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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字吧。
初恋本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师家庭,也在圈内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是个中规中规无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为规矩,我爸觉得很满意,介绍我们认识。
活着总逃不过娶妻生子,我觉得相处着也挺好,初恋也没什么意见。
在家长的默许下,我们见第四次面的时候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记得了,就算记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干脆就称呼他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两个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个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去红星孤儿院实地考察,也不会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学法的,在红星孤儿院长大,一路奋斗上了大学,也成了一名律师,处理案件颇为老道,就是辩护的时候有些不走寻常路,尽走的是狭窄小道,俗称走偏了,或者称之为不讲规矩。
说实话,我肯定他的潜力,要不是碍于家世,必定会招揽他进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对头。
我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尽力维护我方权益,他站在孤儿院的立场,尽力陈述孤儿院所遭受的伤痛和不公。
我们第一次正面交锋,我胜。
本以为这次案子之后我们该再无交集,因为本就是没多大关系的人。
但谁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恋。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初恋倒戈相向。
做律师的人都擅长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恋合伙做了一个局,引诱我入局,控诉我强女干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师函,告我上法庭。
尽管有我指导,但辩护律师实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锋,我败了。
败了也没什么,起码这件事情也给了我教训。
要是以后半夜看见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个第三方证人,然后再去救人。
第66章 第六个故事
亲爱的苏小姐:
昨天夜里下了雨,半夜响起惊雷,我从睡梦中醒来,意识模糊间记起你害怕雷声,就想伸手过去抱抱你,等到触手冰凉,我才猛地察觉,你已经离开五天了。
我数着你的归期,再次睡去。
这次却再也睡不踏实。
意识朦胧间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那个时候我刚刚入学,顶着赵家私生子的身份进的学校。不少人明里暗里给我使绊子,一方面是想替我大哥出口气,另一方面也是想顺便捉弄一下我。
我刚开,也不懂事,没摸清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吃了不少亏。
那是我跌入尘埃的一段时光,谁成想却遇见了你,那自觉狼狈的日子里,却也开了花。
但现在现在老了,想想,觉得人的一生总不能永远风光,总是免不了不得意、不体面的日子,在这样一些日子里,我有你陪着,倒算得上另外一种幸福。
而且也并不是不能理解他们的做法。毕竟那些少年郎站在我大哥的立场,也是少年意气,想替玩的好的兄弟出手教训教训,倒也没什么恶意。
但那个时候我也是个少年,才刚刚过了十四岁的生日,也免不了意气用事之下的冲动。
谁都不是软柿子,哪有人欺负到头上还不还手的道理?
于是在打探到他们准备在举办学校周年典礼的礼堂后台对我动手后,我就想着将计就计,打算来个瓮中捉鳖一锅端。
我提前到礼堂察看场地,布置陷阱,守株待兔。
然后装模作样的按着约定的时间和那些人见面,被他们推搡着来了礼堂。
可谁料到,这所有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悄无声息被按了暂停键。
你站在礼堂门口光线下的尘埃里,穿着一声素色旗袍,倚着门口静默读着莎士比亚戏剧选。
我站在人群后面,远远的朝你望了而一眼,就那一眼,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竟就对你生了企图心。
礼堂的门依旧半掩着,没有人动过。
你听到动静,不是很高兴被打扰的模样,用视线扫了我们一眼,说:“礼堂今日戏剧社排戏,你们另找个地方。”
声音不是很大,却让人不由自主往后退后了一步,离你远了些,包括我。
那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决定推出一个人打头阵。
通俗意义上来讲,当时那个人就是个炮灰,到现在我也没记住他那几句结结巴巴的台词。
只记得你合上书,转了转左手手腕上的清透玉镯,说道:“我时间不多,想要对峙也好,理论也罢,可以明天下午五点来苏府找我。”
你整理了一下裙摆,让它们归于最妥帖的位置,添了一句:“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是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