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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开始控制不住发抖,她甚至不敢去探探霁奴鼻息,看看她是不是还有呼吸。
似乎是察觉到床边,霁奴下意识瑟缩,青紫交加的双臂抱住自己。
等了一会儿,霁奴才略带疑惑地睁开眼睛。
看到岑书白的一瞬间,霁奴眼里闪过惊喜,随后又弯起唇角,像岑书白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娴静,“姑娘,你来了。”
霁奴声音有些嘶哑,“霁奴一直在想,这回估计撑不下去了。要是能再看姑娘最后一眼,就是死也值了。”
“胡说什么呢。”岑书白第一时间脱下自己身上的大袖衫,盖住了霁奴,“你年纪轻轻的,以后日子还长着呢。”
“没有以后了。”霁奴极其轻微地摇了摇头,嘴带上一丝苦涩,“之前姐妹们说蔡公子有不良癖好,喜欢折磨妓子为乐。但凡是他看上的人,就没有一个能活过三天的。算算时间,今天就是第三天了,我也到时间了。”
“可霁奴真的好想,再和姑娘一起唱歌。”霁奴看着岑书白,眼里透着亲近,“除了楼里的姐妹,从来没有人愿意和霁奴一起唱歌。哪怕偶尔有客人和霁奴唱歌,但我心里明白,他们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取乐的玩意。没有一个客人,会打心里把霁奴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只会唱歌的百灵鸟。”
霁奴眼里渐渐染上一层薄薄的崇敬,“我从小就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可阿娘却说这不是好人家的姑娘该喜欢的东西。所以知道自己被卖进青楼时,我心里竟有那么一丝的开心。”说着,霁奴自嘲地笑了,“那时候,我在想我不是好人家的姑娘,是不是就能唱歌跳舞了?”
【听到这里,我忍住不哭成二百斤的狗子。封建社会真的可怕,因为可以唱歌跳舞,霁奴就不觉得被卖进青楼是件悲惨的事。】
【霁奴笑着说,但我却听哭了。被卖进青楼,几乎是古代女孩最惨的事了。但霁奴想到自己以后能唱歌跳舞,就那么开心,她是真的很爱唱歌啊。】
【霁奴真的生错时代了,她如果生在现代,肯定是天后级别的歌手。】
岑书白把霁奴小心地搂入怀里,“你要是晚出生五百年,所有人都会发自内心为了你的歌声和舞姿而陶醉。”
霁奴不信,“姑娘又在唬我了。”
“我没有唬你。”岑书白拿出湿纸巾,细细把霁奴脸上的血污擦掉,“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亲眼看看。”
霁奴还想问岑姑娘怎么看呢,就看到自己面前慢慢浮现出一个半透明面板。上头密密麻麻的文字,也渐渐变成自己熟悉的文字。
【抱抱霁奴姐姐,你唱歌特别好听!我已经把那天你唱的歌都录下来了,现在每天睡觉都会循环播放。】
【霁奴姐姐你唱歌真的超级好听!爆炸好听!好听得能让人耳朵怀孕!】
“这是......?”霁奴有些惊讶地微张嘴巴,“姑娘,这些字,怎么一直在变?而且,他们在夸我唱歌好听?”
“因为那些字背后,都有一个人。就好像书信那样,只不过比书信快多了。”岑书白斟酌着语言,“他们是五百年后的人,我们唱歌那天,他们也也听见了。”
“呀。”霁奴羞涩地想抬手捂脸,奈何没有力气,只得掩饰性地靠着岑书白,有气无力嗔道:“姑娘,你也不提醒一下,我现在衣冠不整,怎么能见人。”
“可是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最美的小姑娘。不管是妆容精致还是素面朝天,都不影响你的好看。”岑书白说着,暗示胖胖可以开始治疗霁奴了。
但因为岑书白来迟一步,所以治疗难度很大。经过这事,岑书白已经下定决心要带走霁奴,但她怕霁奴还是执意不走,于是便让霁奴以为自己性命垂危。
霁奴心结太重,只有她自己“死”了,才有机会解开心结。
“你看,我说得没错吧?你只是早出生了,如果你生在他们那个时代,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喜欢你。”
“真好啊。”霁奴这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可还是笑着说:“不知道投胎的时候,能不能投到五百年后。”
【如果霁奴姐姐真的和我是同一个时代的人,那我一定要天天给她应援打CALL!】
【我一定会掏出自己的小金库,送霁奴C位出道的!】
【霁奴全球后援会,欢迎大家的加入,让我们一起守护最世界最好的霁奴。】
虽然岑书白暗示胖胖偷偷治疗。但她自己也没忘了给霁奴补血。
但霁奴伤得太重了,哪怕岑书白包裹里有上好的止血药,也没办法把霁奴一个劲往下掉的血条补满。
“姑娘,您别再浪费药了,不值得的。”霁奴腮边坠着泪痕,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得微弱,“如果有可能,霁奴真想再和小姐一起唱歌跳舞。可霁奴是个肮脏的人,您和我在一起,也会被染脏的。”
“等下辈子,霁奴再成为好人家的姑娘,不再肮脏时,姑娘再来带我走,好吗?”
岑书白还没来得及点头,霁奴头一歪,咽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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