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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么是爱,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是让林杉长期困惑的另一个问题。关于喜欢,林杉从来心猿意马。高中时她也有喜欢的男生,不过却不是持久青涩的暗恋。她虽喜欢那个男生,可和他却并不熟悉,更虚谈了解了。喜欢他,或许是因为少女情怀总是诗,又或许是因为班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喜欢的人,林杉也未能不从众和免俗,又或许是因为那个男生还算优秀,适合做少女幻想里的王子。可她没因此少和其他男生一起玩,更别谈影响学习了。林杉甚至从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上大学后,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夏习森,主要因为他是传说中的大神。可她除了爱向他打听有关学习的事外,也不再有其他动作了。比起在一起,她更享受默默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都说爱情是有排他性的,是专一的,可她喜欢夏习森的同时,也会因为男生吉他弹得好而心动,虽说这心动来得快去得也快。若说两个人互相喜欢,首先要玩得来,那她和林聪倒是很玩得来。可林聪为什么不喜欢她,却喜欢祝芳芳呢,他既然喜欢祝芳芳,林杉自然是不会起其他心思的。又或许是因为林杉如歌里所唱的,只爱陌生人,因为熟悉的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不过林聪在林杉心里的位置是很重要的,可以和方敏相提并论了。比方她一直觉得,以后和她在一起的人,一定要有足够的默契,就像她和林聪一样。
    绯闻和独处大概是爱情的催化剂,是滋生爱情的肥沃的土壤。八卦总还是风过留痕了,它把痕迹,留到了人心上。比如林杉开始介意自己那拿不出手的步步高手机。她尽量少在沈梦寻在的时候使用手机,用的时候也把手机背面呈现给沈梦寻,因为手机背面设计得比较好看,显得手机比较高端。
    而沈梦寻也可疑地比以前更热情了,以前他虽也真诚,可到底是礼貌的,是有距离的。而现在,他开始给林杉分享他小时侯的事,幼儿园时和别的小朋友抢着玩滑梯,小时候练钢琴、考级,小学时当少先队的大队长,初中时和爸妈一起来北京旅游,许多琐碎而温馨的小时候。
    林杉在相熟的人面前本来伶牙俐齿,可这会却不知该怎么回复沈梦寻。她小时候没有上过幼儿园,没有见过钢琴,她所在的那所村小没有少先队,她小时候连县都没有出过,更别说出去旅游了。沈梦寻所说的小时候,是林杉小时候通过思想品德书上的彩色插图拼凑出的城里人的生活,也是她小时候向往憧憬却未能拥有的幸福。
    沈梦寻也时常说起他的爸爸妈妈,说家里是典型的严父慈母式家庭。小时候练钢琴一练就是几个小时,妈妈有些心疼他,爸爸却对他要求十分严格,少练一天都不行。
    “不过我爸有时候还是很幽默的,他常开玩笑,学钢琴是为了以后好交女朋友。不过我来学校后,倒的确有许多女生因为我钢琴弹得好而喜欢我。”他顿了顿,看向林杉的眼睛,又认真地补充。
    “不过我并不喜欢她们。”他不再说话,却继续认真地望着林杉的眼睛。
    林杉知道他在等她说说自己,可她却实在不知该怎么回复他。爸爸是打工的,妈妈是服务员,家里有弟弟妹妹,妹妹在普高读书。从小在破旧的小学学校上学,五六年级就开始住读,一间房住了几十个学生。学校没有食堂,学生便只能天天蒸饭吃。这样贫穷的家境,这样贫穷的小时候,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并不是不懂得父母的辛苦,也不是不懂得感恩,毕竟自己一个农村女孩能上大学已经比那些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同学幸运多了。她只是太自卑,又太自尊,她只是还没有学会坦然的接受贫穷。给她一点时间吧,她会懂得岁月的恩慈的。
    林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沈梦寻很聪明,也很善解人意,便不再追问,只把手在林杉面前摇了摇。
    “嘿,林大神,别发呆了,快撞到树上了你。”
    林杉回过神了,下意识往后一躲,再定睛一看,眼前是一团空气,哪里有树。再一回头,见沈梦寻正笑得欢。
    闲言少叙,只说回每年这个时候。戏剧社都要办一场晚会,要出节目,还要推陈出新,所以整个社团成员都很忙。林杉参加了一个节目,歌舞版的《枉凝眉》,她是谷老师钦定的主唱,因为谷老师说她声音清澈,情感自然。她每天便免不了练几回声,在泡图书馆的同时,她便时不时出门溜达几圈,一边散步,一边唱歌。枉凝眉的音很高,林杉唱的时候便免不了惹来旁人的目光,可她不理会他们,而是旁若无人,怡然自得。音乐真是好东西啊,总能让她忘掉烦恼,让她忘掉自己是个因贫穷而不敢奢求爱情的农村女孩。音乐的世界里里人人平等。
    “你唱歌真的很好听。”
    林杉回头,是沈梦寻,不知何时他也从图书馆出来了。少年挺立在那里,蓝色运动外套,灰色运动裤,眉眼清澈,正微笑地看着她。
    “你什么时候表演啊,到时候我去给你当亲友团。”
    “下周周六。”
    “我从来不知道你唱歌唱得这么好听。”
    “没办法,天赋嘛。”林杉阴阳怪气地回复他。
    “听说你弹钢琴弹出许多迷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