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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她还没有没良心到那个份上。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
景仲想到今日还要去一趟附近的奉永城,便先她一步起了,也没叫醒她,先起床梳洗了。
身边一空,画溪也跟着睁开了眼睛,窗外天还没有亮全。
少顷,景仲信步走进来,淡淡道:“醒了?”
她坐起身子,看着只穿了中衣的他,好似愣了一下,缓缓眨了眨眼睛。
景仲这副好皮囊,哪怕只穿素白的中衣,仍旧风光霁月,俊朗无边。
景仲没有理会她的反应迟钝,伸手揉了下她的头,“时辰还早,你不必起来。身子不适,就多睡会儿。孤今日要去奉永。”
一听有事要外出,画溪额不再磨蹭。
她掀开被子下地,在床尾的衣柜里找出干净的衣裳,替他换上,扣腰封之时,她的手一顿,小声道:“王上身上的伤还疼吗?”
疼,一剑穿胸,都是血肉之躯,怎么会不疼。
但当着她的面又怎么能说疼?
他眸光一淡,总算明白为何小时候母妃挨了欺负,他问她疼不疼时,她总是说“不疼”。
原来不是不疼,而是“不能疼”。
景仲收回思绪,淡淡道:“不疼。”
顿了顿,又补了句:“你别担心。”
“我都忘了。”画溪抬头看他。
“忘了什么?”
“今日还没上药。”
“来不及了,人都在外面等我。”
画溪一脸认真道:“那就让他们再等等。”
“那你动作快些?”景仲问道。
画溪点点头,转身从柜子上取来了药。
刚才穿好的衣服又被褪下。
小心翼翼地掀开他的衣裳,定睛一看,伤口处已经开始结痂,偌大的伤口结了厚厚的痂。
经过虞碌的治疗,加上画溪的小心看护,伤口恢复得还不错,只是眼下到了长新肉的时候,有些地方冒出嫩红的新肉,瞧着倒是比前些日子更厉害些......
画溪细白的食指伸进药罐,轻轻一剜,用指腹沾了些许,轻柔地涂在他的伤口上。
怕他疼,还轻柔地吹了吹。
呵气如兰,温热的气息吹得他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他忍下心口的微动,自己把衣服提了上来。
“好了,我先走了。”
转身欲走,画溪鬼使神差地攥住了他的衣袖。
景仲脚步一顿,回头看她,“怎么了?”
画溪头垂了下,柔声道:“奉永城离此地相去好几十里地,王上今夜回来吗?”
话刚问出口,她脸“腾”一下就红了。自己都在问些什么话,怎么显得好像很想他回来的样子?
景仲整个人转回来,注视着她的眼睛,呵,这蠢东西,又在盘算什么。
“孤还没走,就开始想孤了?”景仲沉着嗓子道。
画溪被他戏谑的目光看得脸上一红,旋即,她摆摆手,将装药的罐子塞到他手里:“王上若是不回来,记得把药带上。”
景仲低头看了看手上的药罐,又看了看她。
此行虞碌也要跟着去,他是个很谨慎的人,不管什么时候,都记得他寻常要用的药,丝毫不敢含糊。
有他在,从不担心没有药。
男人摩挲着药罐边沿,唇角粲然一笑:“我早些回。”
×
明氏的寝殿里,四周阒然无声。
宫人递了一封信上去,不足片刻的功夫,明氏抬手将其摔到了地上。
“啪”地一声,让本在一旁端杯饮茶的明奎和景昀,不由抬头朝她看了过来。
“景仲这个小杂种竟然还真有几分本事,事情竟然让他办成了,再过不久,他就要启程回国都了。”明氏一顿,继而阴着嗓子道:“谁给他的胆子!”
“母后,他的伤这么快就好了吗?”
景昀觉得困惑,当初底下的人来复命,说是一剑穿胸而过,能活下来就算不错,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恢复了?”
“那狗杂种运气一直就好。”明氏眼露凶光:“若是他命不大,十年前他去信城的路上就死了。”
明氏打明家出来,知道什么叫养虎为患,也知道什么叫做斩草除根。
从那个女人死了的那一刻,她一直想杀了景仲。
但一直没有机会。
但他终归上不得王上宠爱,后无母族撑家,不成气候。明氏这才放松警惕。
哪知景仲此人并不像表面上那般老实,他竟然暗中拉扯到了澹台简等人,为他出谋划略。
“这事,你觉得应该怎么办?”明氏的眼神瞥向明奎。
明奎道:“景仲这狗贼,夺表哥王位,废我执剑之手,遣我妹去都统伺候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头子。他和我明家有不共戴天之仇。这回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活着回国都。”
一时间,周遭的温度,仿佛一瞬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