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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是你这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貌似,又破字数了呢
    ☆、LINQICHEN
    林祺琛的爷爷定居在西恩戈富斯,古巴的一座小城。
    据说是林祺琛的奶奶生前最喜欢的城市。
    林祺琛的爷爷年轻时候很厉害,他白手起家,却在群英荟萃的南城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成为行业中的翘楚,再加上他桀骜不驯又英俊非凡,一时迷了许多名媛的眼。
    可他一个都看不上。
    直到在一场宴会中遇到一位留学归来的大小姐。
    柔弱文静,举止端庄,轻言细语,温和有礼,和他截然不同,却令他惊鸿一瞥难相忘。
    然而这位大小姐家境显赫,并不愿意与他联姻,即便大小姐对他似有几分情谊。
    他一向对女人不感兴趣,从不沾花惹草,摸不准她的心思,但他从未放弃过。
    最后大小姐抵不住他的攻势,无奈向他坦白,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她不想在融入一个人的生活后又毫无预兆地离开,留下一地破碎。
    他当时没有任何犹豫地说:“如果只是因为这个,你答应我,嫁给我。”
    也许是他的执着与深情打动了她,让她终于有勇气去尝试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她答应了他。
    婚后,他对她极好。那么冷硬的一个人,却将她捧在手心里宠着,无微不至地照顾着。
    他们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很多年,远远超过她曾经被预言的生命的长度,可因为她的身体,他们没有孩子。
    后来她嫌家里冷清,缺少孩子的声音,一向不喜欢孩子的他便纵着她领养了一个男孩。
    是她一位故友的孩子,因家中变动成为了孤儿。
    她悉心照料着这个孩子,教他道理,养他品德,却始终没能使他转变天性。
    在他们婚姻的第二十五个年头,她走了。
    他至此隐退,将公司交给优秀的后辈,让二十岁的少年独自在商场上磨砺成长,展露锋芒。
    可那少年,终究和他性子不像,在锋芒初显之时,便一心想借联姻稳固壮大,视感情于无物。
    他没有阻挠,只不再过问。
    他的她走了,他本想和她一起走,可她不让,他便独自活着,其他的,他无心管。
    直到车祸的发生。
    彼时他已在米国四年,因她最后那段时间在这个国家度过。
    国内的事他许久不闻,但依旧很快收到了消息。
    只是单纯的车祸而已。
    他回了国,四年来第一次。
    当初那个开朗可爱的小男孩已变得沉默清冷许多,性子却和他当年有几分像,所以他处理完所有事情后将那孩子一并带到了米国。
    许是年纪大了,他的性格也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偶尔也会和那孩子聊几句,性子都冷的人一大一小倒是相处地十分融洽。
    在林老爷子的栽培和自己的努力下,林祺琛羽翼渐丰。
    十八岁那年,林老爷子放他一人闯荡,自己从此定居西恩戈富斯,住在他曾经因她喜爱而建造的那栋房子里,等着与她相逢的那一日。
    ***
    陶窈窈初初听闻这个故事很是唏嘘,没想到外界传闻里那般冷酷无情的林老爷子却是那般深情不移。
    可是,好遗憾哦。
    他们原本那般相爱,却因终究不能相伴到老。
    陶窈窈靠在身旁的林祺琛身上:“阿琛,我会努力一直陪着你的。”
    林祺琛揉揉她的头发,说:“好。”
    陶窈窈抱住他的胳膊:“你也要一直陪着我哦,离别太痛了,我承受不住的。”
    林祺琛握住她的手,语气更柔和:“好。”
    “我就知道阿琛最好了”,陶窈窈在他胳膊上蹭了蹭,想到什么,有些莫名的激动和向往,“为了奖励你,我以后要生两个宝宝,我们三个一起陪着你。”
    没有察觉到他神色的变化,这个从未提起过的话题让她的些许低落一扫而光,喜滋滋地和他说着:“我这个人吧,没什么大志向,每天吃饱喝足睡好就很满足了,但是我很向往做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好妈妈的。”
    “我舍友们都说不想结婚不想生宝宝,怕遇到负心汉,怕遭受生孩子那样极致的疼痛,但我就不怕,反而一直很期待”,陶窈窈两只手玩他的手指玩得开心,语气很轻松,“现在和你在一起,我的第一个期待没有落空,就更期待将来有宝宝啦!”
    陶窈窈仰头看向林祺琛,难得羞答答地问:“阿琛,你喜欢宝宝吗?”
    林祺琛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沉默片刻,诚实道:“我也不知道。”
    他的童年不算好,因为父母的原因有太多缺失,以前他连结婚都没有想过,更遑论想孩子。
    后来遇到她,和她结婚,有她叽叽喳喳蹦蹦跳跳地陪在身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