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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需要知道,您愿不愿意。
    不愿意。
    但是,好吧,虽然刚才嘴上一直在怼小法师,其实约翰心里觉得他的话还是挺有说服力的。
    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约翰说。
    可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这头龙,听到他的回答,露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赫莫斯抿起嘴唇,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知道那话不能说,于是努力忍住不说的样子。
    谢谢您。它留下这个莫名其妙的道谢,下楼去了。
    约翰不明所以地关上门,听见小法师对他说:你刚才好敷衍哦。
    这真让约翰火大。
    我已经努力转变态度在讨好他了!麻烦你不要一上来就要求那么高!
    人家很明显是想泡你,你却在和它虚与委蛇。
    ……莱尼,你可不可以,不要,如此的,怂。
    小法师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我真的不懂,你注定要被压趴下,那为什么不在这之前先自己选个舒服的姿势躺下呢?为什么非要等着被推倒呢?
    合着被推倒的不是你是吧。
    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这么选择。
    这就是你为什么会被之前的学校劝退。
    这也是为什么全大陆最好的魔法学校接收了我。
    约翰翻了个白眼。
    一想到未来法师界的中流砥柱会有你这样的家伙,他说,我就觉得距离下一次十年凛冬就又近了些。
    莱尼惊讶地发现他竟然用起了十年凛冬的典故。
    你终于开始看我给你的历史课本了?
    没有。我请盖沙夫人给我讲了讲。约翰露出一副骄傲的神情:我就是不想练阅读你能拿我怎么样?他接着又说道:说起来那头龙真的好蠢,堂堂一个半神被巫师耍了还死了。你确定这里这位赫莫斯叫自己赫莫斯是由于那位寒冰的赫莫斯吗?会不会是为了某个凡人赫莫斯呢?——要是我的话绝对不会想和蠢货扯上关系。
    龙向来崇拜的是力量不是崇拜脑子。虽然它的故事听起来很蠢,可那毕竟是,莱尼抬起头露出些许憧憬,半神啊。死亡后的魔力污染竟然波及全大陆持续十年之久。
    约翰差异地看着他。
    你号称只关注传奇,他说,可你之前看起来可一点都不像对这位半神有多少了解的样子,查了书才想到这个人物。
    我关注的是活着的传奇,小法师一本正经地生命,要不是为了你,我才不会花时间去看考点之外的材料。
    ……我是不是应感动一下意思意思?
    把你的表演力气留着明天去应付那龙吧。小法师说。他合上书,抽出一张纸,低头开始写信。
    聊天活动结束了,约翰觉得无聊。他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他睡的很好,一夜无梦。这证明昨天晚上那个奇奇怪怪的梦只是某种心情和愿望的产物,而不是像故事里常讲的那样,是上辈子的记忆。
    *
    盖沙夫人是位和蔼慈祥富于同情心的女士。约翰觉得她对赫莫斯展现了比一般人更多的同情心和关照,不亚于对待楼上那个被她和她侄子认为是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当赫莫斯提出了他的请求——让约翰当他的向导陪他逛逛这个镇子,他按小时付给他们薪金和补偿时——她欣然答应了,告诉约翰回来时顺便买些笋子。
    约翰只好披上大衣跟赫莫斯走出了小旅馆。
    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真没必要巨细无误列在这里,主要是,我们的主角,约翰·多伊先生全程都心不在焉,好像又在故意挑战龙的耐心一样。自然他并非故意,他出门的时候也想着要好好表演一下什么叫热情好客,他并非不善此道,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面对这头龙,他就有一种抵触情绪,连敷衍都不想敷衍了。
    他觉得很无聊。
    赫莫斯倒是津津有味。他走在街上的表情让约翰想起多丹先生。有一次,他看到艺术家先生安静地站在田埂边,聚精会神的看那里的杂草。约翰觉得赫莫斯看这镇子就像多丹看那些杂草,它们对他来说是那么平凡,渺小,不值一提,他却对这样的事物投以那么大的关注,如果不是在作秀就实在是无聊得快要发疯。约翰很庆幸自己还没无聊到那种地步,需要从草上找有趣。那样子看起来实在是太傻了。
    “我上次来时,这里还没有邮局。”他突然听见赫莫斯在跟他说话回过神,约翰发现他们正经过本地的邮局。那个邮局墙壁斑驳,很有年代感,约翰一直觉得人们应该抽空把它翻修一下。
    “是嘛!”约翰说,“那还真是沧海桑田啊!”
    然后他继续走神。他开始想到,盖沙夫人对海泽尔先生的偏爱某种意义上就是她对多丹的偏爱。她觉得他们都是很可怜的人,是正常社会里格格不入的边缘人,是生性孤独的人——但如果她知道海泽尔先生这副样子是装出来的话会是什么反应呢?如果这位好心的夫人知道她错付了她的母性,海泽尔可不是和多丹一样,海泽尔的疏离是因为它是龙而不是它不擅和别人交往——她会怎么反应呢?她是会轻轻失望一下然后把目光投向那些值得她去关照的人,还是会觉得怒不可遏呢?她受骗了……
    于是时间就基本这样过去了,在赫莫斯偶尔蹦出的几句话里,在约翰干瘪的回应里,在沉默里,过去了。对约翰来说,这些时间过的不算有趣,但也不算难挨,感谢诸神,这龙放任了他的走神。
    他们最后来到了野地里。赫莫斯停下脚步,旷野上突然袭来一阵风,把他的帽子吹跑了。龙抬起手,风停下,帽子落到了不远处齐腰高的杂草里。他没有捡的意思。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散步。”他对约翰说,“你更喜欢打猎,或者阅读。”
    约翰震惊地望着他。
    “我从来没打过猎,更不喜欢阅读。”他对龙说。尤其是阅读,太烦人了,那些生词和长句。
    赫莫斯非常轻柔地笑了一下。他的头发渐渐变白,眼睛染上了金色。
    “这里也没有别人,”他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您不介意我把伪装撤了吧?”
    约翰摇摇头。其实,那什么,坦白来讲,他挺喜欢赫莫斯白头发金眼睛的模样。当然这不是说他对这个龙有什么不一样的想法了。他的想法没变。只不过,这个白发金眸的形象真的很好看,特别好看,好看炸了,好看到如果有个画家愿意把它画下来约翰愿意把所有攒的钱拿出来把那幅画买下。那一刻他甚至想:如果他读过很多诗就好了,这样他就能摘出一组漂亮的词句表述出他看到的景象。
    约翰觉得赫莫斯一定能看出他觉得它很好看。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