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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止他一人,所有人、甚至是水鬼,身上腐朽畸变的部分都在迅速复原。大殿之外的槐树枝叶葳蕤,红花漫天,海德拉九条硕大的头颅也渐渐缩回天空的大海深处。
    克苏鲁的雕像蹲在原处,像是不曾挪动过。松明子和柒曜真人的内伤也全都愈合了。
    松明子低声道,“小六子……”
    他的话还没说完,忽然发现自己眼前的景色变了。
    他不再位于穷极岛那诡异的神殿中,而是站在柔软的白色沙滩上,海潮一阵阵涌上他的双脚。
    他转过头,看到柒曜真人背着剑站在他的旁边,神情也有些恍惚。
    两人面面相觑,同时皱了皱眉。
    “我们怎么在这儿?”松眀子环顾四周问道。
    柒曜真人摇摇头,“我只记得我们要出海去找穷极岛。”
    “是啊,这儿是哪?我怎么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来的?”
    柒曜真人思忖着,一丝了然出现在面上。
    “梦骷国师……当年也是如此。”柒曜真人呢喃着,看向自己的师弟,“我想……我们大概已经找到过了。”
    ……………………………………………………
    所有人都消失了。
    松明子、柒曜、重五、天辜人、水鬼……
    就连槐树也不见了。
    空旷的大殿中,只剩下祝鹤澜,望着那即近在迟尺又触不可及的明丽身影。
    他想说些什么,但是他的喉咙干涩,什么话也说不出。
    他还能叫他六儿吗?
    恐惧充斥着他的肺腑,几乎要将他窒息。
    忽然间,千万条柔软绚丽的触手缓缓回拢,如一道茧囊将他和书环在中间。那耀眼的身影渐渐接近、接近……终于光芒褪去,现出了他熟悉的面容。
    重六看上去没有变,又似乎有些不同。
    他变得……完美。
    不仅仅是视觉上的完美,而是一种从本源上散发出的广阔和圆满。但同时,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又依稀是从前的样子。
    重六站在他面前,嘴唇边抿着至柔的微笑。他抬起手,轻柔地触摸着祝鹤澜的面颊。
    “东家,你不会因为我是一本书,就不要我了吧?”
    下一瞬,祝鹤澜将他的重六紧紧拥入怀里。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那依旧无比熟悉的身体,如抓住救命的浮木。
    “别走。”祝鹤澜从胸口发出炙热嘶哑的请求,“留下来。”
    “嗯,我不走。以后都不会走。你去哪,我就跟你去哪。”重六将头靠在祝鹤澜的肩膀上,平静而舒缓地闭上眼睛,嘴唇上翘,复又加了一句:“但是,三媒六聘是不能免的。”
    祝鹤澜笑起来,但同时也流出眼泪。他直起身体,双手捧住重六的脸,两双眼睛的对视,仿佛都能在对方的眼眸里看到永恒。
    他吻上重六的唇,宛如刻印上一生的凭证。
    第138章 尾声
    又是一年金秋。黄澄澄的叶子从树梢上飘下,被秋风带着蝴蝶一般轻盈飞舞,一路跟着哼着小曲挑着两筐新鲜蔬菜的庄稼汉来到槐安客栈的大门前。
    这几日青冥派要举行盛大的感天仪式,由新任国师柒曜真人亲自主持。每天从中原各地甚至是海外赶来只为听国师讲道的民众在天梁城外排起长队,城里客店酒楼处处爆满。就连槐安客栈这样被挤在一众光鲜亮丽的大酒楼中间毫不起眼的小字号也几乎没有空房了。
    庄稼汉刚到门口,就看见一名弱冠年纪的小跑堂殷勤地在门口招呼客人。见到他立马迎上来,“客官您早啊!您几位?”
    庄稼汉意外地看着眼生的面孔,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不在?”
    “您是找我们的大掌柜还是二掌柜啊?大掌柜这个点大概还没起来,我们二掌柜就在柜台后头呢。”
    庄稼汉顺着小跑堂手指的方向看去,便见柜台后立着一名正在核对账目的青年。他眉目清澈俊秀,眼睛里烨烨若有流火,一席花青色交领长袍,长发披散在肩头,只取两鬓以上的发束成髻,架着一根碧玉簪。他提笔写字,动作悠然文雅,但与客人说话时又笑容满面,令人如沐春风。
    庄稼汉眨眨眼睛,差点没认出来。
    这是……那名叫管重六的跑堂?
    三年未见,已经是二掌柜了?
    重六一转头见到了他,眼睛睁大,惊呼道,“哎呀,这不是丁大哥吗!好久不见!”
    庄稼汉丁不穷笑出一口爽朗的白牙,脸上被日头晒出的皱纹都透着敦实亲切,“小哥,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重六忙放下笔,从柜台后迎出来,“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家里都还好吗?”
    “可好了。这三年来年年都是大丰收,不仅仅是我们,周围乡里收成都好了。这不,自家院子里长出来的菜,都是些粗陋东西,带来给你们尝尝鲜。”
    “丁大哥你可太客气了!”
    “可别这么说,要是不是你们,我们一家早就饿死了。”丁不穷说着,凑近了低声道,“请祝老板放心,我一直严格按着他说的用那双筷子,一天都不敢停。”
    重六笑道,“我一定转达。赶紧坐下喝口茶吧!”
    “不坐了不坐了,我还得去找北街那边的苏媒婆,她给我儿子说了门亲事,我还得去问问情况。”丁不穷把菜放下,好说歹说喝了口水,便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重六一看,果真都是些新鲜的还带着泥土的白菜萝卜茄子,稀奇的是还有几颗鲜红欲滴的柿子,浮着一层白晶晶的霜,甚为可爱。他伸手拿了一颗,招呼小舜过来,“来,小舜,一会儿让春子和你一起把菜都抬到地窖里去。”
    当年那羞怯乖巧的少年这两年个子窜的飞快,已经超过了重六,且宽肩窄腰颇为俊俏,每次出门跟着重六买酒谈生意的时候,都引得路上的小娘子频频偷看,若是再对上一个眼神,恐怕对方就要羞红了脸跑开了。
    祝鹤澜时常感叹,“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咱们小舜就要娶媳妇了。”
    靠在他肩膀上的重六便笑道,“那咱们可得给他把聘礼置办的足足的,最起码得比朱帆楼掌柜的儿子体面。”
    “行,咱们让青冥派掌教当今国师亲自主持拜天地,连皇帝家都没这待遇。”
    “哈哈哈,那你可少不得得送至少十坛陈年女儿红给松明子,让他去吹枕边风。”
    “说起枕边风……”祝鹤澜转过头来,在他的耳边轻轻吹了一下,笑容妖冶中透着点邪气,“既然咱们都睡不着,不如……”
    重六赶紧打住思绪,拿着那颗冰凉凉的柿子往后院走。他特意让自己的体温降低,免得把柿子焐热了。
    院子里的槐树比三年前更加葳蕤茂盛,被秋风吹黄的叶子仿佛是金箔剪裁出来的,似一顶巨伞,在小楼上投下婆娑错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