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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学校的那条路上有一排梧桐树,每天清晨会有一群麻雀在树与电线杆之间来回,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吵人清闲。
那天也一样,当宁星泽路过时先是一阵鸟鸣,麻雀成群结队的煽动着翅膀飞到地面上,然后就听见一道清悦动听的女声,小姑娘碎碎念道:“我都十三天没来喂你们了,你们有虫子吃吗?不会饿了十三天吧……不是我不想来,是雨太大了……”
声音随风入耳,宁星泽停顿了脚步,朝树下看了过去,透过重重树影,少女穿着校服蹲在路边上,黑黑直直的长发柔顺地挽于耳后,头顶有个很可爱的发旋,发卡上的小珍珠坠到额头上,她低垂着眉眼,素净白皙的一张脸,清纯动人。
麻雀争先恐后的啄着她手掌心,可能是被啄痒了,她缩了下手,却笑得更灿烂,阳光穿过树叶落于她发梢,春日里的艳阳,把一切都镀成了金黄色。
宁星泽见过喂猫喂狗,头回见人喂麻雀,但这也不算多么稀奇,可他在那一刻,就是舍不得移开目光,舍不得去遏制悸动。
他认得她的校服,隔壁学校上课比他们早,下课同样,这座城市他生活了十几年,在崇德读了两年的书,却一次也没有见过她,如果不是因为他提前了一个小时出门,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见她。
树干挡住了他的身形,他站在树后,见她喂完鸟食不急不慢地拉好书包向前走,像个变态一样,他不自觉地跟随她的步伐,视线紧跟着她,直到岔路口停下一辆自行车,双马尾女孩从自行车后座跳下来,挽住她的手臂,他听见那个女孩叫她晴晴。
连下十三天阴雨的云市,真的放晴了。
从那之后宁星泽习惯性提前出门,但不是每天都能碰到她,一周能有个三次左右,偶尔她身边会出现两个跟她关系亲密的女生,一个鼻尖有痣,另一个扎着双马尾,身边总会跟个男生。
次数多了宁星泽发现她的发饰经常会变,她似乎每天都过的很开心,蹦蹦跳跳的走在路上,每个动作和表情都过分鲜活,过分灵动,过分有感染力。
是他从来缺少,不曾有过的东西。
人对自己没有的东西总会多加关注。
宁星泽很清楚自己这样的行径有多不妥,可他忍不住在每个空暇的时间里,回忆她每个不经意可爱的小举动。
抱着碰运气的心态,他在一系列社交软件上尝试搜索晴晴这两个字,很快就找到了符合条件的人。
云市的定位,校门前的大树,电线杆上的麻雀,都证明了是她。
他用小号悄悄关注,她除了记录生活外发的最多的动态就是一个叫做莫浔的男明星,主神大人长主神大人短。
心底的酸气咕嘟嘟的冒,越冒越酸,一时气急,宁星泽直接关了页面。
但没过多久又重新打开,继续一条条的翻阅,尽量略过那些招人烦的男明星,他大概有病,不管心里怎样,仍然想了解她。
宁星泽没想过会在墨湖山野练营遇到她。
他在上山的途中从她同队人口中得知她掉队了,他根本不是也和队友走散了,他是专门离队去找她的,她不知道。
意料之中,她没有哭,而是研究着叶子奇特的形状,慢慢地走上山,如他所想的一样,她天生是个乐观派。
他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被划伤,可她给了他创可贴,粉色的,像是她会用的东西。
天一黑他发现她怕黑,她什么也没说,步步紧跟着他,乖乖的哆嗦。
他把衣角给了她,如果不是担心吓到她,他其实更想牵着她的手。
擅自离队是刻意为之,被罚守夜则是正中下怀。
他闭着眼装睡是想看她会有什么举动,但是没料到她会那么快睡着,警惕心太差了,他跟踪了她那么多次,她却连一次也没发现过,小傻瓜。
她还是不知道,在她睡着后他在月光下偷偷看了她大半夜,外套和背包是他放在那的,她可以睡的舒服点,她睡觉喜欢微张小嘴,露着一小节贝齿,缩着身子的时候下巴会更圆些,憨憨的老实又可爱,想亲,想揉揉头。
他忍住了。
下了墨湖山他记住了她的名字,江暮晴。
他还是会每天很早出门,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试炼幸运,遇到她的概率很小,但总好过没有。
她可能根本不会记得有个叫做宁星泽的人。
再次正面相见是在商场,他很早就注意到她了,她在挑发卡,穿了条鲜红的裙子,热烈招摇,不像她五官那么纯净,但又出奇的合适她的性格,裙摆刚到她膝盖,雪色的肌肤在红裙中迷人眼,双腿长且细,但不会过度瘦弱,而比例极度优美,多一分少一寸都不会美成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