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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远古搞基建》作者:南屏姑娘
    文案:
    从部落孤儿到第一个王朝的建立者(架空)
    ——
    程扬作为一个富二代,平时最爱旅游冒险,没想到却在一次荒岛求生中玩脱,再次醒来,已成为异世部落里的孤儿。
    看着身边的族人,个个披头散发,手中高举石斧,恍若野人!
    摸着身上的兽衣,看着手中难以下咽的食物,程扬叹气,衣不裹体食不饱腹,这叫什么生活?
    为了过上舒坦的日子,程扬决定,发展农业、养蚕织布、烧陶筑房,基建搞起来,什么都有!
    终于过上舒心生活了,程扬喟叹,回头一看才发现,他的步子迈的有点大,竟然统一部落建立了国家!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平步青云 种田文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扬┃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在石器时代发展基础设施
    立意:带领原始人类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第1章
    朝日东升,霞光普照,天空被绚丽的色彩渲染,勾勒出壮美的画面。
    树木丛生的密林中,百鸟啼鸣,肆意生长的荆棘下,掩藏着未知的危险。一支由精壮汉子组成的队伍悄悄地潜伏在此,古铜色的肌肤在浓绿树叶遮掩下,毫不起眼,他们彷佛已融入到其中。
    “沙沙”的声音响起,一个身形庞大的生物斯条慢理地走近,属于丛林霸主的气息散发开来,鸟兽都奔散逃离,潜藏在暗处的汉子们见了,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连呼吸都放缓,生怕惊了眼前之物。
    看着越来越近的巨虎,众人手心皆出现一层薄汗,心里对这庞然大物忌惮不已。而此刻,白皮黑纹巨虎停住脚步,一双吊睛眼竖起,目光直视前方灌木丛,密林里的气氛瞬间凝重起来。
    “咯吱”一声,躲在旁侧矮木丛下的汉子,失神踩到树枝,发出细小的声响,而在此刻空寂的林间清晰无比。
    刹那间,吊睛白虎猛然转过身子,后腿一蹬,“嗖”的一下朝发出声音的方向扑去。
    “吼——”
    虎啸响彻林间,震耳欲聋,鸟兽闻之皆发出不安的躁动。
    看着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蹲藏草丛里的汉子一脸惊惧,心生绝望,骇人的气息迎面而来。
    他两腿发软,连躲避都忘了!
    而正在此刻,巨虎两旁的矮丛里跳出了数个汉子,他们高举削尖的木棒,刺向巨虎的脖颈处。
    “吼——”
    看着扑过来的汉子,巨虎愤怒地吼叫,一掌拍倒靠近的人,准备一口咬下,旁边的同伴见状,连忙举起木棒上前搭救,给虎口下的同伴争取到逃生的机会。
    几个人类数次接连攻击,巨虎愤怒至极,愈发的暴躁凶猛,掉头就要咬偷袭之人。
    在一人一虎的对峙间,其余几个男人也没有干看着,紧紧盯着巨虎,等待时机。
    “嗖”一声,长矛从左侧射向巨虎,它一掌挥去,将其拍落在地。
    一名瘦弱的男人此刻摸近到它右侧,手里赫然拿着一根尖锐的长矛。
    待巨虎反应不对时,脖颈已经被长矛刺,顿时血如柱流。
    高大威猛的巨虎倒在血泊里,在场的男人们心里一松,呼出一口气,庆幸不已。
    而此时,矮木丛中陆陆续续又跳出几个男人,个个身上裹着几块兽皮,凌乱披散的头发看上去肮脏邋遢。
    十几个如同野人的汉子,稀奇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巨虎,时不时还用手摸摸它柔滑的皮毛,眼里全都是欢喜。
    “叔,这山王也太大了吧。”
    “要不然怎么叫做山王呢?”
    被称作叔的是个年长的汉子,此刻心中也是庆幸不已,他也没想到今天居然会遇到这样的凶兽。作为头人,他每天都要领着部落里成年的男人出来狩猎,可也从来没敢打过这山王的主意,毕竟遇上这玩意就难逃了。
    他心里有些好奇,这山王平时都是待在深山中,今日怎么出来了?
    “叔,这山王的肚子好大啊?”
    先前众人见着这吊睛白虎都胆怯,尚未留意其肚子,此刻才发现它的肚子格外的大,倒是有些不同寻常。
    年长些的头人眉头皱起,走到巨虎腰腹部,蹲下身伸手去探摸它肚子,没想到那肚子居然还微微耸动了一下,他脸色立刻一变,匆忙站起身。
    “抬起山王,咱们赶紧回去!”
    十几个汉子闻言,也不问原因,连忙抬起汉子就往部落的方向赶。
    他们都是常年狩猎的人,脚程快,不过瞬息,便抬着巨虎走了一段距离。而没过多久,便听到身后的山林里传来一声巨响,虎啸声里透着悲痛与愤怒。
    “吼——”
    十几个汉子脸色顿时变了,也不要头人催,抬起巨虎就狂跑,生怕晚了一步,就被巨虎追上,成了它的口粮,毕竟刚刚他们也只是靠运气才打死了一只山王,再来一只,真不敢保证 能打赢它。
    **
    距丛林数里外的平原上,坐落着一个部落,大大小小的帐篷杂然其间,裹着兽皮的女人与小孩盘地而坐,不停打磨手中石头,忙碌而沉默。
    程扬蹲在河边,与手中的石刀作艰苦斗争,他一手扶着大石块,让它更稳固些,另一只手则是将手中的石刀在石块上打磨,试图将刀刃磨得更锋利些。
    “嘶”
    石刀划到掌心,一道腥红的血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产生,程扬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他赶紧从身上的兽皮口袋里掏出自制的草药,在受伤的地方敷上,没过一会儿,血便不流了,见此,才松了一口气。
    随意地用手抹了把额头上沁出的细汗,单手举着刀刃在阳光下端看,两眼焕发光芒,有了这刀,以后吃肉终于可以不用手撕了!
    提到手撕肉,程扬心里就是一把心酸泪,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沦落到了和原始人一样茹毛饮血了,哦不,不是茹毛饮血,毕竟这个部落也是会用火的,还是可以吃熟食,但没有筷子没有碗,不管吃什么都是用双手抓捧,这和野人有什么区别?
    想他程扬好歹也是个富二代,家里不说是富可敌国,那也是家财万贯,加上还有一个哥哥,他既不需要继承家业,又不愁没钱花,人生可谓是惬意至极,平时就爱搞搞兴趣,这不,悲剧就产生了。
    程扬作为一个不缺钱的人,平时最爱的活动便是旅行,还不是城市出游,而是选择去挑战大自然的奇异风光,像是什么亚马逊热带雨林、撒哈拉沙漠,都曾留下他的足迹,等把那些比较奇异的地方都挑战了一遍后,他甚至还报名参加了荒岛求生的活动。
    这不,玩得太过,把小命给玩脱了,再次睁眼时就只能与身边的这群原始人为伍了。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