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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店的顶灯下尤其性感。简兆文听着他值班和写论文的生活,想想当年寝室里翘着二郎腿打游戏的年轻男孩,感叹时间过得太快。庞聪说话时双下巴还在动:“我大学时候没有女朋友,每天都愁得很。但是咱们学校的男女比例,再加上我这个长相,算了。”庞聪把筷子往桌上一扔:“但是我也是没想到,到了现在我还是个单身。学医就是为了稳定一点能快点拥有社会地位和家庭,结果年轻时候规培,老了做科研写论文,社会地位没有,女朋友也没有,靠。虽说可以靠实力,但是如果有你的脸,我现在的社会地位至少可以多攀升20%。”
简兆文嗤笑一声,庞聪这种当然不是因为外貌找不到女朋友,人生规划明确又太专注罢了:“可是人生进度都是一样的,不是吗。”
“搞清楚一点,没结婚这事来说,你是不想谈,我是没人可以谈。邱诺呢?”
“分了啊。从我那儿搬走了快半年了。”
“当年哭哭啼啼死不分手,终于想通啦?”
“嗯。”
“人生困局早晚都能解开,就看活得够不够久。我以为要看你和邱诺相爱相杀一辈子呢。你也是,说不爱了就不爱了要和女孩儿分手,谁受得了啊。”
“没有。”简兆文涮火锅的手停下来:“大概是还没有遇到真正对的那个人。”
“看,简兆文经典台词又来了——”庞聪像在诗朗诵:“‘我的爱消失得很快,要谈也可以,但是做好一辈子都不会爱你的准备。’”
简兆文看着庞聪,并不反驳。从公寓搬出去的邱诺和自己的故事,一直是朋友们心中的豪华年度巨制大剧。一直有女孩和简兆文表白,收到信,小礼物,各种自制的巧克力,以及经常能看到倾慕的眼睛。邱诺是舞蹈生,地地道道老北京女孩,认识的那一年一直下雪,一群朋友在后海滑冰,天还没黑完了就来和简兆文表白。简兆文对女孩一直都温柔又浪漫,并不真的对谁上心,邱诺的确漂亮,盘靓条顺,简兆文以为这样的女孩只是玩玩,他就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而已。只是没想到,邱诺的爱情就像每天挥舞着大砍刀,爱谁就让谁见血。她爱自己的方式是——让自己为了她改变:喜欢住有电梯的房子,喜欢ins酒店风的装修风格,买衣服喜欢设计师款和秀款,总之,一切要由着她喜欢。不仅于此,只要邱诺见到他,就要发疯一般争吵,话题永远是自己不够爱她。而简兆文对邱诺最难忘,大概是因为邱诺在所有的恋爱对象里,是最窒息的那一个——轮番质问和痛斥之后,总会哭着说离开他自己会死。简兆文怕女孩儿哭,每次看着邱诺的眼睛都会心软,也许两个人长相厮守就会相互折磨,在时日里慢慢消耗。直到一次情人节,邱诺在餐厅泼了酒,酒泼进了眼睛,流过了他的脸和脖子,以及殃及了邻桌的顾客,而泼酒的动机是:如果真的爱她,为什么不能求婚。
酒进了眼睛只有一个感觉——涩。简兆文被这感觉醍醐灌顶:他一直只觉得谈恋爱像是玩游戏,都是这个年代的人了,无论热恋还是分开,两个人获得一段快乐就可以。而自己默认的这种生活,是以伤害了想要永远的女孩儿为代价——大部分人的爱情是需要结果的。在泼酒的第二天,简兆文平静地提出分手,做了决定去上海。邱诺哭闹了半年,简兆文并不冷处理,飞北京来回很多次,礼物和道歉都很及时,租下的房子她想住多久住多久,破坏掉也没关系,责任全在自己,只要分手。
邱诺在半年前把他划进了微信黑名单,简兆文推测,在那之后搬了出去有了新的男朋友。那么认识喻之美那会儿,自己算是单身了。至于怕伤害喻之美——他什么时候成了这么照顾对方感受的人。
“想什么呢。接下来还创业吗?”庞聪在他面前打响指。
“应该是吧,找到合适的方向就冲。”
“还做社交软件?”
“应该是。”
“谈恋爱呢?”
简兆文笑了,脑海里的确有个影子,却摇了摇头:“没谱。”
火锅已经凉了,庞聪抖了抖衣服准备离开:“我得回家睡觉,明天还要值班。简兆文,咱们两年见这一次,邱诺那女孩吧,当年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了你身上,没有早点断掉,是你心太软。当时大家说你不对还孤立你,有点过分。热情不要这么容易消退,总会有个人让你魂牵梦绕的,到时候别怂——你是个重情义的人,我知道。”
“行。”
“我真的走了。兄弟,创业要成功,我们医学人探索未来的边界,不要掉队。”
“行。”
庞聪离开之后,简兆文也不急着回家,站在街头吹了风又盯着公交站牌看了很久,父母就睡在同一座城市,甚至也不知道他回来。坐了地铁晃到西二旗,下车在熟悉的小店买了一套煎饼果子揣在口袋,摸进了自己工作过的园区,从楼梯走上了办公的五楼。有陌生的年轻人在加班,嬉游的牌子下台球案换成了乒乓球,除此之外没有太大变化。他留恋地在门口逛了好一会儿,像是在透过玻璃窗看曾经的自己,积极,冲动,发疯一般地在键盘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