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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神光的外孙女儿,胸口就好像聚着一口气,密密地压在心脏上,有点闷疼,“亏得她还是你堂妹,你出了这样的事,她来看过你几回?一回都没有!”
“她来看我,我的眼睛就能好了吗?”赢秋放下勺子,弯着唇角,冲着眼前那一抹模糊不清的影子笑,“反正已经这样了。”
黎秀兰却忍不住眼眶泛酸,她连粥也吃不下去了,捂着脸忍了半晌,那张携满风霜,皱纹丛生的脸紧绷起来,最终她只能颤颤巍巍地说一句,“小秋,你的眼睛会好的。”
这样的一句话,黎秀兰这一年多来已经说了很多回,越说便越无力。
她想要安抚赢秋,却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赢秋伤了眼睛,这对于他们这个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来说,无疑更是一重雪上霜。
“外婆,”
赢秋捏着半个包子,那张白净漂亮的面庞上仍然挂着笑容,“没有什么是习惯解决不了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慢慢习惯了,我也不会觉得难过了,您和妈妈也不要难过。”
除了医生,或许再没有人比赢秋更清楚自己的状况,曾经在她的视线里如此清晰的世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慢慢变得模糊不清。
或许有一天,她连外婆的模糊的轮廓都会看不见,从此眼前只有一片虚无的黑,而她也或许会在越发漫长的时光里,逐渐忘记颜色,忘记光芒,忘记……所有人的脸庞。
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无论多么绝望,多么难过,她也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这样糟糕的现状。
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她就只能接受。
自从眼睛受伤后,赢秋的耳朵反而变得越发灵敏,她也听到过很多邻里关于她的惋叹声,而为了让她远离那些声音,外婆和妈妈带着她离开了庆沣镇,搬来了严市。
她们为她已经伤神太多,而赢秋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再因为眼睛的事情而难过。
一顿早餐黎秀兰是吃得没滋没味,可赢秋却连吃了三个包子,一碗粥也都喝光了。
等黎秀兰洗完碗,走到院子里,就看见赢秋一个人坐在长椅上,背影单薄可怜,乌黑的发辫垂在身后,此刻她正捏着半块饼,摸索着往下探时,躺在她脚边的那只毛色发黄的小狗就摇着尾巴站起来,张嘴咬住了那块饼。
然后她弯起眼睛笑,又用那只手往下去摸小狗,小狗也把脑袋往她手掌蹭。
也许是听见了脚步声,她就本能地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外婆,这有只小狗跑到我们家来了!”
黎秀兰站在那儿,望着外孙女儿的笑脸时,她也扯了扯唇角,应了一声,“嗯。”
“它是什么颜色的?它长得可爱吗?”赢秋迫不及待地问她。
“黄色的,它长得很可爱。”
黎秀兰走过去,也蹲下身,摸了摸小狗的脑袋,然后抬眼时,她的眼眶分明有点发红,可赢秋却看不见,“你要是喜欢它,咱们就把它留下来。”
“小秋,我和你妈妈给你请的盲文老师,今天就会来。”黎秀兰又说了一句。
即便黎秀兰再不愿意承认赢秋眼睛的状况越来越不容乐观,平日里更是小心到不愿意多提一个“盲”字,可她无法否认的是,她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眼睛也不好使,看那些书页上的字就跟蚂蚁似的,她没有办法读书给赢秋听。
“他比你大一岁,是个大学生,听说是做过志愿者,特地去学过盲文的,”黎秀兰的声音越来越柔和,“等你学会了,你就能用手摸着书页自己读书了。”
赢秋把小狗抱进怀里,点着头应声,“好。”
值此初春,院子里盈满了杏花的香,阳光不够炙热,照在人的身上时,温度也没有很暖,赢秋身上还穿着一件薄毛衣,坐在外婆搭的可以前后摇晃的长椅上,抱着那只小狗,耳朵里塞着耳机,里头播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曲调平缓温柔得不像话,赢秋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慢慢有了些睡意。
她无意识地晃荡着双腿,那只脚环上的铃铛仍然静悄悄的,可她却不知,在这世上,这两只铃铛的声音,原本就只有一个人能听得清。
那首歌的末尾是一串淅沥的雨声,赢秋朦胧听着,却被忽然打在脸上的水珠忽然惊醒,她摘下一只耳机,已经有越来越密的水滴打在她的身上。
摘了耳机她才听到有人在敲院门,而开门声传来,她并听不太清楚外婆和那人交谈的声音。
“小秋,教你盲文的老师来了,这下雨了,咱们先进屋去!”急促的脚步声走近,她又听见外婆的声音。
然后就有一双粗糙的手将她扶起来,而她怀里的小狗也哼哼唧唧了两声,却也不再动弹。
也是这一刻,好像她的头顶有什么遮过,再也没有一滴雨水落在她的身上。
“小傅,谢谢了。”外婆含笑的声音传来。
那人开口时,嗓音清冽温柔:“没事。”
赢秋偏头,只能看清他模糊的身影,好像比她要高出一个头,可她无论如何都看不清他的那张脸,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