意,可却还是有些自得,毕竟她们家在县城里有房子呢,她是城里人呢。而她爸妈让他们姐弟俩留在启智中学的原因,也部分因为启智中学的小班,不比县城里实验中学的平行班差呢,班里一般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