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阿谣从榻上下地的时候,两个人之间又委实尴尬了一回。因为裴承翊之前那句“身子可好些了?”完全是句不带任何感情的客套话,他甚至根本没有担心过她的身体有没有好起来。
如果真的担心,就不会在她前一日膝上刚刚受过伤正在休养的时候,就让她陪同他出门;如果真的担心,就不会在阿谣下榻的时候完全没想起来她那些伤的事,连一个搀扶的动作也没有。
不过好在阿谣无心计较这些小事,硬是不用他扶,自己一瘸一拐地上了车撵。
从城中央到城西的怀郡王府,四匹马拉着的车驾缓缓行驶,一路上摇摇晃晃,晃得人头都有些发晕。
马车停在怀郡王府的大门前,门口守着的除了两只凶巴巴的石狮子,还有个年纪不大吊儿郎当,一副贵公子打扮的年轻男子,瞧着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还未及冠。
裴承翊和阿谣还没下马车,就听见车外有人喊着:
“可是三哥来了?”
待到裴承翊从马车上下来,稳稳站在地上的时候,裴承允也就是裴小八已然上了前来,恭敬又不失兴奋地说:
“三哥,来晚了可要自罚三杯。”
“嗯,”
闻言,男人颔首,丝毫未曾推拒,
“进去便罚。”
或许是因为宫中对太子爷自幼实行的严厉的储君教育,导致裴承翊不过是长了小八一两岁,整个人瞧着却是沉稳持重,一副胸有城府的模样。
他说完这句话,便不再看裴小八,转头看向身后的马车。那马车中的女娇娥也已经走到车厢外,此时站在车子外沿,裴承翊伸过手去,示意她扶着他。
可是阿谣几乎想也没想就下意识躲开,预备自己从车上跳下来。
此处不比东宫门口闲杂人等不叫前去,这里是闹市区,路过的人形形色色,大约是见他们个个一副天潢贵胄的打扮,俱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样多的人瞧见阿谣没去扶着裴承翊的手,也许路人们并不在意,可车前的男人却在意的很。他干脆长臂一伸,不费什么力气就将她从马车上抱了下来。抱的时候,还用他的手钳住她的手,完完全全将她控制住。
阿谣比谁都更清楚太子爷的掌控欲有多强。
……
这边阿谣刚刚被抱下车,落了地。原本上前来想抱怨裴承翊“出来喝酒还自带美娇娘实在不够意思”的裴小八在看见阿谣的那一刻,禁不住愣了一愣。
一时间被阿谣惊艳得话都说不出来。
莫说他,就是见惯了环肥燕瘦各色美人的太子爷,头一回见到阿谣的时候,也是着实被她惊艳到。
只是,他不太喜欢裴小八这样看着林谣的目光。
不多时,男人轻咳一声,伸手搭在阿谣肩上,又是加了点力气将人往怀中带了一带,口中说话时确实漫不经心:
“咳,这是孤的爱妾。”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事情耽误了,所以更新晚了,明天我会尽量早一点的qaq
第10章
“七弟,我说你这个没出息的,怎么这宴席还没开始你就自己先喝上了?”
“这都在五哥府上,自家兄弟拘谨什么,该喝就喝嘛。”
那被叫做“七弟”的华裳男子说完这句,又拿起酒壶满上一杯,一饮而尽,然后才又道,
“今日这酒不错!不错!不过怎么还不开席?这人都到齐了,往日这时不是早开席了?”
“我看你啊是喝糊涂了,忘了今日下朝时,太子说过也要一同来的事了?”
“太子……?”
裴小七这才想起这茬儿,一瞬间醒了酒,“啪嗒”一声,他手中的酒杯落在案上,他愣了片刻,很快,便规规矩矩地把自己面前案上的酒食收拾回未动过的原样。
刚刚一直在同裴小七说话的桓王裴承衍无奈地瞥他一眼,叹道:
“你看你。”
亏得裴小七刚刚将他面前的酒食都给收拾好了,就在他刚刚收拾完的下一瞬,门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众人抬眼往门口看去,便见太子爷当先一人,走了进来。
他器宇轩昂,周身凛凛华贵之气,从容淡定,不怒自威,教人不敢多看。
皇家这几个兄弟年纪都还不大,身上没有什么要职,平日里常常聚在一起宴饮也是有的。不过每每众人一起,便分外喧闹,热闹非凡。
这一回,却是全然不同,自打桓王说出“太子要来”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开始正襟危坐,谨慎地像是现下正在金銮殿上等着上朝似的。
不过,这大约也是因为他们兄弟之中,太子和皇帝是最相像的,不苟言笑,雷利风行,天生的上位者姿态。
也正是因为自打裴承翊出生起,就是板上钉钉的储君,其他兄弟们几乎没有任何可竞争的机会,所以才使得他们这些皇家子弟关系还算融洽。
众人不约而同一起站起身来,躬身给裴承翊行礼:
“恭迎太子。”
似乎是觉察到气氛因为他这么一进来变得有些冷,裴承翊难得地微一勾唇,冲着在座的人礼节性地笑笑,然后抬抬手,说道:
“今日就和你们往日一样,不必拘束。”
“还有,”
他说完,又觉得不够,遂补上一句,
“都叫三哥吧。”
他说话的功夫,后面跟着进来的裴小八和阿谣也已经踏进了门槛。
此时,就像方才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裴承翊身上一样,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阿谣的身上。
这倒不是因为身份,大约是他们两个都是顶顶好看的人,叫人瞧见就忍不住想多看几眼的那一种。
此时,众人的目光落到阿谣脸上,瞧见那双眼梢微勾的杏眼,便觉得格外的惹人垂怜。
众人这般眼神自然全落入裴承翊眼中,他今日还是头一回带着阿谣出门来,平日东宫中没有旁的男人,他自然不会见到有人为她的容貌倾倒,今日看了众人这般表现,他才回想起来,阿谣一直是这么美的。
从他头一回见到她那时起。
裴承翊第一次见到阿谣那时是在广云楼。
广云楼是洛阳城中顶顶有名的一家舞坊,常日里都有京中达官显贵聚于此处。
广云楼中的舞女都是那里的老板娘林妈妈一手□□出来的,不仅舞跳的好,她们还说文习字,别有雅趣。
裴承翊只去过广云楼一回。皇家规矩森严,太子爷的言行举止都在师傅的教导之中,逛花楼的事情自然是有辱名声。是以他唯一去过的那回还是镇北王世子进京,一定要拉着他胡吃海喝,裴承翊推拒不得,这才去了。
然而,他也是去了才知道,这广云楼说是舞坊,其实去过几次的人都知道里面的门道,知道这里明为舞坊,实为青楼。只不过广云楼没有明目张胆做皮肉生意,全都是些雅妓。
初见阿谣,是她第一回被林妈妈逼着去侍奉客人的时候。
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那双眼睛,先是觉得很熟悉,不过很快这种熟悉的感觉就被另一种感觉取代,因为那双眼睛太晶亮清澈了,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鬼使神差溺在那水泽中了。
裴承翊起初并没太过在意,可是后来,她拒不接客,被林妈妈拿着藤条打得身上红痕累累。小姑娘不知道是怎么到的门口,那时她紧紧攥着他的袖口,泪眼婆娑,连声哀求:“救救我,求求您,救救我吧……”
声音听起来羸羸弱弱,好像下一瞬就要没了气儿似的。
那一刻,从来冷心冷情的太子爷,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二话没说,就替她赎身,领着人回了东宫。
她算半个青楼女子,出身不好。
为着这事,他还被皇后重重责罚了一通。
……
心思渐渐回笼,记忆中娇俏白皙的小姑娘与身侧的人缓缓重合,裴承翊伸出手,很自然地揉揉她软软的发丝,说道:
“过来。”
似乎是在委婉的宣告,她是他的。
私有物。
只能是他的。
阿谣紧跟着裴承翊,在他的身侧落了座。在席这众人,皆是锦衣贵冠,想来都是皇亲贵胄,而这偌大的宴厅里,她就只认识裴承翊一个人,也只能跟着他。
这让她突然想起了初见那日在广云楼门口,孤独无助的她抓住裴承翊袖口的那一刻。
那时她觉得他就是汪洋大海中唯一的一处孤岛,而她是飘零的浮萍,飘摇半生,才在他这里得到了求救的机会。
阿谣不知道就在刚刚,裴承翊也和她不约而同地想起了那段往事。她只知道,原来他们两个的孽缘,从她第一次看他的那一眼,从她抓住他衣袖的那一刻,就注定了。
她面上没有什么神情,正是怔怔出神,百无聊赖之时,门口却又传来了脚步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门口的人还没迈进门槛,就笑着说:
“各位殿下都在,看来是宜然来得巧了。”
秦宜然?她也来了。
大燕自来民风开化,闺秀们赴酒宴也是常有的事儿,更何况秦宜然母家与皇后甚为亲近,从小就常常在宫中,跟这些皇子们熟得很。她来了本不值得惊讶,值得惊讶的是,在场那么多人,秦宜然一露面就精准地将眼神落到阿谣脸上。
她的眼神看似缓和友好,可是这一眼,叫阿谣一下子就觉出一种轻蔑,还有不屑。
阿谣不欲与秦宜然有什么交流,是以,当下便转过脸,看着面前的小案。为着压住心中的情绪,她一把端起小案上摆着的杯子,准备喝一口水。
“咳咳……咳咳,咳……”
听到阿谣的咳声,裴承翊偏过头来问:
“怎么了?”
阿谣捂着唇,白皙的小脸因为这一阵干咳红了起来,她看着手中的杯子,喃喃着:
“妾、妾身……”
身边的那人瞬间了然,他端了茶碗搁在她面前,颇有些无奈地指了指她刚刚喝的东西:
“越发傻了,这是酒。”
还喝得那么猛。
大约是思及此,从来不会照顾人的太子爷还十分好心地一下下替她拍着背。
让阿谣恍惚之中好像一下子回到了昨夜做的梦中。
她有点儿贪心,贪心的希望这样的时候再长一些,只要一些就够了。
很少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