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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彬走后,孟钊拿着那张通话记录单坐到自己电脑前,在内部系统上输入“陆时琛”三个字。
系统很快检索出陆时琛的资料页面,资料显示,陆时琛的本硕均毕业于哈佛大学,回国之前在一家跨国金融机构的纽约总部工作,五个月前回国,现在在给国内一家大型金融机构做外聘顾问。
难怪能清闲到白日宣淫,孟钊心道。
也难怪自己客套了一句“在国外混得风生水起”,陆时琛没表现出丝毫谦虚,这还真是风生水起啊……
只是,以陆时琛的智商,如果真要杀人的话,应该会做得更隐蔽一些吧?
不过,这也难说……孟钊意识到自己正在做出一些先入为主的推断,很快打住了这个想法。
“程韵。”他抬高了声音,把程韵叫过来。
程韵正在翻周衍生前的社交软件,试图从中找出可利用的线索,听到孟钊喊她,她站起来走到孟钊办公桌旁边:“钊哥,找我什么事?”
她眼尖,一眼看到了孟钊电脑屏幕上显示的陆时琛的照片,一句脏话飙了出来:“卧槽这谁啊这么帅!”
孟钊瞥她一眼。
程韵抬手捂了一下嘴,从善如流道:“都快能跟钊哥你相提并论了。“
程韵的视线往下扫,第二句脏话紧接着又飙了出来:“卧槽这履历也这么牛逼闪闪的!“
孟钊屈起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行了啊,赶紧把这人传唤过来。”
“啊?”
“啊什么啊,快去。”
程韵领令,从资料页上记下陆时琛的号码,然后去旁边给陆时琛拨电话。
孟钊关了陆时琛的资料页面,盯着手里的鉴定结果陷入沉思,一根狗毛做证据会不会太暧昧了?从今早的监控来看,陆时琛的确在遛狗时经过案发现场附近,但他并没有像那些路人一样过去围观。
这做法倒符合陆时琛的性格。孟钊记得高中时有一次周考,试卷的题目很难,班里有女生抑郁症发作,考试进行到中段忽然要跳楼自杀,当时全班都停了笔,一脸惊愕地回头看过去,只有陆时琛自始至终没抬过头,且提前交卷出了教室。
陆时琛的性格用“不爱凑热闹”来表述远远不够,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极度冷漠。
这根狗毛到底是怎么沾在周衍裤腿上的?假设陆时琛的那条狗正处于脱毛期,而这根狗毛恰好被风吹到周衍身上,这种几率是不是存在的?孟钊想到这里,又觉得这种想法有些荒唐,这也太巧合了……
不管怎么说,他需要先把陆时琛叫过来,问清楚当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个老旧小区。
“钊哥,我打过电话了,他说半小时后过来。”程韵放下电话,跟孟钊说。
“嗯。”孟钊应道。
“这人声音也挺好听的。”程韵凑过来八卦,“钊哥,我刚看见他好像还跟你是一所高中,你不认识他啊?”
“认识,一个班的。”孟钊没打算避嫌,“不过不太熟,不会影响办案。”
“哇,这是缘分啊……”程韵感叹了一句,又问,“为什么传唤他啊?”
“因为他……”孟钊顿了顿,“有犯罪嫌疑。”
程韵嘴唇微张,有些惊讶。
“一会儿他来了之后你跟周其阳一起,重点问他案发当晚为什么要去那个小区,其他的问题,自己根据资料整理。”
“我来问?”程韵有些紧张,“可我从来都没做过这事儿。”
“那这次就练练。”孟钊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陆时琛身上有作案嫌疑,而这嫌疑又显得有点蹊跷,这种情况正好适合给程韵这种新人练手。
自打孟钊当上副队长之后,队里的实习生基本都是他来带,这也是徐局喜欢孟钊的原因之一。孟钊虽然脾气爆了点,但对实习生的帮助确是实打实的,他带出来的人,侦查能力和抗压能力都能在短时间内提高一大截。
陆时琛一向守时,半小时后开车到达市局。
他开了一辆保时捷的帕拉梅拉,穿了一件黑色的薄款长风衣,一下车,就吸引了几道视线。
市局不缺富二代,但这么高调的可不多见。
程韵的位置在窗边,正对着一会儿的讯问犯愁,一歪头瞥见楼下出现一长腿帅哥,从时间和气质分辨,应该就是陆时琛。
陆时琛正朝市局大楼走过来,程韵很有眼力见儿地站起来,对着孟钊指了指门外:“钊哥,陆时琛过来了,我把他先带到讯问室啊。”
几分钟后,孟钊余光扫到陆时琛的衣角从门口掠过。
孟钊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其实他挺烦跟陆时琛打交道的,陆时琛这人像裹着一层纸糊的皮囊,很假。
孟钊拿着案件资料,走到讯问室旁边的监视屋,带上耳机,通过双面镜观察室内的情况。
讯问还没开始,程韵正和周其阳说着什么。
陆时琛朝双面镜侧过脸,看向孟钊的方向——明明从讯问室内是看不到监视室的,但孟钊莫名觉得陆时琛此刻可以看到自己。他产生了一种正在与陆时琛对视的错觉。
这种感觉有点奇怪,他盯着陆时琛。
陆时琛忽然嘴唇微启,做了个口型。孟钊看懂了,陆时琛说的那两个字是——“野狗”。
高中时,陆时琛就这么激怒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