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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了一件浅色的宽松毛衣, 一条灯芯绒的长裤,还有一件毛呢大衣。
赢秋换好了衣服,走到客厅时,就看见那张长方木桌上摆着一个风炉,风炉里燃着淡金色的火焰,上头的茶壶里早已有浅淡的烟雾缭绕而出,氤氲出的茶香味道,几乎盈满室内。
“喝水。”傅沉莲走到她的面前,把手里的那杯温水递给她。
赢秋接过来,喝了几口。
“吃饭。”傅沉莲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到餐桌前坐下,然后又将流理台上的盘子端过来,放到她的眼前。
他今天做的是西式早餐,用全麦厚吐司加芝士火腿片,再搭配奶酪果酱和切好的草莓、小番茄,摆盘也摆得很精致漂亮。
他放了一杯热牛奶在她的手边,自己却走到另一边的那张长方木桌那儿,将上头的茶壶取下来。
赢秋手里握着叉子,偏头看着他端了一杯热茶,又走到那只玉鼎旁去看那里头的三只胖鱼,就开口问他,“你不吃早餐吗?”
傅沉莲回眼看她,轻轻摇头。
喂过鱼,傅沉莲就走到赢秋的身边坐下来,他手里的那只青瓷杯放在桌上时,赢秋看到里头颜色浅青的茶水,还有热气从杯壁蔓延飘散。
“你今天怎么开始喝茶了?”赢秋有些好奇。
“有人送了,我当然要喝。”
他垂眼轻瞥那只青瓷杯,神色极淡。
今早他醒来时,落地窗前就已经放置着一罐茶叶,还有一坛好酒。
茶是霁月,
酒为清风。
那些都是如今他所在的这个世界里根本不会存在的东西,却偏偏又是在他毫无所觉的时候,出现在了他的房间里。
曾经傅沉莲以为,只有他一个人从原来的那个地方来到了这里,但现在看来却不尽然。
这个人几次三番偷送他灵草,又深知他的喜好,可傅沉莲却始终想不明白,他到底是谁。
既然除他之外,还有旁人来到这里,那么傅凛也很有可能也在这里。
从傅沉莲找到赢秋的那时候起,他明明已经决定,要同她一样忘记过去的那许多的事情,只要记得她就好了。
且将重逢,当做初见。
可是现在,很多事都已经不由人掌控了。
所幸的是,至少现在摆在他眼前的,还有一件事情是最值得高兴的。
傅沉莲不动声色地看着她一口一口地喝下那杯热牛奶,不由地弯了弯唇角。
刚刚他递给她那杯牛奶时,就将一颗丹药融在了里面,那颗丹药与以往他给她吃的那些聚气的丹药不同,他在炼药时,添了一味扶风兰。
扶风兰是傅凛写在炼药旧典内页里的一种千年难寻,身具仙气的灵植,若得扶风,便能使普通凡人的躯体尽快转化为可以修炼的气清之体。
扶风兰是傅凛费尽心力找来的,世人都说,他是为了妻子明月。
所有人都以为扶风兰早已被傅凛炼成了丹药,给他的妻子服下了,只是那个体弱的女人,到底是无福消受,勉强活过百年,仍旧抵不过天命,便香消玉殒。
可唯有傅沉莲清楚,那株扶风兰,一直被傅凛好好地养在密室里。
赢秋已经服下过足够多的聚气丹,替她洗去身体里诸多的杂质,现在再让她服下“扶风”,就能让她的体质得到彻底的改变。
凡人修仙,从来都是困难重重。
即便是在曾经的那个世界里,普通凡人要踏上漫漫仙途更是不易。
因为仙凡之别便是比神仙与妖魔之间的壁垒还要更加深重,且不可逾越的。
更何况,赢秋所存在的这个世界里,灵气本就已经趋于稀薄,神脉也已经凋零不见,这里的凡人要修仙,就是难上加难。
如果没有这株扶风兰,也许傅沉莲根本没有办法改变她的体质,也就更不可能让她获得永生。
扶风兰自蕴仙灵之气,赢秋服下它,便是与之血肉相融,从此她便身聚仙灵之气,这样一来,即便她不通修炼之法,也可以在潜移默化之间,让她慢慢地长出仙骨。
这就是傅沉莲的最终目的。
其实要将一个人拉入泥潭沼泽里,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因为从一个凡人沦为妖魔是比走上仙道要更容易的事情。
可他不要她像他一样,成为令人嫌恶的妖,这辈子被父亲嫌恶利用,被千万人唾骂。
他要将她送上这世间的最高处,成仙成神,一朝永恒才是最好。
“没睡好吗?”他看着她喝完牛奶,忽然问。
她的精神看起来不是很好,甚至刚刚在餐桌前坐下来的时候都还在打哈欠。
“昨天晚上做梦了,我梦到有好多好多尾巴把我捆起来了,还有一条尾巴一直在缠我的脖子……”赢秋没精打采地说着,又叉了盘子里的草莓喂进嘴里。
因为钟晴及时施了术法,所以赢秋此刻并不记得昨天晚上自己看到过的那一幕,但也许这种惊吓到底太过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