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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高兴……”
    “我也很高兴,”爱神说着,把衣襟上的鲜花摘下,“您本不是我会眷顾的人,因为您的天性会让您走向孤独,爱情是您所有看重的事物里分量最轻的那一个。我不眷顾您这样的人,因为我无奈地知道我的任何努力都徒劳无功。”她把那朵爱情之花递给帕雷萨,“但现在我看到了一点点希望,在这个时代。我祝愿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我首先祝愿您。”
    帕雷萨捏着那朵玫瑰花。
    “这不是一个眷顾,对吧?”
    “对,”爱神笑着说,“只是一个祝愿。”
    *
    莱尼离开码头,直接去了学校里的实验室。他找到他的导师,发现塔姆林正着迷地看着桌子上的九个水晶瓶,像小孩儿盯着橱窗里的点心。但这水晶瓶里装的东西一点也不像糖浆,它们是暗红色,粘稠,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缓缓旋转着。血,蕴含着强大魔力的血,在自然条件下会很快降解,失去它们的活性,但处理得当用途良多。
    血液蕴含魔力的生物有很多,从他老师的表情,莱尼猜那血可能来自龙或精灵。
    “您来啦,盖沙先生,”他的导师终于注意到他,高兴地朝他招手,“过来看看——你能猜出这是什么吗?”
    莱尼没有任何犹豫,走近了些。然后他看到了水晶瓶上的铭文,发现这些血液比自己预想的要危险。
    “这是真龙之血?”他看向身边少年模样的大法师。
    “我还以为凭您的机灵,能够猜得更准确些呢!”塔姆林故作惊讶地对他说。
    莱尼的心沉了一沉。他没有回答。他希望这是塔姆林又一个逗弄他的语言游戏。这血和他认识的人毫无干系。
    但是大法师拍拍他的肩:“这是赫莫斯先生的血啊!”接着他从那九瓶里拿出一瓶,“这瓶属于你了,莱尼·盖沙先生。出于安全考虑它要被保存在艾尔伯特,但请放心,没有人会盗用它,它的使用权只属于你,你可以拿它做任何事——只要你能把表格填满,你把它喝了我也没意见。”
    莱尼握拳,又松开。
    “为什么?”
    “为什么——不会吧,我以为这对您来说很容易猜到呀?”他叹了口气,“这是谢礼呀。赫莫斯先生现在已经在那艘船上了。”
    “什——”
    “你该不会又要问我什么意思了吧!”塔姆林抱怨般的说,走向旁边的沙发,坐下。“让我们节省点时间,可以吗?盖沙先生,你要为良心问题拒绝接受这瓶血吗?要是您说是,我很欣赏您对朋友的义气,但不得不提醒您,义气除了感动自己没有任何价值——”
    “可是——你对约翰说你的房子不会被它闯入!”
    “是呀!”塔姆林理直气壮地回答他,“它当时就在隔壁房间里——我亲自给他开的门。”
    “可是——我以为——那你为什么——让约翰觉得——让他以为有希望——”
    “盖沙先生,我以为你是赞同这个观点的——当你面对一个过于强大的存在时,任何对抗都只是情趣而已。”他笑了一声,“赫莫斯先生想陪他的小朋友玩一玩,还白送我们几瓶血,何乐而不为呢?”
    莱尼看着沙发上的少年,记起了这人不是真正的少年,不是他的同龄人,是个一百多岁的唯利是图的法师。
    “要是换作是你,”绿眼睛的少年无辜摊手,“你会拒绝吗?”
    会。莱尼想这么回答。
    但是有个声音在心底冷笑:虚伪。
    他想起塔姆林在把他从实验室拉走时,对他的不情不愿露出的嘲笑和轻蔑;想起不久之前和约翰的谈话,你真的会把什么都牺牲只为在魔法的险峰上越攀越高吗?
    会。
    会。会。会。
    “我不会,”莱尼对塔姆林说,“我不会拒绝。”
    大法师笑了。
    “所以,那瓶龙血是你的了。它的冰属性纯度很高。”
    *
    约翰醒过来时第一反应是他做了一个沙雕的梦。虽然他在醒过来的那一刻就把梦的忘了个七七八八,但他还能记得——他梦到自己是帕雷萨。
    他知道自己四舍五入就是帕雷萨,但这和觉得自己是帕雷萨还差着十万八千里。然而在梦里,他觉得自己是帕雷萨,陌生的感情,陌生的思绪,陌生的行为充斥着他,回忆起来感觉糟糕透了。那感觉就像回忆之前被魔药控制住的自己一样,为自己自以为合情合理的想法和行动而感到羞愧不已。
    他躺在那个僵硬狭小的窄床上,看着舷窗外的重重迷雾。那个梦仍旧在变浅,变淡,他现在已经记不清他作为帕雷萨都去干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了。
    他现在就记得他醒来前最后一个片段:
    他躺在湿润的土地上,露水浸透了他的衣服,树叶遮住天空,细细簌簌地摇曳着。他闭上眼睛,心里想象着赫莫斯也躺在他身边。
    约翰嚯地坐起来。他要出去透透气,这里太闷了。
    他往甲板上走时,有个声音叫住他。
    “要是我是您,就不会选择这时候出去。穿越云层虽然挺酷,却会变成落汤鸡。”
    约翰扭头,看到了一个叼着烟斗的精灵,女性,绿头发,尖耳朵。他想了想,收回了迈出去的那只脚。
    “谢谢您的提醒,”他说,“我之前没坐过这种船。”
    接着他觉得有点不对劲——那个精灵看他的眼神,非常不对劲。她眯起眼睛,用一种锋利而危险的眼神审视他,悠悠地吐出一团烟雾,然后对他说:
    “帕雷萨大人?”
    ……他妈的。
    “对不起,”约翰没好气地说,“这是个没意思的玩笑吗?我看起来像是某某某大人吗?”
    “您像极了,”精灵说,声音像揉了沙子,“现在更像了。”
    然后她抽出匕首,向他攻来。
    约翰心头一跳,侧身躲开,毫不犹豫打算直接逃跑。然而这个比赫莫斯看起来还疯的精灵显然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转身又来一踢。约翰拿手臂挡住,不得不开始反击。几个来回后他捉住了精灵的手腕,两人僵持不动。
    “你他妈有病没处发?”他虚张声势。这个精灵有点厉害,他不确定他能全身而退。再说他刚从一头认识帕雷萨的龙那儿跑出来,真的不想再来应付一个认识帕雷萨的精灵了。
    “您的身手进步了,”精灵说,“是这些年独自生活磨砺出来的吗?——哦对了,您是怎么活这么久的,被吸血鬼咬了吗?”
    “你认错人了,女士,”约翰阴沉地说,“我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今年二十出头。”
    精灵莞尔一笑,提膝一击。约翰反应灵活,勉强没让局势反转。他打架大概是受过专业指导,全身肌肉都记得怎样反击和制服敌人——但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