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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缓缓走近餐桌的男人,穿着灰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他两鬓斑白,眉目间已有清晰的风霜之色,却有着如鹰般的眼眸,身形挺拔并未被岁月压弯。
明明是不速之客,他却更像是这幢房子的主人,姿态慵懒地在一旁坐下,笑着看向程立:“说说看,你打算做什么。”
程立面色沉静:“我叫程立,请问尊姓大名?”
男人挑眉:“魏启峰。他们都叫我魏叔,你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程立微微颔首,波澜不惊:“幸会。”
“这小子有点意思。”魏启峰笑了笑,看向叶雪,“怎么不跟我介绍下?还得我上门来认识。”
叶雪表情一僵:“抱歉,还没来得及。”
“没事,正好一起吃早餐。”魏启峰摆摆手,“有没有多我一份?哦,我差点忘记了,我还带着一位客人。”
“岁数大了,记性就是不如从前。”他一边感慨,一边朝门口喊:“把客人给我请过来吧。”
说是请,却是两个彪形大汉推着一个头戴布罩的人走了过来。
魏启峰起身,亲自上前替人解开头罩,动作轻柔得像在揭开什么珍贵的收藏。
当他的身形移开,那位“客人”的面目暴露在众人视野里时,叶雪顿时怔住,又立即看向程立,却见他仍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只是眉间微微一蹙。
只听他淡然出声:“魏叔把她带来是什么意思?”
“请沈记者过来采采风。”魏启峰浅笑开口,目光如炬地看着他,“本来还可以早点,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好在沈记者在机场喝了一杯咖啡加海乐神,一路相当配合。”
低着头的沈寻咬紧了唇,感觉到一丝血腥味漫进了口腔。
海乐神,也就是三唑仑,可以混在酒精或各种饮料里,口服后使人迅速昏迷。
是她大意了,可令她难过的不是懊恼,而是她此时根本没有勇气抬头面对眼前的人。几乎从刚才她听到他声音的那刻起,她就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叫沈寻对吧?”魏启峰伸出食指,抬起她的下颚,语气亲切得仿佛一位满怀关爱的长辈,“见到你喜欢的人,怎么不打声招呼呢?”
被迫抬起头的沈寻,在触到程立目光的那一霎,脑中一片空白。几乎是同时,热意就涌上眼眶,她死死咬唇,将泪水逼了回去。
多么滑稽的情境。他和另一个女人穿着家居服,有说有笑,温馨地吃着早餐,而她是一副连日颠簸、未曾梳洗的狼狈相。程先生怕是昨夜暖玉温香,休息得太好,看上去精神焕发,气色极佳。她应该怎么做?笑着对他说一句“恭喜你终于得偿所愿,寻回心心念念记挂的佳人,祝你从此儿孙满堂,一生幸福”?
“您说笑了。我和他不过是逢场作戏,早已分手。我知道他的选择,也尊重他的选择。”她静静开口,语气清冷,“难道您这把年纪还沉迷言情剧,期待一场死缠烂打的戏码?”
“这么说,是我多事了?怎么办?”魏启峰也不动气,看向程立,“不如给她一针,让她自生自灭?”
沈寻脸色一白。
程立神色镇静:“魏叔,她留在这里,对我来说是个麻烦,对你来说也是。你应该查过她的背景。”
说出这一句,他甚至未多看沈寻一眼,仿佛对于这个麻烦,实在头疼至极。
“那你想个法子处理。”魏启峰盯着他一笑,笑意却未及眼底,“小子,你是警察,你说,我凭什么信你?就算你脱掉了那层皮,你也要让我看看你的心到底是什么样。”
他站起身,拍了拍程立的肩,看向叶雪:“我走了,改天你们去我那儿吃饭,嗯?”
言罢,他挥挥手笑着离开,像一位再慈爱、宽厚不过的长辈。
叶雪早已没了胃口,拿起手中的电话:“廖生,把人带走。”
程立却径自用餐,似乎盘中的点心堪比米其林三星水准,引他一心一意地认真享受。
直到半分钟后他才接收到叶雪带着探究与不快的目光,却只是淡淡出声:“我会处理。”
该怎么处理?
程立推开房门,望着蜷在床畔的小小身影,一步步走近。
他居高临下,俯视她缓缓抬起的容颜。彼此目光交会,仿佛一场无声的拉锯战。
“程立,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在演戏?”沉默许久后,终于是她缴械投降。
她可以配合啊,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她想起那次在翡翠酒吧,他忽然牵住她的手,明明还不熟,但那指间的灼热温度,仿佛她是他的掌上明珠。
他蹲下来看着她,看她一张雪白的小脸,虽然发丝凌乱,略显憔悴,但仍是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样一个人,不应该来到这里。
她的命运,是顺利念完书,有一份喜欢并擅长的工作,同事友爱,上司器重。嫁给一个温柔优秀的男人,每天替他选衬衫、西服,踮起脚给他系领带,一起吃早餐,等到下班出门时,他已经开车等在路边。如此安稳一生,无忧无虑。
沈寻与他对视,猜不透那双深沉的黑眸里上演着什么故事。
终于,他低头轻轻一笑,那笑里是嘲讽,却不知嘲弄着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