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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背着你不是刚刚好?”
    “……两个大男人,背什么背?”楚丹枫第一次后悔当初为什么非要装逼选扇子作为本命法宝了,他虽然也可以随便找一把弟子剑御剑,但总归没有本命武器来得快,决计跟不上玄水的速度。
    最后,两人各退一步,楚丹枫站在前方,由花庭轩在后边抱着,两人才御剑而飞。
    然后楚丹枫就后悔了。
    这个姿势,好像更方便六师弟上下其手。
    玄水暴涨数倍,于流云之上,轻而疾地掠过山川大河,楚丹枫也渐渐放弃了抵抗,任由花庭轩抱着腰,将下巴枕在自己肩膀上,不老实地向他耳朵吹气,“丹枫,你现在是师尊许给我的了,以后不能反悔了。”
    “……”楚丹枫被他吹得耳根发烫,“什么叫许给你?我才是师兄!”
    花庭轩从善如流:“对对对,是把我许配给你,那小师兄就更不能负心,宠我爱我关心我,心里眼里只有我。”
    ……这娇撒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楚丹枫面无表情地想:……算了吧,什么许配不许配的,你掏出来比我都大。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愈发觉得自家师弟似乎没自己想象的单纯,“小绵羊”的外皮有些摇摇欲坠,偶尔会露出大尾巴。
    就,总感觉自己被套路了,而且被套得不知不觉,还被套得很牢。
    花庭轩见好就收,很懂得分寸,连豆腐也吃得恰到好处,他一直察言观色,在小师兄即将恼羞成怒时,总能及时收手。
    俩人一路“打情骂俏”,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便抵达了目的地——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带”。
    这里处于人、魔、妖三界之间,据说鱼龙混杂,民风彪悍。
    入目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黄沙,风沙漫天,土地贫瘠,随处可见残缺不全的枯骨、衣衫褴褛的乞儿。
    这些乞儿有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不怎么像人。
    有的头顶生角,有的皮肤如鳞片,有的头大如斗、身子细小……
    楚丹枫:“这是妖吗?”他还记得在妖市看到的那些奇形怪状、不爱穿衣服的大妖,也有长角、长尾巴的,但妖界的妖族似乎普遍比这里的要好看一些。
    “不,”花庭轩却笃定道,“这些是魔族混血,你瞧,有角和鳞片的,应该是魔族与妖族的孩子,身体畸形的,应该是魔族与人族的孩子。”
    楚丹枫奇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小时候在附近的村落里住过一段时间,偶尔了解过一些,”花庭轩语气平静,好像在说道听途说的、事不关己的逸闻,“魔族最重血统,也是因为通婚容易生出畸形。你瞧,果然都是畸形,弱小、丑陋,生出来就被丢弃了,杂种都不配活着……”
    楚丹枫听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儿,难怪嵇魈那个亲舅舅,从一开始就反对嵇红菱与黎敬在一起,且后来也对花庭轩不闻不问呢,原来这样的歧视在魔族心里根深蒂固。
    楚丹枫:“可是,也会有健康的孩子。”就比如你,你不但健康强壮,活了下来,如今还成了双极宗年轻一代弟子的翘楚。
    花庭轩摇摇头:“就算有些看起来健康的孩子,也因为血脉不纯,被族人厌恶。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有的选,那些‘杂种’,应该不希望被生出来的。”
    楚丹枫不由得又想起了当年自己深入花庭轩识海,“看”到的记忆碎片,小小的孩子不过四五岁,在清苦的荒村里,守着母亲的尸体,躲在漏风漏雨的破茅草屋里,还要被村里的顽童追打。
    他们一边朝他丢石子,一边喊“怪物”、“杂种”。
    小小的花庭轩,早在四五岁的时候,便明白了“杂种”的意思,并不是‘偶尔了解到’的。
    楚丹枫忍不住又一阵心疼。
    轩儿的母亲当年执意生下他,却没有能力保护他,刚出了魔界不久,就遇上斩妖除魔的道士,不得已退回“三不管地带”的一片村庄,没多久就撒手人寰,而庭轩的生父又是那样的负心汉,他心里应该有多怨恨?怨恨到“不希望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好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花庭轩却望着荒凉贫瘠的黄土路、以及路上那些怯弱、狡黠,又顽强的小“杂种”们,奇异地升起些别样的心满意足来。
    在心里想:其实生到这世上也没什么不好,吃过那么多苦也不算什么,因为,如今他已经苦尽甘来了——小师兄不是就站在他身边吗?
    有小师兄疼他,过去那些苦难便都微不足道了。
    而楚丹枫也像是心有灵犀,主动握住花庭轩的手,只是憋了半日,也不知该如何安慰——他不能说“我早就知道你的身世”,所以也无从安慰。
    于是最后只憋出一句:“有师兄在,别怕,小师兄疼你。”
    楚丹枫不知道,这句听起来苍白无比的废话,却是花庭轩如今最想听的。
    花庭轩心中一暖,回握住楚丹枫的手时,已没了刚刚那股自暴自弃的丧,又变回了那个有点浪的少年,贴着楚丹枫的耳朵道:“小师兄不要总是嘴上说说,今晚真的疼疼轩儿吧。”
    “……”
    在楚丹枫恼羞成怒之前,花庭轩飞速重拾了正经,“如果我没记错,前边不远处有个村子,今晚可以去那里歇脚。”
    第89章
    花庭轩路线走得轻车熟路, 倒像是对这里很熟悉,根本不需要堪舆图。
    为了隐瞒身份,两人都入乡随俗地改了打扮, 并且收起了招摇的玄水剑,改为步行,看起来就像两个风尘仆仆的、修为低微的散修。
    步行虽然累, 却更利于打探消息, 路上果然有了新收获——这里除了沿路乞讨的混血小魔族之外, 也如孟沧雨叮嘱的一样,还有不少僵尸。
    这些僵尸大多行动迟缓, 并不招惹活人, 只幽灵一般沿路慢悠悠地晃,却把楚丹枫吓得不行——无他, 它们的尊容太简约了,都没有皮。
    破衣烂衫里露出的四肢没有皮还罢了,脸上没有皮,就只剩下一张张枯槁的筋肉, 根本没有五官啊啊啊啊!!!!!!!!
    跟他们比起来, 电视里那些穿清朝官服, 抹着煞白.粉底和红脸蛋的“林正英版僵尸”, 都称得上眉清目秀, 端庄英俊了!
    入目皆是这样的“无脸怪”, 可吓坏了长在红旗下, 生在春风里的大好青年楚丹枫。
    楚丹枫被吓得一把攥紧身边人的手, 反倒惹得花庭轩不舍得快走了,他借机将人半搂在怀里,“不怕, 有我呢。”
    “谁谁谁谁怕怕怕了了了!”
    花庭轩被自家小师兄的嘴硬模样可爱到,忍住把他揉进怀里的冲动,哄:“是我害怕,跟你抱在一起,轩儿才敢继续走。”
    “嗯……”楚丹枫怂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